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正文完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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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離開深圳的時候,程一鑫是狼狽的,也是意氣風發的。

那時候在華強北攢下第一桶金,坐著綠皮火車回c市。整個人被深圳的夏日曬掉一層皮,掩蓋不住興奮的神色。半年時間,學了一口蹩腳的粵語,反正見人就喊老sai(老板),依然擺脫不了別人看他像螻蟻的眼神。

深圳是個造夢的城市。

太多人一夜暴富,更多人賠掉底褲。

人人忙忙碌碌,搵食艱難,沒人會在意他這樣的小角色。

程一鑫指了指飛姐曾經的店鋪,1-1033,如今換人了,「我剛來的時候,在她門口睡了兩晚。」

晚上有蟑螂老鼠。

一起床滿胳膊都是蚊子包。

後來跟人合租,在碼頭附近,早上成了海鮮市場,終日裡滿屋子腥味,衣服曬出去兩天就長黴。

程一鑫說出來這些,沒有吃苦的痕跡,反倒好笑。

他卻始終沒提他的母親。

他說不計較,她平安就行的母親。

金瀟試探著問他,「要不要見見她?」

「誰?」

程一鑫反應過來,思索片刻,「你願意嗎?」

金瀟反握住他的手,「嗯。」

夜生活是一個城市靈魂。

程一鑫按地址找了半天,帶她兜兜轉轉,停在一家煙火氣息濃鬱的「麗姐大排檔」前麵。

風韻猶存的老板娘在和食客打情罵俏。

幾個食客竊竊私語。

說麗姐年輕時候很漂亮。

麗姐很白,很瘦,很勤勞,白天去海鮮市場賣活魚,晚上賣不完的,搞個小宵夜檔做魚片粥。

幾年沒見。

這一片小食街上叱吒風雲的老板娘,在見到兒子的那一瞬間,簡直束手無策,尤其是他身邊還有位漂亮有氣質的姑娘。

語塞半天。

魚片粥對春季來說還是過分滾燙。

煙氣裊裊。

麗姐紅了眼眶,「我當年,是想你別管你奶奶了,誰知道你偏要管。」

她堅信,在深圳能發大財。

不用讀大學,不用練短跑。

收走了他渾身上下所有錢。

一個十七八歲的男孩子,能乾嘛去,餓兩天準服軟了。

誰知道他主意這麼正,跑華強北乾起背包客,她跟的包工頭勸她,男孩子闖一闖,隻要願意留在深圳,什麼都好說。她以為兒子願意留下的時候,他卻坐火車跑了,以年輕瘦削的肩膀去承擔不屬於他這個年齡的責任。

程一鑫不想看她繼續落淚,嬉笑幾聲,像食客一樣調侃她,「麗姐,你男人呢?」

問了她嗚嗚嗚地哭起來。

程一鑫無奈,「媽,還這麼愛哭。」

搜刮走他的錢要哭。

不讓他管奶奶也哭。

後來奶奶離世,她回過一次c市。

又是拽程一鑫走,他不肯,她罵他白眼狼,哭得稀裡嘩啦,一氣之下,甩手回深圳。沒過多久,又換了個男人,又把兒子忘到腦後了。

嘎吱響的油膩餐桌上。

麗姐很幽怨地看著兒子。

賣慘可能是祖傳技巧。

金瀟對她很同情,問程一鑫,「你為什麼不肯跟阿姨走?」

奶奶去世。

再闖華強北這樣的地方,程一鑫沒理由拒絕啊。

麗姐忽然支支吾吾,替兒子遮掩,「沒什麼。」

程一鑫瞥她一眼,「說吧,沒關係。」

麗姐迷惑地看了看他倆。

她盯著粥,說道,「他說他喜歡一個姑娘,怕走了,再也碰不見她。」

金瀟說不出話。

紅眼圈似乎能傳染,氤氳了她眼眸。

兒子是不是蠢,漂亮的姑娘不好好珍惜,在她麵前說這些。

麗姐感到辦了壞事,訕訕道,「那個,年輕不懂事,他瞎說的,靚女啊,不要計較。」

程一鑫牽起金瀟的手,心如止水,「我那時候說的,就是她。」

金瀟輕輕點頭。

麗姐害了一聲,揉了揉眼眶,「真好。」

「我……今天切的薑絲太辣了。」

她在髒兮兮的圍裙上擦手,「你倆結婚的時候喊我來,我包個大紅包。」

金瀟誠懇道,「阿姨,再回c市,就別走了吧。」

程一鑫不由得瞥了眼。

金瀟顧盼生輝,眸子靈動,說完隱隱期待著他的認同。

她還是這樣,理想主義,想兼濟天下,不願獨善其身。由衷地希望她身邊的人更快樂,她所在的世界更美好。

程一鑫沖母親一笑,五官裡有她年輕時候的影子,俊俏的,勾著異性的目光。

他說,「我聽她的。」

第二天清晨。

金瀟一睜眼,提出了個大膽的想法,「我要去華強北做一天背包客。」

程一鑫:「……」

金瀟看出來了,「你就是瞧不起我。」

程一鑫憋著笑保證,「絕對不是。」

她掏空了程一鑫的灰色書包。

背上以後,對著鏡子轉了幾圈,「你看我像嗎?」

金瀟是真想了解華強北。

了解的最好方式是參與。

程一鑫認真替她整理了造型,背書包要有鬆垮感,肩窩進去,不能像要去跳芭蕾舞的天鵝,他說,「比一比?」

「比什麼?」

「一天掙的錢。」

「比就比,誰怕誰。」

程一鑫的老本行。

他很輕易就能看出來誰想賣手機,誰想買手機。第一件事,扌莫清了各種機型的市場報價,黑話行話甩出去,輕輕鬆鬆接了單。他還接了幾個幫忙修手機的單子,華強北裡麵的店鋪,一台重摔的手機,一般幾家組合著修最便宜。肥貓家的屏幕,阿坤家的攝像頭,小鷗家的四件套,店裡有幾位華強北老人,幾年沒來,他依然門兒清,見人就喊表哥表姐,仿佛認識了好些年。

轉眼看見在門口徘徊,不知向誰搭訕的金瀟。

鬱悶的金瀟。

人來人往,有人詢問,她還是眼睛一亮,努力推銷。

再見到他,金瀟一無所獲,放下書包,宣布放棄。

「四舍五入,我也算體驗過你的生活了。」

程一鑫接過書包,「走吧,哥帶你去轉轉。」

金瀟撒嬌地笑了笑,遞上她自己那部貼著碎鑽的手機,「程老板,買二手手機嗎,照顧一下生意?」

程一鑫連人帶機摟進懷裡,「好啊,高價回收。」

他喜歡的姑娘啊。

心有乾坤,猶憐草木。

堅定地向這個不公平的世界,散發出屬於她的柔和光芒。

她是宇宙中心最亮眼的星辰,如果沒有她,他不過是一顆普通渺小塵埃。

她說星辰亦塵埃,塵埃亦星辰。

他就厚著臉皮,穿越一整個銀河的距離,去擁抱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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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結·於壬寅年小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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