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請家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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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有資格跟警察辯論?

人家是依法辦事,而且真有可能還偏向了自己,自己可別沒「報仇」成功,反而「進號子」成功,丟了工作,毀了名聲,那才算是倒了血黴!

想到這裡,南向暖便穩住了情緒,賠笑道:「小亮警官,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那你能不能告訴我,到底要怎麼樣做,才能讓吳達理還有那個郭爭毅付出應有的代價?」

小亮說道:「我師父剛才不是跟你講了嗎,回去找個律師,好好幫你參謀參謀吧,別想著用暴力手段解決,也別想著走歪門邪道,不然,真有可能毀掉你一輩子的前途!人家吳達理還知道聽律師的,你什麼都不懂,卻想著讓人家承擔責任,這不是天方夜譚嗎?」

南向暖很乖巧的「嗯」了一聲,說:「好,找律師就找律師,回去就找一個!小亮警官,五百塊錢罰款我自己交了,包裡帶著錢呢。現在給你就能走人了對吧?」

小亮翻著眼皮瞥看著他:「叫你家裡人來接你。」

南向暖苦笑道:「能不能不叫?你不是看我身份證了嗎?我已經成年了,都快三十歲了。」

小亮嚴肅的說道:「不行,必須得家裡來人,才能把你接走!」

南向暖嘆息道:「我父母都過世了。」

「夫妻也成。」

「我還沒有結婚。」

「兄弟姐妹也行。」

「有個姐姐,但是離得遠,工作還忙,不大方便啊。」

「同事呢?領導呢?」

「都在金州呢,更不方便了。」

「我告訴你,別討價還價啊!有人接就走,沒人接就留!」

「……」

南向暖想了半天,叫南向春來是不可能的,她如果知道這件事情,那還不得翻了天?自己以後就別想再揪著吳達理不放了,什麼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她都會置之不理的,她隻會講一堆什麼活著什麼人生什麼仇恨什麼過去的道理,從中阻撓,不許自己「報仇」!

叫姐夫劉曉光來?也不行,那是個「軟骨頭」、「氣管炎」、「窩囊廢」,沒有姐姐的同意,他連金州市都不敢出!而且,什麼事情讓他知道了,就等於是讓南向春也知道了,他連一夜的時間都瞞不過去。

叫同事領導來?

更是在開國際玩笑!

他們來不就知道自己「犯事」了嗎?回去必然傳開,前途難亮。

所以,怎麼辦?

小亮已經不耐煩了:「我可沒工夫跟你在這裡耗時間啊,我也得辦其他的事情,你要是不想走,那就給你開房間了。」

「別,別!」南向暖連忙說:「我叫女朋友來,行不行?」

「行,快叫啊。」

南向暖連忙拿出手機,翻出葉紅豆的號碼,咬了半天後槽牙,心裡發狠道:「這種事情,讓她知道,好過讓其他任何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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