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飄於宇宙(1 / 2)
麟堯:「不管是多麼尖端的機械……」
「隻要能找出凶手,我都買!」
他的一切言論雖有些過激,但警方也知道,調查這樣的命案,有時候經費上確實會捉襟見肘。
最終,警商協作,於三月之後告破案件。
買凶者胡某(麟堯鄰公司總經理),指示他買凶者曹某(麟堯鄰公司總裁、ceo),兩人因動機查實,罪證確鑿,隻能是供認自己的罪行。
為了減輕罪責,判處最輕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曹某的家人花了上百萬的金額,請來了國內一流的辯護律師,且對麟洛之死進行了道歉。
而麟堯並不接受對方的道歉:「我兒子不會因為你的道歉,活過來,再叫我一聲『爸』,再來陪我,下一盤棋。」
麟堯請的辯護律師不僅不比曹某的弱,而且更勝一籌。
麟堯除了對兒子之死的堅持要求,而且還拿出了自己動用能人,尋找出的曹某公司偷稅漏稅的直接證據。
在各種有利證據,以及強大律師的極力辯護下。
犯罪嫌疑人曹某與胡某,最終因貪圖商業利益,偷稅漏稅、故意買凶殺人,且造成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一審判處二人死刑,二審糾錯:判處死刑、查抄所有個人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生效,立即執行。
這場判決,看似是麟堯贏了。
可實際上,並沒有任何一方是贏家。
曹某與胡某算得家破人亡,而麟堯,家雖未破,人卻已失。
麟洛為救自己而死,這足以讓他這個做父親的愧疚終生。
他甚至想過:是否要從高樓墜下,隨他們母子一起前往那經中所述的地獄,於這蒼涼人間,一走了之。
……
……
307宿舍
陳耀:「麟洛……」
「死了……」
「那個殺他的人……」
「被判了死刑……」
他對著王旭與老四,如此說道。
王旭、老四:「……」
麵對他這幾句話,王旭與老四想不出,用什麼語言,來對答他……
陳耀看二人不答,低聲語道:「我們……」
「不能再猶豫了……」
「那件事……」
「該有個定論了。」
王旭和老四都知道,他口中的那件事是什麼。
那是他們一直回避的事,一直,難以抉擇的事。
良久
老四站起身,開口道:「遵照麟洛的意願,將它們捐了。」
他沒有猶豫,十分肯定自己的決定。
陳耀低聲道:「那可是六十多萬啊……」
「我們三人如果平分……」
「一人二十萬……」
「畢業之後……」
「就可以直接找工作,買房了。」
王旭:「可這樣買來的房子,你住著,會安心嗎?」
陳耀:「安心……」
「區區安心二字……」
「就讓人放棄六十萬……」
「那可是六十萬啊。」
老四:「確實是六十萬,但那是麟洛的,不是我們的。」
陳耀:「他已經給我們了,從他離開這宿舍,留下錢和信的那一刻開始,這些錢,就是我們能支配的了!」
王旭:「麟洛是讓我們捐了……」
陳耀:「他信上隻是說,他希望我們可以捐款,也可以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