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人氣值的由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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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問你,我是一個藝人不?」

「是」

「我雖然沒有大火過,但是至少也是有點知名度的吧?」

「對」

「那我作為藝人,簽約進公司,合情合理吧?」

「額」

「誰規定了,公司老板就不能是公司藝人了?」

魏萊振振有詞的質問著係統,將它問的說不出話來了。

很多藝人開工作室或者公司,本就會將自己的經紀約簽給自己,畢竟這樣才方便運作嘛。

現在魏萊開了一家音樂公司,想要將自己的合同簽給自己,也合情合理啊!

【未來前線音樂】在申請創立的時候,經營範圍可是選擇了非常多。

音樂品牌、音樂製作發行、音樂企劃宣傳、藝人經紀、演唱會籌辦、母帶/詞曲版權經營、數字音樂平台、演藝培訓學校、產品整合營銷等隻要是和音樂沾邊的,魏萊都選上了。

所以,未來前線簽下自己,是非常合理的事情嘛!

這話,就算是係統都沒辦法反駁。

但是,和魏萊相處了這麼些天了,係統也算是知道魏萊是個什麼樣的人了,它堅決的說道:「你可以簽約到公司裡。」

「可是你產生的人氣值,不能夠拿來給自己兌換歌曲,隻能算是公司營收!」

「因為你的身份中,公司老板的身份判定大於公司藝人,所以公司老板才是你的主職!」

「按照係統規定,老板是不能夠兌換歌曲自己唱的,這樣會偏離公司發展的宗旨!」

其實,係統硬要限製魏萊兌換歌曲自己唱,也有他的道理。

如果係統不限製的話,大部分獲得這個係統的人,估計都是想著兌換出歌來自己唱,以自己成為大明星的發展道路為主,不會太在意公司經營方麵。

畢竟能有機會自己做大明星,賺大錢爽歪歪,金錢和名氣加身,已經很滿足了!

而且對一個普通人來說,做個明星賺幾個億已經絕對夠用了好吧!

開公司,簽一堆藝人,為他們的演藝道路殫精竭慮的去規劃,這麼累人的事情,又何必呢!

反正不管怎麼做,賺到的錢都是一輩子花不完的。

開個隻為自己負責的公司,然後成為樂壇大歌手,就是最適合,最爽的事情了。

而如果宿主抱著這樣的想法,那肯定是不可能完成係統要求的,建立一個世界最頂尖的音樂公司,製霸娛樂業的任務!

最多也就隻能製霸娛樂圈而已。

這一字之差,可就是天差地別了。

所以係統才有如此硬性的限製,兌換的歌曲隻能給公司藝人唱,逼著宿主努力發展公司。

畢竟在沒有懲罰條件的情況下,為了讓宿主配合,隻能這樣了,不然宿主純擺爛,會更加讓係統崩潰!

「哎」魏萊嘆了口氣,對自己沒能夠抓住這個bug很是遺憾。

不過能有人氣值拿來給公司藝人兌換歌曲,也總比沒有強。

至少他每兌換五首歌後,還能夠抽一次獎嘛!

「行行行,都依你,快給我算算,我有多少人氣值。」魏萊催促道。

係統這才答應了他,界麵上也開始發生了變化。

公司旗下藝人那欄,在一眾練習生的名字前麵,出現了魏萊的大名。

而公司的「人氣值」也開始發生了變化。

11015……

人氣值從一開始的0,一直漲到了50,就停了下來,再也不動了。

「什麼,才五十人氣值?」

「你開啥玩笑呢?」

「我們【量子少年】雖然不火,但是也沒有這麼慘吧!」

看到這個數字,魏萊被深深刺激到了。

50人氣值是什麼概念?

在係統那數都數不清楚的曲庫裡,一首歌最便宜的兌換價格,也就30人氣值!

而那種最便宜的歌,不是魏萊吹,他感覺自己出手寫的都比它強得多!

50人氣值,也就能夠兌換一首比垃圾強上一點的歌而已!

「宿主之前參加的組合,在人氣最高的時候,曾經擁有一萬多的人氣值,但是到現在,經歷了成員離隊,組合解散等諸多影響,宿主個人的人氣值,隻剩下這麼多了。」

魏萊很是不服的追問道:「這個人氣值,是怎麼算的?」

「每一個人氣值,都代表著一個粉絲真心的喜歡,或許是喜歡你這個人,或許是喜歡你的某一首音樂,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會毫不猶豫的為你的作品花錢,無條件的支持你!」

「真愛粉對吧?」魏萊皺著眉頭說道:「我的真愛粉,難道就隻有五十個人了?」

「告別舞台的時候,明明還有一百多位粉絲到場的,不可能現在就隻有五十人了啊!」

何謂真愛粉,自然就是願意為偶像的作品付費的核心粉絲。

打個比方,一個頂流偶像,可能動不動微博就是數千萬關注,發一條微博就有十幾萬評論,上百萬轉發。

他也確實知名度很高,可以說是在國內年輕人群體中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但是,實際上並不是所有認識他的人,都喜歡他。

也不是所有喜歡他的人,都願意為他的作品買單,會關注他的作品消息。

會願意花錢購買他的專輯,進電影院看他主演的電影。

可能他看似很頂流,但是一張專輯也就隻能賣那麼十萬張,數字單曲的銷量也不過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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