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拔苗 (連清明的兩章 欠了四章 )(2 / 2)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也許日後會有機會。
梅鄉,典韋繞裡社而走,生生的開出一條蜿蜒的小路,長戈竟有了用途,幫他割斷前進方向上的草木。
不進裡社,因為沒必要,如果失蹤的成員都進入梅鄉的裡社,那他們十之八九也能回到自己家中,或尋到巫來山。
即便是回不去,也能死在梅鄉裡社中,容一段時間來慢慢收拾。
「一條岔路。」
典韋目光一晃,看向岔路方向,這岔路自然不是他走出來的,想來應是驚慌的糧隊成員走出,他在想,這條岔路的那個方向會是它的盡頭。
左思右想想不出主意,典韋煩躁:「你們幾個,扯開舌頭,走這條路。」他手一指,安排人往岔路指東的方向,「我走這條路。」
他要走的,是岔路指西的方向。
「要是找到了人,就回到這裡來等我。」
一群人領命而去,果然張開了喉嚨亂喊,喊的混亂,沒一個標準。
典韋也不嫌棄,更不覺紛亂,就覺得欣慰,畢竟他的吩咐,他們可是照做,沒打一絲折扣,這讓他心中感到自得。
他卻不用浪費自己的肉嗓子,因為他拿上了先生的法寶——電喇叭。
喇叭裡提前錄好了先生的聲音,糧隊成員們未必熟悉典韋的聲音,但一定熟悉先生的聲音,尤其是先生經過喇叭擴音後的聲音。
「這裡邊的舌頭竟然不累?難道真是鐵打的?」
典韋很保護電喇叭法寶,唯恐它受到一絲一毫的傷害,同時,他也為喇叭的神奇感到異常震驚,以往他隻知道法寶能增強先生的聲音,百姓都叫它『雷音』。
就因為用它說出來的話,聲量宛若雷霆之音。
它的聲量自然是比不過雷音的,但百姓有著始終如一的誇張傳統,所以喇叭有了威名——『雷音』。
今日卻獨叫典韋領略了它的另一個功用——『鐵舌頭』。
甭管這功用其實是個什麼叫法,而今日,它的這份功用在典韋心中就是這麼個叫法。
人在說話時隻覺得舌頭亂動,而不能察覺到嗓子的微顫,又因為斷去舌頭就不能說話,所以就認為舌頭是說話的最重要器官。
因此許多跟話語有關的成語都帶上一個『舌』字。
由此可看出典韋對電喇叭的認知多麼的自然,要是他知道嗓子的作用,估計就會把把『鐵舌頭』改做『貼嗓子』。
對於這類無傷大雅的誤解,華十二一向不置可否。
他有一重隱藏的用意——語言始終是發展的,跟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發展,今人以『鐵舌頭』之語來為喇叭加上概念,那他就不必為之辯白。
就讓詞語跟著時代走,讓概念也跟著時代走。
他要是強行更改,並給這概念冠以他以為的正確詞匯,那反倒是拔苗助長,使語言的發展不是一條線,而斷做兩個時代了。
未來人竟不明白某個詞匯,某個字是如何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