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罪業之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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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毒村民因財色劫殺返鄉婦女】

本報訊(記者王誌超),近日,金西公安偵破一起故意殺人案。據悉,犯罪嫌疑人牛保國為金西縣矮子堡鎮人,因見色起意,於二月二十日下午尾隨途經其村的返鄉婦女張某。行至人跡罕至處便上前對受害人實施猥褻,遭到張某劇烈反抗。惱羞成怒後牛保國即用隨手撿起的石塊將受害人錘殺致死。後又對張某屍體實施侵犯,並從受害人身上取走財物若乾。犯下罪行後,牛保國將受害人屍體拋入附近山洞,並用洞中亂石掩埋。

三月十八日晚,金西縣矮子堡鎮派出所接到報警:打鼓村村民孟三全稱,自家小孩與同村夥伴在山洞中玩耍時,意外發現一具無名女屍。屍體被野獸啃食,已麵目全非,無法辨認。

接到報警後,矮子堡鎮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製,迅速調集相關警種部門趕赴現場,開展現場勘察、調查取證、走訪扌莫排等工作。經認真尋蹤覓跡,細致扌莫排調查,辦案民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牛保國,並於次日淩晨1時許在矮子堡鎮「夢幻麗莎發廊」將其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牛保國對其殺害張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截止目前,犯罪嫌疑人牛保國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矮子堡鎮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秦明遠

核稿:劉英

審核:王中華

……

這是一則相當簡短的新聞,主要報道了關於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日下午發生在矮子堡鎮打鼓村附近的一起凶殺案。

而這個日期,正是胡海軍日記中所記錄的,他媽媽回家的那一天。

案件偵破的日期,大約是在一個月後,也就是胡海軍他爸被抓釋放的那天。

這難道隻是一個巧合?

不。這並不是一個巧合。因為,新聞報道中的被害人張某,就是胡海軍的母親。

「可是……」

方宇捏著舊剪報,不由地瞪圓了眼睛。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媽後來怎麼還回家了?她明明已經遇害了啊……」

胡海軍無力地「嗚」了幾聲,虛弱得發不出聲了,眼角卻流下兩行淚水,看起來非常傷心的模樣。

方宇沒辦法從他口中親耳聽到事件的真相,隻能根據目前所掌握的線索,自行推導出整個事件的脈絡。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就隻有一個解釋了……」

方宇皺緊眉頭自言自語地道,「你媽她……確實是被害了,可是她自己卻不知道,或者說是……不強烈的執念讓她的鬼魂化作實體,繼續踏上回家的路,是不是這樣?」

胡海軍艱難地點了點頭,他早已淚眼模糊,無法抑製的悲傷情緒如同決堤洪水一般傾瀉出來。

「嘶……」

得知這個真相後的方宇不禁倒抽一口涼氣,感覺月匈口被什麼沉重的東西堵住了。

「我曾經也聽過類似的故事……」方宇悲憫地看著胡海軍,「就是說一個人如果執念太重的話,是會忘記自己已經死掉這一事實,而鬼魂則會化作生前的樣子,去完成未了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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