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重啟車禍案調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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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珊和qq昵稱「白雲遮住了藍天的臉」提供的信息使本來陷入困境的案件偵破工作又有了新的方向。東城分局刑偵大隊的會議室內,何曉惠正在召集專案組成員開會。

大屏幕上列出了四條重要線索:

孟離家出走原因:殺人放火+卑鄙的經營手段;

安勇的人知道一直知道孟的行蹤,卻沒聯係他;

安勇的律師在孟生前見過他,郜永豐?未簽的文件?已簽的文件?

田珊與「白雲遮住了藍天的臉」均指證安勇的人殺害了孟,但都沒有證據;

「我總結了一下,田珊和白雲遮住了藍天的臉提供的與案件有關信息大致是這幾條,大家想想是不是還有遺漏的?」何曉惠操作著電腦說。

「還有孟元明的那個包。」蘇樂補充道。

「對,包裡有一台筆記本電腦,開機密碼田珊知道,裡麵有一些加密的文件,已經送給技術去解密,暫時還不知裡麵有什麼內容。另外在包裡還找到了一本相冊、一張銀行卡和孟元明的身份證。」何曉惠看了大家一圈繼續說:

「接下來大家討論討論下一步如何行動。」

「安勇的人為何要殺害孟元明?」丁一然問。

這個問題拋出來以後,大家都默不作聲的看著大屏幕,許久沒有人回答。

「孟元明知道他們殺人放火的證據或知道他們的卑鄙手段?」張鵬飛突然說。

「可孟元明已經離開安勇15年,這些年都沒有動他,偏偏要現在殺他嗎?」鄧如說。

「難道是因為文件?」蘇樂問。

「關於文件的事,我後來又向田珊仔細核實過,孟元明的原話是:『他們叫我簽一份文件,我沒有簽。我把另外一份簽好的文件給了律師。』。」丁一然補充說。

「如何是因為文件的話,是因為未簽訂文件呢?還是因為已簽的文件呢?」何曉惠問。

「這兩個文件也許並不沖突,會不會是一個問題的兩種結果?」蘇樂說。

「那會是什麼問題呢?」丁一然問。

「根據對故意殺人罪犯罪動機的統計結果,以下六種犯罪的動機占絕大多數,分別是謀財、復仇、情欲、遺棄、迷信和鬥毆。迷信和鬥毆本案基本可以排除,遺棄指推卸某種責任,本案也可以排除。那麼剩下來的就隻有謀財、復仇和情欲三種。」蘇樂說。

「一個離家15年開水餃館的人,能有多少錢?能叫安勇的人看在眼裡?」張鵬飛說。

「仇殺的可能性也不大,15年的時間應該能化解很多的仇恨。」鄧如說。

「情殺倒是有可能。田珊說孟元明和賀芳雖結婚但未同房,而且孟元明又和田珊有了孩子。」丁一然說。

「安勇的人知道孟元明開水餃館,目前還不好判斷安勇的人是否知道他和田珊的關係,也無法判斷安勇的人是否知道孩子是孟元明的。」何曉惠說。

「孩子的事,我覺得知道的可能性不大。」張鵬飛說。

「如果是情殺的話,那兩份文件會是什麼呢?」蘇樂問。

「離婚協議書?」丁一然說

「15年都沒有離婚,為什麼現在要簽離婚協議書?還有離婚協議書是未簽的文件呢?還是已簽的文件?」蘇樂說。

「賀芳如果知道孟元明和田珊有個孩子,而孟元明又不肯回家,是有可能對孟元明懷恨在心的。」丁一然說。

「別忘了,根據田珊的說法,孟元明是因為賀芳的父親賀多的要求而娶了賀芳。根據賀芳的說法,是因為孟元明父親的要求嫁給他。這兩個說法不管哪個正確,總歸是因為財富而放棄愛情。15年後的今天,他們會為了愛情而殺人嗎?」蘇樂說。

「你的意見是因為謀財?」何曉惠問。

「目前還不好確定。」蘇樂回答。

「我覺得關於孟元明離開家的真正原因也要搞清楚,說不定和這次的案件有關係。」何曉惠說。

「還有那個律師,是郜永豐嗎?」張鵬飛說。

「郜永豐車禍會不會和案件有關?」鄧如說。

「如果郜永豐出車禍和案件有關,那車禍也可能有問題。」丁一然說。

「車禍如果也是謀殺的話?那這個案子就有點意思啦。」何曉惠說。

「我們可以假設一下,把這些事串起來。假設因為某人的某種欲望,郜永豐來找孟元明簽署一份文件。孟元明沒簽,卻簽了另一份文件。這樣就使欲望不能實現,所以孟元明被殺。因為郜永豐知道內情,所以也被殺。」蘇樂說。

「嗯,我覺得這個假設是說得通的。」何曉惠說。

「按照這個假設,我們要找的就是欲望。」鄧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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