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二十六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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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紅色出租車在街上飛速穿過,莫明傑不動聲色的打量著後座一無所知的青年,視線掃過對方身上那明顯做工高級的衣服還有裝扮。

更別說這小子,在他還在工地打工的時候這家夥就已經住上了別墅。

當年的事情,對方家庭都沒有敢報警。

最近手頭有些緊的莫明傑,隻覺得這是上天送給自己的發財機會,說不定他還有機會再來試試對方的身體。

前排後視鏡裡,一雙充滿惡意的眼睛落在後排金執明身上。

出租車越開越遠,不但按照規定路線進入城西區,甚至一路往北開路過。

夜裡路上的人越來越少,就連車輛都經常一分鍾都看不到幾輛。

顧星將車在紅燈跟前停下來,打開車窗點燃香煙的人,聽見身後有車輛開上來,他用餘光掃了一眼瞥見是一輛紅色的出租車。

對方緩緩開上來,停在他左手要轉向的車道內。

坐在駕駛座裡抽煙的青年,漫不經心往那看了一眼。

隔壁車內正在想著無數好事的莫明傑,突然覺得自己好像被人打量著,他警惕低頭通過車窗看向隔壁那輛幾百萬的豪車。

雙方視線在半空中交匯。

一個是滿臉不敢置信,一個是神色漠然仿佛沒有認出對方模樣。

莫明傑看著隔壁豪車裡坐著的男人,他捂著砰砰跳的心髒不敢相信,自己一夜之間竟然遇到倆個長得一模一樣的人。

他小心翼翼的回頭,往後座位上看過去。

後排座位上,那名沒上車之前就喝的神誌不清的青年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坐好的身子,並且睜著那雙黑白分明的眼珠子,一眨不眨的看著他。

「是你。」

後排傳來的這句話,殺傷力不可謂不大。

前方紅燈還沒有跳轉,那輛紅色的出租車就跟飛的一樣沖了出去。

他身後,那輛隻是被他瞥了一眼的豪車主人,慢悠悠的打著方向盤跟了上去。

莫明傑將車子一路往北開,他在綠江市多年,又跑了有十年的出租比任何人都要熟悉大小街道。

很快他就將後麵緊跟著的那輛車給甩乾淨,車子一路開進荒無人煙的城北林家崖,這附近都是種植的密密麻麻的山林,除了一家養殖牛羊的工廠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二道人影。

後座裡,金執明說完那句話又閉上了眼睛。

莫明傑將車停穩,警惕的看向四周圍黑漆漆的山林,確定附近沒有任何的監控跟外人後,他彎月要將座位下方的扳手揣進口袋內,下了車打開後車門,望著裡頭端坐著的身影,「大哥,城西樂園街到了。」

金執明聽到叫聲,扶著昏沉沉的腦袋重新睜開眼,他抬腳想要從車上下來,倆條腿還是他的,可卻好像完全不聽他指揮。

等他勉強扶著前排椅背走出來時,站在一片看不到幾盞燈火的山林跟前,金執明晃了晃混沌的腦袋扭頭看向一旁的#j時g駕駛員,「這裡不是樂園街,你走錯了。」

莫明傑掏出口袋的扳手,強忍著恐懼往前走了倆步,「這裡就是樂園街,不信你轉身往後麵看看。」

金執明站在車旁,一手扶著車門聽話的轉過身去,背對著出租車司機看向遠處那在夜色當中安靜無聲的牛羊養殖工廠。「這裡也不……砰!」

一句話還沒說完的青年,下一秒被那高高舉起的扳手砸中腦袋。

金執明倒下去之前,意識清醒了數秒,他看到一張吊梢眉,三角眼,腮幫無肉的臉龐出現在他的上方,對方手裡握著帶血的扳手,麵無猙獰的看著他,「別怪我,要怪就怪是你先認出我的!」

他本來隻是想要錢,可在半路上看到另外一張一模一樣的麵孔後,十四年前那種東躲西藏,整日惶恐度日的記憶一下子湧上心頭。

「嘀嘀嘀……嘀嘀嘀……」

金執明設置的鬧鍾在每天早上七點四十準時響起。

鬧鍾響了三次,躺在地上閉目睡覺的人終於醒了過來,伸手下意識的去撈床頭櫃上的鬧鍾,手掌卻撲了一個空。

金執明睜開眼睛,就看到了自己的眼簾上方是他的床底,「???」

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睡到床底的人,一頭霧水的挪開身子想要從地上爬起來。

這麼一動,身上跟後腦勺傳來的痛處,還有暈眩感讓撐著手臂想要坐起來的人,下一秒重新倒下去,「嘶……」

金執明倒在地上,捂著後腦勺快要裂開的位置,有關昨晚的記憶回籠。

他記得自己從刑偵大隊回到所裡,剛站到門口就被所長拉走,說歡迎新人要團建。

然後他們一群人去了石鍋魚店鋪,點了一大鍋的黑魚,他還吃了不少的免費涼拌菜。

再後來師父請他喝啤酒,金執明隻記得自己好像沒喝多少就覺得整個人暈乎乎的。

小心從地上坐起來的人,鬆開一直捂著後腦勺的手掌,正要繼續回想昨晚發現的事情,卻看到了自己右手手掌心內的殘留的血跡。

金執明望著掌心裡那些已經乾枯的血跡,將放下的手掌再緩緩放回後腦勺疼痛的位置,他用力按了按。

一股刺痛傳來。

「這傷怎麼來的?」金執明想不出來。

抓著床腿站起來的人,抬著那隻手走進了洗手間內,對著鏡子看到自己不但手掌心裡有血,白色的衣領後方更是又不少。

他側著身子站在鏡子跟前,瞧見這些血都是從頭上流出來的痕跡。

金執明打開水龍頭,洗了一把臉讓自己清醒一些後跟著將身上的衣服脫下來。

整件白襯衫放在水池跟前,近距離的看著這些已經乾透的血跡。

血大多在後領的位置,他受傷後應該是整個人往後倒著的姿勢,但是他剛才從地板上爬起來的時候沒看到地板上有殘留的血跡。

弄不清楚這是什麼情況的人,揉著漲疼的腦袋將自己滿身的酒水跟魚味清洗乾淨。

穿著乾淨睡衣從洗#j時g手間出來的人,一邊擦拭著頭發上的水珠一邊往客廳方向走過去。

客廳沙發上,一道悠然自得的身影正坐在那裡喝著咖啡玩著手機。

光著腳走出來的金執明一楞,下一秒就抬腳往對方的方向走過去。

「哥哥,你怎麼來了。」

「我要是不來,你昨晚就打算在門口抱著花壇睡一夜了。」顧星放下手中的咖啡,抬頭看向走到跟前的青年,揚了揚下巴,「喏,那個東西別忘記放回去。」

金執明順著他的視線所指的方向看過去。

在客廳靠門的地板上,一塊還帶著青苔的黑色板磚正被人擺放在那裡,磚頭其中一角還隱約泛紅。

「還記得自己昨晚是怎麼回來的嗎?」顧星問他。

某人低頭想了想,隱約還記得點畫麵,「好像是所裡的師父將我送上出租車的?」然後他就忘了。

後麵好像在睡夢中夢到了一張熟悉的臉,那張臉時隔十四年的時間金執明從來沒忘記過。

那人看著自己好像也是一臉的驚訝,再然後那個夢也沒了。

「是將你送上了出租車,我過來是想拿一樣東西,結果車子開到門口就看到你抱著出租車司機不放手,等人家好不容易將你掙脫後你直接仰麵倒在地上,腦袋磕在磚頭上當場就昏了過去,要不是我站在門口等你回來,現在你應該還躺在院子裡頭。」

被顧星這麼一說,金執明對這些事情沒有半點印象,不過他沒想到自己喝醉後會是這種模樣,有些緊張的轉移話題,「哥,你想要拿什麼東西?」

「照片。」

顧星是來拿有關他小時候的所有照片的,九歲之前屬於他的照片,都被他在昨天夜裡一張一張的從那些相冊中抽出來燒毀乾淨。

現在金家剩餘的所有照片,全部都是九歲那年頂替他身份的阿星照片。

「需要我幫忙嗎?」金執明以為對方還沒找到,轉身要去房間幫他拿相冊。

「不用了,我已經全部拿到手了,走了。」

顧星從沙發上起身,直接拿上自己的車鑰匙從這裡離開。

金執明將人送到院門口,就看到對方停在門口的車輛價值好幾百萬,顧星上了車頭也不回的離開了樂園街。

一個人穿著睡衣站在院門口的人,望著那輛車徹底消失後也跟著轉身往家走去。

走時,金執明下意識低頭往院子裡看了一眼。

真的在牆角位置瞧見那裡有一塊磚頭大小的位置,泥土被翻了上來。

他回家將客廳裡的那塊磚頭拎出來,重新放在那個土坑當中。

大小跟深度剛剛好。

「真的是我摔的?」金執明望著地上的磚頭,認真回想了一下昨夜的經過,還是沒有任何印象。「看來以後真的不能再喝酒。」

他不喜歡這種什麼都不記得的事情,要不是昨天哥哥回來他現在也許都腦袋流血過多了。

放下這件事情的人,很快換上衣櫃裡的乾淨衣服,將換下來的衣服放進洗衣機的人,#j時g瞧見自己的西裝褲後麵還有幾根壓扁的野草。

「這個怎麼也弄到了身上。」

將野草放入垃圾桶內,金執明將洗衣凝珠扔進洗衣機內,關上生活陽台後離開了家。

拿著車鑰匙門口的人,站在門口看著空空盪盪的街道又懵了三分鍾,最後金執明在路邊打了一輛出租車趕往派出所。

到了所內,鄭源等人還沒來上班,所長虞大明倒是每天都是第一個到達。

站在打印機跟前的人瞧見金執明過來後,沖著他招手,「小金過來,你看一下這份排班表。」

金執明走過去,將表格拿起來瞧見上麵寫著自己從今天起,24小時輪值。

這是派出所的規定,每隔四天就是一次大值夜,所內本來有倆名民警跟輔警三人,每次值夜班都需要一名民警在場,從白天上班到第二天的白天,24小時都要在崗就是大值夜。

以前是虞大明跟桑根倆個人輪流,如今金執明入職後,身為民警他會被加入這份值夜班的名單當中。

「有沒有問題?」虞大明擔心對方第一次要連上24小時,有些不情願。

「沒問題,今晚我值班。」金執明搖搖頭,拿著排班表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上午他在辦公室內寫著前幾天的案情工作報告,下午跟著鄭源繼續開著警車上街巡邏。

到了晚上六點鍾,辦事大廳內的眾人就開始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金執明跟輔警刑天斌值班,派出所的小樓內外現在除了他們倆,就剩下門口換班的保安。

夜裡一點二十分鍾的時候,金執明接到了一起報警電話說自家的孩子沒了。

「我去吧。」刑天斌聽說孩子丟了,直接拿上抽屜裡的手電筒,問清楚地址後就一個人開車趕到那裡。

金執明一個人守著辦公室,不到二十分鍾就接到了第二個報警電話。

「魚塘裡有屍體?」

拿著電話的人,第一時間看向辦事大廳牆上的時鍾,上麵顯示九月二十一號,深夜一點四十三分。

「魚塘地址在什麼位置?我們現在就過去。」金執明拿起筆,記錄上電話內說的魚塘地址。

拿著地址跟警棍還有手電筒的人,開著警車離去之前沒忘記給刑天斌打了一個電話,說明了自己要去的地方跟麵對的案情。

帶著孩子家長在馬路邊上找小學生的刑天斌,聽說半夜接到一個屍體的報警電話連忙提醒對方,「去現場後確定案情真偽,是真的就打電話給公安支隊,讓他們派人去處理,不要自己動手也不要讓人破壞現場,記住了嗎?」

「記住了。」

報警電話裡說的地址在水井巷,那裡靠近市中心的方向,金執明開車趕到時,魚塘老板正站在路邊抽煙。

旁邊還站著一個愁眉苦臉的青年。

雙方瞧見警車的到來,紛紛聚攏過來,「警察同誌你快來看看吧。」

金執明將車停好下了車,看向遠處蘆葦盪裡的魚塘方向,眼神在眼前的#j時g二人身上打了個轉,「屍體是誰先發現的?」

「他。」魚塘老板指著一旁的青年,苦著一張臉解釋起來,「我這個魚塘早上六點半開門,晚上八點關門,從來不準人夜釣,這家戶也不知道從哪跑出來的,蹲在魚塘裡頭釣魚,要不是他突然叫出聲,我都以為是撞鬼。」

一旁被魚塘老板指著鼻梁的青年叫嚴翰,剛大學畢業麵試了工作之後,正在等著hr的通知去上班。

工作也找到了,暫時還不用去上班,他想著閒著也是閒著不如出來釣魚。

嚴翰帶著金執明往出事的地點走過去,同樣掛著一張苦瓜臉解釋,「我真的不是想在這裡偷偷夜釣,昨晚我打了太久的遊戲,早上過來釣魚的時候有點困,那邊蘆葦盪裡剛好又不怎麼曬到太陽,我就躺在裡頭睡了一覺,哪想到等我重新睜開眼睛天都黑了,我就趕緊去河邊收我的魚竿,結果那魚竿特別沉,我用力拽了好幾次都沒拽得動,還以為是勾著河裡的樹枝了。等我費了力氣將那東西拽上來的時候,卻看到了一隻手!」

「警察同誌往下麵走,這邊是條小路。」魚塘老板走在前麵帶路,到了快靠近蘆葦盪的地方示意他們往下麵走,「下麵我鋪了一些石頭路,這樣穿過蘆葦盪的時候也不會弄髒鞋子。」

老板等那位夜釣的小夥子說完,就接著道,「我當時正在往河裡倒魚苗,陡然間就聽到一聲尖叫,等我趕到那裡的時候他正一路狂奔要跑呢!所以我就追了上去拉住他要夜釣的錢,哪想到這小子指著我魚塘說有死人。」

他當然不信,還以為對方為了賴錢才故意這麼說,拖著他重新回到蘆葦盪裡頭就瞧見那地上的魚竿還扔在那裡呢,一條被水泡的發白的人手就勾在那魚竿上。

倆個加起來有六十歲的大男人,當場嚇得抱成團,夾著腿哆哆嗦嗦掏出手機打電話給派出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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