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節目播出,小芳火了。(2 / 2)
這可是十萬啊,八三年的十萬,放在全國來說,都算是一筆橫財了。
「我答應。」方誌明沒有任何猶豫的點了點頭。
莫曼柔頓時咯咯直笑,笑嘻嘻的伸手拍了拍方誌明的肩膀:「這才乖嘛。」
方誌明一陣惡心,趕忙將莫曼柔的手拍開,拿出來鋼筆簽了自己的名字,按了手印。
然後一臉心安理得的將支票收入囊中。
「不過,我有一個條件,若是讓我再登台唱歌,參加節目也可以,不過,我要帶口罩,而且,第一期的節目,必須把我唱歌的那段重新錄製一遍,將之前我唱歌的視頻燒了。」方誌明想了想對著莫曼柔說道。
莫曼柔翻了一下白眼,這事兒也真夠多的,不過,想了想,覺得這事兒也不難辦,也就點頭答應了。
畢竟,這事情,確實是自己有錯在先。
兩人一邊吃著飯,一邊看著節目,經過方誌明的建議,更改了節目內容,加上了一些采訪片段,立馬讓整個節目的內容豐富了不少,更能打動人心。
大廳裡吃飯的人們一個個全都被這個節目吸引了,品頭論足。
「這個王愛國家裡是真的慘啊,喜歡唱歌,家裡卻一直不認同,還說他淨搞歪門邪道,哎,老婆都要和他打離婚了,若不是這個節目,王愛國都要放棄自己最愛的唱歌了。」
「不容易啊,真的不容易,唱的也還不錯。」
「這個劉信華也不錯啊,上來就跳霹靂舞,就是唱的一般,哈哈,那一頭小黃毛,看著就喜慶。」
「這個唱小芳的人厲害啊,好像是為了挽留前妻唱的,太感人了。」
「我靠,這首小芳唱的太好聽了,我太喜歡了。」
「這次冠軍應該就是這個唱小芳的方誌明了吧。」
「唱的真好聽。」
聽著周圍人們的品頭論足,方誌明羞得恨不得直接鑽進地板下麵去。
自己可是想要做企業家的啊。
不行,以後一定要去京城先注冊一個娛樂公司才行。
也算是給自己一個退路。
「你看看,大家都覺得你唱的最好呢。」莫曼柔咯咯一笑,對著方誌明說道。
方誌明的腦袋低的更低了,生怕被人認出來。
不過,隻是在縣城的話,被人認出來,說不定也不是一件壞事。
莫曼柔也是無比開心,經過方誌明的指點,加上了一些采訪內容,讓參賽者的身世一個個說的很慘,確實是更容易引發觀眾的認同感啊。
這個方誌明真的如同別的同學說的那樣,一直都是一個隻會打老婆吃老婆的廢物麼?
難不成突然開竅了?
就在這時,一個身影從門外走了進來。
「莫曼柔,你也在這裡吃飯啊,咱們可真的太有緣分了。」
「陸海空,老同學,沒想到你也來了,不如和我們一起吃吧。」
方誌明眼中瞬間寒光四射,冷冷的看向了走過來的陸海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