第十一章 偷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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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這世界上最了解方宇的人是誰,莫過於他自己。

方宇身披黑袍,在鐵軌旁的小公園裡獨自呆了一夜,第二天天還未亮,晨練的老人就開始陸續出現。

他們甩動著老胳膊老腿,一邊慢跑一邊捶打自己的身體,方宇藏匿在步道旁的灌木叢中,一雙漠然的眼睛窺視著每一位途經的路人。

「一山不容二虎,怪不得我……」

老遠的,方宇就望見一個熟悉的身影朝這邊匆匆跑來。與一身運動裝的晨練者不同,那人穿著一套正式的西裝,背上掛著個黑色雙肩包,鼓鼓囊囊的。腳上的尖頭皮鞋擦得鋥亮,一看打扮就是一頭年輕的社畜。

他來公園的目的不是鍛煉身體,而是為了抄近道去趕上班的公交車。

穿過公園,有一麵鐵絲網,後邊就是鐵軌。為了節省十分鍾的路程,方宇過去每天都會從鐵絲網上麵被人剪開的窟窿鑽進去,然後越過鐵軌,再穿過一條乾涸的護城河,去對麵坐14路公交。

鐵軌通行的火車很少,相對比較安全,方宇曾經計算過,從這兒穿過去被火車碾死的風險其實和買彩票中頭獎的概率差不多,所以為了每天節省10分鍾的腳程,冒這點風險是值得的。

那人小跑著近了,看得出來,頭發雖然在洗臉時用水抹過,但效果不佳,發型還是有點亂糟糟的。

從來人臉上的神色判斷,這明顯是一頭因為睡過了時間而感到焦慮不安的社畜。

「殺死另一個世界的自己,然後取而代之,這樣真的好嗎?」

「伊藤潤六,你這個黑心雜種!怎麼可以畫出這麼歹毒的故事!」

方宇躲在灌木叢中咬牙切齒,一雙陰暗的目光冷冷盯住走近的那頭社畜。

那人有一張和方宇長得分毫不差的臉龐。連上班愛抄近道的習慣,也和方宇一模一樣。

換句話說,這個人就是他,隻不過是另一個時間線上的他罷了。

按照漫畫劇情的最終結局,小林俊二雖然從異世界逃回現實,但那個世界已不是他原來的時間線了。

「在黑暗中偷偷窺視著另一個世界的自己和女友幸福生活,小林心中充滿了怨恨,他想,難道自己以後要像一個怪物那樣,躲避著人們獵奇的目光,失去原有的社會身份,如同陰溝裡的老鼠一般提心吊膽的活著嗎?不!絕不可以!我小林俊二絕不可以就此認輸!」

在原著漫畫中,小林俊二回到現實世界後,還在暗地裡偷偷窺視了另一個世界的自己一月之久,當他逐漸意識到原本所擁有的一切都被另一個自己所占據以後,這才徹底黑化,腦中湧現出那個陰毒的念頭。

但方宇不同,他是清楚劇情走向的人,隻是經過一個晚上的短暫考慮,就已下定決心,必需除掉這個世界的自己,生活才能回歸正軌。

反正,隻要屍體處理得當,沒人會發現得了。畢竟按照正常邏輯,誰又去會相信一個仍然活著的人被殺害了呢?

手中的石頭被方宇攥得緊緊的,按照他現在的力量,殺死一個普通人,簡直比殺雞還要簡單,看著眼前匆匆掠過的人就要遠去,方宇驀地暴起,如同一頭潛伏在灌木叢中的猛獸,閃電般撲向自己的獵物。

咦?等等……好像哪裡不對?

已猛撲過去的方宇,突然意識到一絲不對勁。他對自己的身體相當了解,按理說,眼前這個家夥,也就是另一個世界的自己,不應該這麼強壯才對;而且,身高也不對……沒換身體之前的方宇,身高是1米75,而眼前的這個家夥,似乎還高了幾公分。

這事要是換在別人身上,方宇不會這麼敏感,但對於自己身上微小地變化,他卻很輕易察覺到了。

這人……有問題!

腦中轟然一響,方宇已撲至對方近前。按照原著漫畫劇情地發展,換了身體後的小林,力量速度大幅度提升,很輕鬆就殺死了另一個自己。

而眼前的這個人,卻有些古怪。

察覺到灌木叢中猛然撲來的方宇,對方非但不感到驚慌,反而停在了原地,臉上露出一抹不易察覺地冷笑。與此同時,一隻手迅速伸進褲兜,變魔術般扌莫出一把彈簧刀,緊接著身體一側,堪堪躲過方宇地砸擊,手腕一轉,刀尖直取方宇喉管!

要不是方宇提前意識到了不對勁,生出幾分戒備,怕是早成了對方的刀下冤魂。

「你……」

麵對直刺而來的利刃,方宇連忙伸手一擋,將對方手腕打落,然後借機往後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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