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三次相親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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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可笑的是,大馬同誌還把這種事,當成是一種光榮到處吹噓!

還比如:大馬老婆要和他的丈母娘一起去越南旅遊,要他出旅遊費用。因為種種原因他拿不出錢來,他隻好找自己的媽媽拿錢。向自己的媽媽要錢,去供老婆帶著丈母娘出去「周遊列國」。

這種事聽著都有點新鮮。

更好笑的是,因為要領著丈母娘出去旅遊,所以大馬的孩子被交給他的媽媽帶著。

再比如:他親娘和丈母娘吵架了。大馬把他親娘從家裡趕出了,讓他親娘連夜從城裡打車回鄉下的家裡去住。為了討老婆歡心,從那天開始,他還每月給丈母娘一千塊錢,來表達對他娘和丈母娘吵架這件事的歉意!

所以,同事們在一起喝酒的時候,聊到他和他老婆的事情。

大家一致覺得,這婆娘沒打算跟他過日子,一定是個隨時準備跟他離婚的主兒。還有人喊出過「要是我老婆,早跟她離婚了。」這樣的豪言壯語。不過,喊這句話的人在自己家裡的地位,也未必真就比大馬同誌高到哪裡去!

其實呢,一直覺得,男人掙錢就是要給老婆,孩子花的。男人養家,這是一件在他看來天經地義、亙古不變的真理。這種事沒有任何可抱怨的。

但是,為了討女人開心,作踐自己的親人,實屬沒有必要。那女人要是心裡真有你,必然不會讓你太為難,也必然能做到「愛屋及烏」。

她心裡要是壓根就沒你,和你在一起,隻是因為魚餌在水裡泡久了,快沒味道了。那麼,你就是能狠下心來學易牙,烹熟了自己的孩子給她吃,她也未必會正眼瞧一瞧你!因為,在她的心裡,你永遠配不上她!她下嫁給你,隻是因為那個配得上她的人不娶她!

當然,大多人不會像大馬兩口子這麼沒底線,沒有人性。

以現在的社會風氣而言,男人怕老婆不算什麼。就算回到古代,男人掙錢、養家、寵著老婆也是天經地義的不變真理!

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個陌生女人站在他麵前,理直氣壯地表達出「你必須養著我,還得用你的錢把我養得高高興興的才行。做不到,咱們就免談!」這種意思,並且把這當成是一種兩人交往的前提條件,目中無人地說出來的時候。

他突然覺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真真正正的暴擊。

就像有個暴徒突然跳出來拿一把大錘子重重砸在他的心上,讓他捂著月匈口疼得在地上翻來覆去打滾。而那個施暴者還在一邊如無其事的斜著眼睛撇嘴冷笑。

難道,我是一個找不到老婆,需要跪求別人下嫁的廢人嗎?

難道,我也要像那個小馬一樣,通過作踐自己的親屬,來討女人的歡心嗎?

我不能!

這是幾乎馬上就浮現在他腦子的答案!

對於第一個近乎挑釁的愚蠢問題,他懶得回答,也沒有回答。

因為不光是他,沒有人會回答這種問題。不論男女,不論答案,隻要回答了,就是一個傻瓜!愚不可及的笨蛋!

他在心裡默念了三遍六字真言,盡量穩定了一下情緒。

還別說,真的管用,三遍過後,他已經可以用盡可能平靜的語調反問她了

他問道:今天之前,你談過幾次戀愛了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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