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說明(1 / 2)
作者十萬字申請簽約,被拒絕了。
嗯,確實,我開頭的套路,不太符合正常操作。
但,這本書,是我真正嘔心瀝血的創作。
光大綱,我就想了整整一年時間,不斷完善,欲將之呈現。
我想將這份日思夜想的,英雄聯盟的故事,書寫下來。
舍棄這本書?或者大改?
這兩個問題,我想了數天,說實話,我做不到。
舍棄,父母會舍棄自己的孩子嗎?
舍棄了的人,還配做父母嗎?
同理,作品於作者,就是一個集之心血創造出來的孩童。
舍棄,我辦不到!
大改:這些鋪墊,我左思右想,無法將之舍為回憶殺。
否則,就失去了靈魂。
……
生活的無奈,總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