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煙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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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遇見那醃臢僧道一事,史連城和史賓娘是全然忘了。

今次隨巽風前來離恨天,她們倒是把那些被掩蓋的記憶去全部拾起。

「連城」史賓娘幽幽道,「你說可不可笑,我們竟因那種理由『分道揚鑣』。」

在為鬼這些年遺落的記憶裡,她們史家竟還有一場緣由詭異的「決裂」。

當年史賓娘秋闈落榜,心態自然受到了影響,但她還記著要與史連城一道同行,便打定主意三年重來,左右她未婚夫也落榜了,亦需要用心溫書以備科考,便說好終身大事就此延後三年亦無妨。

原本她們該繼續從前讀書學習生涯,可不知怎麼回事,史賓娘的未婚夫瞧上了隔壁縣城的小姐,竟尋了個理由要與賓娘退婚。

史家自然不願忍受這等屈辱,但在他們還未反應過來時,那未婚夫就帶著隔壁縣城的小姐私奔了!

史賓娘認為那男人毫無擔當,當即書信一封通告前因後果,與那書生斷絕關係,從此男婚女嫁各不相乾。

被氣了個仰倒的史大人自覺掌上明珠受了委屈,如何肯就此放過對方,但那書生跑得無影無蹤,連家中老母都一並拋下,史大人又不可能對寡母做什麼。至於隔壁縣城小姐那家,亦是丟了女兒丟了臉,便隻能一起發布命令搜尋書生下落。

史賓娘心情愈發不順,便獨自去往城郊。那裡有一片幽篁林,正是散心的好去處。

她獨自在幽篁林中走動,於此遇見一個自稱「喬生」的提燈書生。

那書生眉清目秀,氣度不凡,見史賓娘一個姑娘在此,提燈後退三步,言「小子驚擾姑娘了,天色已晚,林中有蚊蟲,姑娘還是先回城較好。」

「燈是集市所買,未有任何標識。」說罷,他把手裡的燈放在地麵,又往後退了幾步。

史賓娘明了對方意思,天色確實已晚,於是她提起那盞燈,謝過書生後往書生相反方向而去。

她在學堂時手上功夫就不錯,曾為師父誇獎,那書生腳步沉重,非習武之人,她並不擔憂對方能把他如何。

後日不久,史賓娘在隔壁書院又見到那喬生。

喬生家貧,但為人坦盪誠懇,很有幾分義薄雲天之氣,在那書院交友甚廣。

史賓娘為秋闈準備,很快便將喬生拋之腦後,那書生亦要備考,已然不記得那時城郊幽篁中與隔壁書院的史賓娘見過麵,二人除了那晚黃昏借燈一事外再無任何交集。

如此三年,春闈之前,史連城一副繡圖為長風吹落牆外,正巧落在路過此地的喬生麵前。

喬生見其中花鳥宛若林中真景,即興賦詩一首「繡線挑來似寫生,幅中花鳥自天成。當年織錦非長技,幸把回文感聖明。」

恰為連城所聞,得之甚喜。得知喬生家貧,便央其父贈金助喬生夜讀燈火。

及至此時,史連城、史賓娘二女與這喬生交集不過一二。

待到史連城家中欲為其訂下夫婿王化成,商談之前,她忽覺頭暈目眩,沉痼不起。

春闈在即,史父既焦心愛女康健,又恐愛女前程有損,張榜尋全城名醫。不久自西域來一頭陀,言要有男子一錢膺肉搗城藥屑,作為藥引餵史連城吞下,方可解其相思之疾。

原來,史連城得的竟是相思病。

若史連城此時清醒著,定然會疑惑自己從未對誰動過心,何來相思之疾?但史父不知,立刻遣人去王家告知看中的未來女婿,欲請女婿救愛女一命。

但那王化成怎會相信一西域頭陀的話,隻回了一句「老翁癡狂,尚未成夫妻,不至於我剜心頭肉!」

史父無法,隻好發布公告說,若有男子能以心頭肉救其女性命,便將連城嫁與他為妻。

幾日之後都無人來應,史父幾欲絕望之際,與友人遊學回來的喬生在城門口瞧見那公告。

念及一條人命,曾肯為友人千裡奔波乃至家中一貧如洗的喬生毫不猶豫割肉送與史府。

隻是,此史府非彼史府。

前來取肉的小吏受人所誘,將這救命的心頭肉送往城東史太守家中。

史太守家中嬌女賓娘,正巧在連城後三日患了同樣的病。太守急病亂投醫,見有膺肉送來,便搗碎給女兒服下。

史賓娘睜開眼睛那一天,城西的史連城停止了呼吸。

得知自家女兒救命藥被換走,兩家再好的關係也就此煙消雲散,史太守與史孝廉結下死仇。

史賓娘得知此事,欲往連城家中尋求真相,卻被趕了出來。

她獨自一人在外徘徊遊盪,聽見城中眾人竊竊私語太守千金為己活命,奪了閨中密友救命良藥之事,更是心中悲苦,便轉換方向往沅水而去。

連城既因她而死,她把這條命還連城就是。

踏入沅水的步伐為一人攔住,正是在沅水之畔采摘野菜果腹的喬生。

喬生不識得她,隻以為是位欲要自盡的姑娘,忙前去將她拉回來。

不知是否錯覺,他聽到風中隱隱傳來「救她」的女聲。

史賓娘欲要開口,忽見喬生身後沅水之上,有一僧一道踏水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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