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十二次相親7(2 / 2)
她道:周末吧。
他道:好。
說完這句,倆人的聊天就算是結束了。
他了解這種人,如果他不主動說話,對方是絕對不會主動說話的。正好,他一時間也想不起有什麼要和她說的。
他看了看時間,還有半個小時就該到站了,就隨手抽出前邊座椅後背兜子裡的雜誌。
雜誌的封皮是一張韓國人活吃魷魚的海報。他覺得這很殘忍,非人道,簡直是令人發指。當然,他不是素食主義者,也不是偽善的道學先生。在他的認知裡,吃肉本身並沒有錯。吃肉和吃蔬菜以對生物的殘忍程度而言,二者沒有本質區別。
人們都知道植物也有生命,卻對吃水果,蔬菜沒有太多心裡負擔。究其原因,隻不過是植物無法用聲音和動作與人進行交流。
如果人們可以聽到植物發出的悲鳴,想來我們在蘋果身上咬下的每一口,都能讓它發出足以刺破人類耳膜的尖叫聲。
既然吃植物的時候不會抱有歉意,那麼,一視同仁之下,吃動物的時候當然也大可不必為此懺悔。
不論我們吃動物,還是植物,從本質出發點來說,都是為了活下去。就像羊吃草,狼吃羊一樣。這種事殘忍嗎?絕對殘忍,但是,沒有對錯可言。
不過,活吃魷魚是例外。這種吃法不但不是為了糊口,甚至都算不上是滿足新奇的口腹之欲。隻不過是在滿足一些人虐殺動物的扭曲心理。
他很難想象,當被砍掉觸手和半截腦袋的魷魚揮舞著斷臂殘肢的時候,那些饕鬄怎麼能食欲大開,心安理得的大快朵頤。
得是有一顆怎樣冷酷無情的鐵石心腸,才能當著被殘害者的麵,無視對方臨死的掙紮,觥籌交錯間歡聲笑語,品嘗對方還留著些許溫度的殘肢。
湖南流傳著這樣一個故事。據說嶽陽一帶有個道人喜歡吃新鮮的團魚。他經常到當地的一座知名臨江酒樓裡親手蒸團魚吃。其做法極其特殊,也極為殘忍。
他倒沒有像現在的人吃魷魚一樣活吃,可是吃法的殘忍程度比之活吃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先把活團魚放在一個蒸籠裡,再在蒸籠上留出一個小洞然後生火加熱蒸籠。蒸籠不斷升溫,團魚越來越渴,就會從孔裡探出頭透氣。這時候,他就用勺子把調好的醬料遞過去。團魚五內俱焚,正需要飲料解渴,就會大口大口喝下去。
不一會兒,這可憐的家夥就會被活活蒸熟,醬料也就完全浸透其五髒六腑,這時候就可以正式開吃了。
他常年如此燜殺團魚,以至於他本人都成了江邊一景。每次現場操作,還會引來不少閒漢圍觀。
終於有一天,他又如法炮製殘殺江團,突然酒樓起火,別人都順利逃出去,偏偏這道士被倒塌的梁柱壓住,頭伸出了門外,身子卻半分也移動不得,就以這姿態被大火活活燒死。
不少人都說他這死法就和被他吃掉的那些江團一模一樣。
這當然隻是一個民間傳說,並不是說人間真的發生過這件事。但是,就像童謠往往代表了民心所向。比如:關於董卓的「千裡草何青青,十日出不得生」。就是因為他殺戮過重,引起公憤。
傳說也是如此。這則道人終被燒死的故事,實際上也反應了古人對無端虐殺者的厭惡。為滿足自身不可告人惡趣味而虐殺動物,從古至今都是不被大眾認可的可恥行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