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捕後突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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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裡,高梁和李永秋再次麵對沒有多少文化,卻有許多心眼的張明振。

張明振看見他們兩個,就像是看見親人一樣。如果沒有鐵柵欄擋著,他會一下子撲過去的。「兩位同誌,求求你們了,我真的沒有犯罪,你們趕緊把我救出去吧!這裡的人都是壞人,殺人的、搶劫的、吸毒的,我就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最多打打老婆,我也沒有犯罪啊!」

高梁突然意識到,張明振或許不是在跟他們兜圈子、耍花樣,而是真的不認為自己已經觸犯了法律,甚至涉及到犯罪。或許他以為自己無論是搞傳銷,還是打傷李春玲,不過是賺錢的路子不正和自己家的私事。

「你想得美?」李永秋顯然也是想到了這種情況,語氣冷漠地告訴他,「這是檢察院的批準逮捕決定書,這是逮捕證,告訴你,你已經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了!」

張明振聽得稀裡糊塗,「這是啥意思?我不已經被你們抓起來了嗎?這逮捕又是啥意思?」

高梁向他解釋:「逮捕意思就是,檢察院認為你社會危害性極大,不能將你放出來!」

張明振一聽可慌了神兒,「警察同誌,你們不能這麼乾!我討老婆是名為正娶的!媒人就是李春玲表親,收了我8000塊錢;我也辦了婚禮,那可是正經的婚禮呀,十裡八村都來吃過席的!」

高梁沒有說話;李永秋輕蔑地說:「李春玲是你因為正娶的老婆,你還下那麼狠的手去打她!你知道嗎?李春玲的驗傷報告出來了,她可是二級輕傷,足夠將你判刑的!」

張明振一臉驚慌失措,「打老婆怎麼了?哪個男人不打老婆?我打老婆又沒有犯法!這是我的家夥事,村裡都不會來管我,你們怎麼來管我?」

李永秋覺得跟他這種人說起話來實在太費事,乾脆把逮捕證舉到他的麵前,「你少跟我們裝瘋賣傻,趕緊把這逮捕證簽了,以後你就是犯罪嫌疑人了!你老老實實在看守所裡圈著,別惹事,別鬧事,等著法院開庭!」

張明振突然掙紮起來,把手銬拽得嘩啦嘩啦直響,「冤枉啊,我冤枉啊!有沒有人管啊?打老婆就要被關進監牢裡,這世道還有沒有王法了?」

高梁根本不理睬他那戲劇性的表現,而是一板一眼地說:「除了你對李春玲的傷害之外,你和夥同杜翠香、田壯等人虛構事實,惡意斂財,造成了他人重大財產損失;其間,還有非法監禁他人自由和故意傷害他人。這一條條一狀狀可都是你犯下的罪!」

張明振覺得自己更加冤枉了,突然間涕淚縱橫,「你們說我和他們虛構事實,詐騙錢財,這是沒有的事兒!杜翠香是老板開公司、賺大錢、做買賣,怎麼就虛構事實了?再說了,我是個講師,也是很體麵的人,在你們嘴裡,怎麼就變成了同案犯了?你們就是在欺負老實人,我要告你們!」

「你隨便!你走得出看守所,你愛去哪告,就去哪告!」李永秋的脾氣上來了,簡直要被張明振這無賴的模樣氣得半死,「要麼你不告我們,你就老實在監獄裡呆著;要麼你告我們,你要是告得贏,我這警察就不乾了!」

高梁私底下瞪了李永秋一眼,這孩子脾氣一上來簡直說話沒個把門。

他轉過頭對張明振說:「你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冤枉的,說自己和李春玲之間是明媒正娶。那你告訴我們,李春玲的表親長的是什麼樣子?叫什麼名字?你在哪裡結識這個人?他怎麼將李春玲介紹給你的?李春玲又怎麼描述他們二人之間的關係?你把那8000塊錢給了他以後,他去了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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