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第八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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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吱」——

又是一道聲響, 這是枯木被踩斷的聲音。

容舒放下手裡的燈籠,握住顧長晉的手,在他掌心寫道:「誰?走?」

小娘子的指尖柔軟細膩, 跟用翅羽撓他掌心似的,又麻又癢。

顧長晉按下纏繞在心尖的那點異樣,反手攥住她的手,輕輕頷首。

他這次過來隻帶了兩名勇士營的人,密道外的人是敵是友尚且不知, 他不能讓她涉險。

顧長晉沒有任何遲疑, 轉身便要帶她離開密道。

隻二人才走了兩步,忽然「嘭」地一聲, 那木門竟叫人從外推了開來。月華似潮水一般湧入, 將地上一道身影拉得極長。

這木門用的是機關鎖,唯有他與玄策知曉如何開。

門開的瞬間, 顧長晉上前擋在容舒身後, 目光直直望向立在門外的人,旋即眉梢微抬。

「玄策?」

眼前的男子依舊一身灰色的禪衣, 過肩的發用布帛高高豎起,露出一張線條淩厲的臉。

「該叫你太子殿下還是顧大人?」

玄策鳳目挑起,手一鬆, 緩步往密道行來, 門「哐當」一聲在他身後闔起。

「大師隨意,」顧長晉打量著他的臉,道:「你受傷了。」

玄策身上的禪衣沾著血,麵上亦是失了血色, 一看便知是受了內傷。

玄策往顧長晉身後淡淡一瞥, 道:「顧大人要找的麵上帶疤的人貧僧已經找到, 隻不過在回京的路上,半路殺出來一群人,將人給劫走了。至於大人所說的那位聞溪姑娘,貧僧離開肅州之時,正巧遇著了前往肅州接她的人,那些人若貧僧沒猜錯,應該是官府的人。」

顧長晉眉頭微蹙:「那麵上帶疤的人是誰?又是何人將她劫走?」

「那婦人姓丁,乃太原人氏,原是大同府白坪山上一家道觀的燒火婆子。」玄策淡聲道:「一個月前,她離開白坪山,前往肅州。恰巧那幾日丹朱縣主正在捉拿潛入肅州的韃靼細作,那幾名細作為了脫困便挾持了丁氏。貧僧出手救了她。丁氏很怕被人瞧見她的臉,一獲救便匆匆離開,不想第二日丁氏竟跑來求貧僧護她到上京。」

「可知她因何要來上京?」

「她要來打聽一樁發生在肅州的殺夫案,」玄策抬眸望著顧長晉,「經手那案子的縣令顧大人也認識。」

顧長晉挑眉,「你是說管大人?」

他口中所說的「管大人」便是嘉佑一十八年與他一同告禦狀的探花郎管少惟。提起管少惟,顧長晉便想起了前幾日宮人們津津樂道的一樁案子。

那案子大抵就是玄策說的「殺夫案」。

這案子的被告乃肅州一名妙齡女子陳梅,原告便是她名義上的丈夫錢大。錢大是當地出了名的老光棍,成日遊手好閒不務正業,陳梅的叔叔為了幾十兩銀子的彩禮,不顧陳梅的意願,強行將陳梅許配給了錢大。

二人拜堂成親那日,陳梅拿剪子刺傷了錢大,之後便去了衙門自首。

「正是他。這樁殺夫案,管縣令原是判陳氏與錢大的婚約無效,不能以『殺夫罪』定案。隻這案子上呈到知府手中時,那知府卻以謀害親夫的罪名,改判陳梅斬首之刑。管縣令不服,將這案子呈交到刑部來。」

顧長晉沉吟道:「丁氏與這樁案子有何乾係?」

「貧僧沒問。」玄策眉眼淡漠道:「丁氏與這樁案子有何乾係,還得顧大人親自去查。貧僧與丁氏被黑衣人包圍時,丁氏似乎知曉這些人的身份,催促貧僧快走,說這些人不會殺她。」

玄策沒走,但寡不敵眾,那群黑衣人到底是從他手裡擄走了丁氏。

他們的目標隻是丁氏,人一到手便迅速撤退,玄策循著蹤跡一路追到上京來。

「丁氏如今就在上京,」玄策冰冷的眸子裡迸出一絲殺意,「貧僧掘地三尺,也會將她找出來。」

玄策說到此,不知想到什麼,忽又道:「此間事了,貧僧便會離開大慈恩寺,前往大同。貧僧欠顧大人的那一諾,日後顧大人可來大同尋貧僧踐諾。」

顧長晉眸色微動,聽玄策這意思,竟像是要徹底放下與梵青大師的恩怨,離開大慈恩寺。

玄策說罷這話,也不管顧長晉應不應,兀自轉身離去。

容舒一直被顧長晉護在身後,他二人在密道裡的對話,自是一字不落地入了她的耳。

聽見玄策說起肅州那「殺夫案」,她下意識便抿緊了唇,大抵是太過震驚,連自個兒的手被顧長晉緊緊攥著都不曾察覺。

玄策的身影一消失在密道,顧長晉便十分自然地牽起她的手往外走。

「我們先出去。」

不過一盞茶的功夫,二人又回到了院子。夜愈發深了,空氣中的水汽凝在頭頂的樹葉裡,被風一吹便「啪嗒」一下落在容舒的手腕。

手腕上的涼意終於令她覺察到異常,輕輕一掙,手便從他掌間掙脫。

顧長晉看了她一眼。

「我興許知道丁娘子與那『殺夫案』有何乾係。」容舒抬起眼,清澈的眸子跟在泉水裡浸過一般,「管大人之所以會判陳梅與錢大的婚約無效,是因著陳梅的叔叔無權給陳梅定下婚事,依照大胤律令,唯父喪母亡者,陳梅的叔叔方能給她定親。」

顧長晉道:「你的意思是,丁娘子是陳梅的母親?」

容舒頷首道:「陳梅在戶籍上的確是雙親俱亡,但她堅稱她的母親未死,還說她母親一直悄悄回來看她。是以,丁娘子很有可能就是陳梅的母親。」

「隻是大人,這樁案子,不該發生在嘉佑二十一年。」容舒定定望著顧長晉,麵色凝重,「這是嘉佑二十三年三月,你去了青州後才出現的案子。陳梅應當是在嘉佑二十二年的十月嫁給錢大並刺傷錢大入獄的,為何這樁案子會提前發生?」

這世間的律法對女子尤為苛刻,隻要是謀害親夫,不管丈夫有沒有死,受的是輕傷還是重傷,也不管妻子謀害丈夫有無苦衷,隻要有謀害的行為,那官府便一定會判那妻子死刑。

這樁案子的關鍵便是陳梅與錢大的親事是不是有效,而要令這樁親事無效,那便要證明陳梅的母親尚在人世。

「你懷疑有人想借著這個案子將陳梅的母親,也就是丁娘子逼出來?」

容舒輕輕頷首:「這隻是我的猜測,前世我被送來四時苑之時,這案子已經定讞,陳梅與錢大的婚約無效,陳梅最後是以傷人罪定的罪。」

錢大未死,隻要這樁親事無效,陳梅便沒有殺夫,也不必被斬首了。婚約既然無效,隻可能是陳梅的母親的確就像她說的那樣,並未死。

顧長晉沉吟半晌。

本該在嘉佑二十三年才發生的案子,提前到現在發生,說明這樁案子是人為的。

蕭馥派聞溪去肅州尋人,定然就是為了尋這位丁娘子。大抵是遍尋不著,又恰巧知曉丁娘子還有一個女兒,便想用這法子逼丁娘子自己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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