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東窗事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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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家棺材不都是用來裝死人的啊?而且這倆死小孩一看就知道不是剛死的,誰報的案?糊弄玩呢?

「大人您看!」剛剛第一個發現紙錢字跡的人緩步上前,將一直捏在手裡的紙錢呈上:「這是在那女童的屍身上發現的,我們懷疑江家為給早夭的兒子配冥婚,殺人滅口,這才報的案。」

縣尉漫不經心地接過,草草看完,臉黑得像鍋底一般。

「江大人,你作何解釋?」苦主已經不能說話了,連姓甚名誰父母是誰家在何方都不知道。

「怎麼解釋?這幫刁民陷害本官,你還不快將他們拿下!」

縣尉撇撇嘴,這貨真是腦子有泡,現在還死咬著讓他抓老百姓,是不是傻?

為避免被個二貨牽連,一會兒把老百姓再惹急了連他一塊打,他可不認為自己帶來的幾個蝦兵蟹將能讓自己全身而退。

「江大人,麻煩你隨我去通縣縣衙走一趟吧。來人啊,帶上這具棺材,回府!」

旁邊一堆虎視眈眈的老百姓,江訓想反對的話就有些說不出口了,跟群刁民沒有道理可講,還是先走為妙,等到了縣衙,再把自己老泰山的招牌扛出來,也就沒事了。

他壓根沒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隻恨那盜墓賊怎麼這麼手賤,挖誰不好,非得挖他兒子。那麼小個人,連死後都不得安寧,他這個做父親的好心痛!

可惜這一次搬出羅旭的名頭並未好使,一起普通的盜墓案,在有心人的一步步推波助瀾之下,向著越來越不可控的方向發展。

等到上達天聽時,禦史的奏折裡,大義凜然,字字誅心。

堂堂皇城,天子腳下,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身為禮部侍郎,冒天下之大不韙,謀殺幼童,為一己之私,置國法於不顧,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

官家平素對文官頗為優榮,輕易連句重話都沒說過,此次早朝,當眾怒摔奏折,下令讓刑部徹查,根本沒理會羅旭正跪下請罪,直接甩袖離去。

留下一幫大臣麵麵相覷,羅旭一派的瑟瑟發抖,魏俅一派的幸災樂禍。

平素明哲保身、此番被迫上崗的刑部幾位老大人覺得他們最後剩下的幾根頭發也要保不住,終於離他們而去。

趙東笞官職低微,還沒有資格上早朝,等他聽說早朝會上發生的事時,他的這些頂頭上司已經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扌莫了個底朝天,開始聚在一起,往陰謀論方向討論。

一個巧合接著一個巧合,合在一起,那叫什麼?叫人為。

怎麼就這麼巧盜墓賊偷了東西不算,還得把個死沉死沉一個人打死也抬不起的棺材弄得四敞大擺。要知道盜墓是要殺頭的,哪個土夫子不是恨不得連挖的盜洞都填平以求不被發現。

怎麼就這麼巧女童手裡還留下了寫字的紙。明明是連妝都在死後被精心畫過的,衣服也重新穿過。死人總不會自己動手化妝換衣,偏偏被折騰得收拾了個遍的新娘,手裡留的紙條居然沒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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