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蜉蝣(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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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清晨在下雨,河水多得漫了出來,淹死的小獸的屍體時不時被推出來。

他蹲在山洞門口,手裡舉著一片芭蕉葉遮雨,眼前隻有灰黑的亂石,身後隻有空無一人的死寂。

他被拋棄了。

昨天山洞裡還有他的族人,父母,兄弟姐妹,今早一覺醒來,就隻有他一個了。

他們走得乾脆而且乾淨,連平日裡用的鍋都帶走了……

大概,他還不如一口鍋重要。

雨越來越大,他卻不想再回到山洞裡,寧可讓雨水在芭蕉葉上淌成一條小河,再落到自己腳上。

身為一隻狼人,速度與力量是與生俱來的標誌,也是賴以生存的方式,但……他低頭看著自己的左腿,用力地捶打下去——不痛,一點都不痛,完全沒知覺。

他一生下來左腿就是跛的,沒有知覺,沒有力氣,族人們奔跑跳躍時,他隻能羨慕地看著,大概雙手也受了牽連,連比他年紀小許多的家夥都能一拳擊碎一塊石頭,他卻連搬運一桶水都吃力。

狼人是半妖半人的存在,凶猛的天性讓他們一生都在戰鬥,占山為王的老虎與巨蛇,試圖活捉或者以殺死他們為榮的收妖人,惡劣的天氣與疾病,都是他們的敵人。狼人是人,卻得不到作為人應得的對待,狼人是妖,卻又沒有妖物應有的壽命,在妖的眼裡,他們是人,在人的眼裡,他們是妖。不過百年的壽命,活得比誰都尷尬,都艱難。

所以他對於被拋棄這件事,並沒有什麼怨恨。他這樣的家夥,注定是整個族群的拖累。老實說他的聽覺也不及同族們靈敏,被收妖人跟蹤也不自知,那次若不是兄長出來巡視時發現他被尾隨,天知道後來會發生什麼。

沒用的東西,本來就該扔掉。

可是,他還是想再等等,萬一呢,萬一母親或者兄長會回來呢。

雨小了,停了,山洞外還是隻有石頭,沒有親人。

雨又大了,天黑了,他看見的還是石頭。

他等了七天,除了一頭野豬兩隻兔子來過,沒有別的活物了。

嗯,他們不會回來了。

他不是第一次往人類聚居的地方來了,狼人不是野人,常住山林不代表與世隔絕,相反地,他們偶爾也以人的麵目往紅塵俗世裡走,用人類的方式換回各種物品,甚至不乏有同族選擇離開深山,從此輾轉人世,隱姓埋名。但,大多數狼人依然留在原處,因為他們說,在山裡生活,要跟天鬥,出了深山,就要跟人鬥,他們不怕天災,怕人禍。

以前,他都是隨著兄長往人世來,拿野味或獸皮換米麵,狼人也不是隻吃肉,人類種出來的糧食也很香,可惜他們學不會,他們的食譜裡隻有生肉與烤肉,市集上隨便一家小店裡的菜譜對他而言都是個宏大而奇妙的世界,同樣的食材,人類怎麼就有那麼多的花樣。

兄長回答不了他的問題,而他也沒有機會再向兄長提問。紅塵滾滾,江河萬裡,從此隻得他一人。

那天,他在人來人往的街市一角從日出坐到日落,直到餓得頭昏眼花才做出了決定——不回山裡了,他連還未成年的野豬都打不過,或許,混跡人群,做個普通人會有活路。

首先,要填飽肚子,要在人類的地方填飽肚子,就得有錢。

他鼓足勇氣選了一間有個看起來很麵善的老板的飯館,說自己什麼都能乾。老板說,正好缺個雜役,你來。

他覺得這真是個太好的開始,哪怕每天有洗不完的碗,擦不完的地,劈不完的柴,哪怕每天隻有早晚兩餐飯,飯裡的饅頭太小,鹹菜太鹹,粥跟清水沒兩樣,他還是吃得津津有味。在這裡,他不是任何人的包袱,他隻是那個叫小郎的雜役,他覺得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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