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做錯就得認,挨打要立正(求收藏,求推薦!)(1 / 2)
陳富貴被冤枉一事,已經基本解決,不過還有一些收尾的工作需要做。
比如,之前羅濤在電話裡跟劉思婷說過的,要求她賠償精神損失費以及在網上當眾給陳富貴道歉的事。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做錯就得認,挨打要立正。
還真以為四海之內皆你媽啊,誰都得慣著你?
因此,離開陳富貴的小院子後,羅濤就找了一家律師事務所,正式委托律師向劉思婷發了一封律師函。
「就看劉思婷是個什麼反應吧,她要是不回應,那就不好意思了,隻能法庭上見了。」
羅濤心裡暗暗想道,如果劉思婷是個有腦子的,這時候就應該及時止損,而不是繼續對抗,否則的話,她的損失隻會越來越大。
當然了,劉思婷這個女人腦回路有點不正常,她究竟會做出什麼樣的神奇操作,誰也預料不到。
但這些事,羅濤並不關心,不管你什麼反應,反正我都能應付。
從律師事務所離開後,羅濤就準備回去了,這兩天到處東奔西跑,著實把他給累慘了,現在好不容易把事情處理得差不多了,也可以稍微歇一歇了。
現在已經快到六月,地處南方的臨江也是越來越熱。
當初畢業時從學校宿舍裡搬走時,羅濤囊中羞澀,沒錢租個好房子,以至於一直到現在都住在老校區裡的那套小房子裡。
這房子其它什麼的都好,就是一到春季就潮濕得不行,牆上、地上到處都是濕乎乎的,要是連著兩天不拿出去曬曬太陽,那被子潮得都能擰出水來。
最可氣的是,這屋子還沒個空調,到了夏天就變得跟個蒸籠似的,一到夜裡睡覺時,躺在床上那就是鐵板烤肉,一晚上能被汗水浸濕好幾次……
去年他已經受過一回罪了,如今口袋裡有了錢,自然不打算再繼續住在這兒,之前是沒時間找房子,現在事情忙得差不多了,趁著有空,趕緊搬走了事。
當然,換房也隻是換個地方租房子住而已,買房子的事,他是連想也不敢想。
哪怕「為陳富貴正名」的任務徹底完成,他能拿到係統提供的一百萬獎勵,也不敢說什麼買房的事。
臨江好歹也是個省會城市,房價雖然沒有其它一線城市那麼誇張,但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起碼也要兩三百萬。
一百萬……
嗯,倒是能買半套房,比那些隻能買個廁所的大城市要好得多……
羅濤做起事來雷厲風行,想到了就要馬上就做。
回到花園路小區後,他就在附近找了一家房產中介,風風火火地開始忙碌起換房子的事情來……
……
兩天之後,站在19樓乾淨寬敞的陽台上,俯瞰著這座自己生活了五年多的城市風景,羅濤感覺心情舒暢。
此刻正是太陽剛剛升起,金色的霞光灑滿了大地。
遠處的街巷裡,人間煙火,從一家家早餐店門前的蒸籠裡裊裊升起,早起的人們已經走出了家門,開始了新的一天。
站得高,就是看得遠。
羅濤看著樓下不遠處的這一幕幕,不由得心生感慨。
他現在住的城市花園小區,離之前的花園路小區並不遠,之所以沒有搬離這個區域,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羅濤已經熟悉了周邊的環境,知道哪裡有菜市場,哪家飯店的菜好吃,哪家早餐店的瓦罐湯最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