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公司集團化(1 / 2)
蘇景輝將景輝娛樂有限公司的各種業務,不論有沒有成效,都分拆了出去成立了子公司。
拆分的子公司如下:
景輝投資有限公司!
景輝影業有限公司!
景輝電視有限公司!
景輝綜藝有限公司!
景輝創作工坊!
景輝經紀有限公司!
景輝視頻有限公司!
景輝直播有限公司!
景輝短視頻有限公司!
景輝網文有限公司!
景輝特效有限公司!
以上共計十一家子公司,全都是景輝娛樂有限公司全資控股。
在此基礎上,蘇景輝將景輝影業有限公司、景輝電視有限公司、景輝綜藝有限公司、景輝創作工坊和景輝經紀有限公司,合並成立了一家子集團公司。
景輝娛樂集團有限公司!
緊接著,蘇景輝又將景輝視頻有限公司、景輝直播有限公司、景輝短視頻有限公司、景輝網文有限公司、景輝特效有限公司,等五家子公司合並成為一家子集團公司。
景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最後,蘇景輝將景輝娛樂集團有限公司、景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和景輝投資有限公司,合並成為真正的母集團公司!
景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景輝集團以後要上市的,但是集團上市以後會有新的變數。
就說股東身份吧,你很難弄清楚那些股東到底是誰?這些股東有什麼秉性?他們會不會帶來麻煩?
雖然這些變數並不會從根本上動搖蘇景輝對景輝集團的控製權,但也會讓他不勝其煩。
這是很有可能的!
為了以後的集團公司上市後,自己依舊能掌控整個集團,蘇景輝對集團公司的頂層架構重新調整。
最終,他選擇了有限合夥!
如果說,麵向當下的企業家是做公司法,那麼麵向未來的企業家一定是做合夥企業法。
有限合夥企業中有G和L。
其中,G承擔該企業無限連帶責任,同時也享有無限大的權利。
L雖然也占股了,但不享有此企業相關的控製權。
蘇景輝在注冊公司時,就注冊過一個有限合夥企業。
魔都輝夜有限合夥企業,指定輝夜投資有限公司為G。
這麼執行,就可以讓蘇景輝擁有對景輝集團百分之百的話語權,因為輝夜投資有限公司是這家有限合夥企業的G,而蘇景輝則百分百控股了輝夜投資有限公司。
因為蘇景輝說話,隻要張婧雪等公司高管,將公司做大做強後,都會獲得公司的股份。
所以,蘇景輝再次成立了一家有限合夥企業——魔都輝光有限合夥企業,同樣指定輝夜投資有限公司為這個有限合夥企業的G。
【魔都輝光有限合夥企業】
G:輝夜投資有限公司,占據整個合夥企業1%的股份!
L:婧雪未來有限公司,是張婧雪的公司,占據50%的股份!
L:景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高管,則瓜分剩下的49%股份!
然後,蘇景輝讓魔都輝光有限合夥企業持股,10%的魔都輝夜有限合夥企業的股份。
要知道,魔都輝夜有限合夥企業100%控股景輝集團!
如此一來,蘇景輝就滿足了他曾經答應張婧雪的,給與她5%的公司股份,雖是間接持有。
這樣一來,蘇景輝就能夠做到以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同時享有無限大的權利。
通過法律的方法,把G無限連帶責任的風險給控製住了。
此外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有限合夥企業在公司上市的時候,是可以不受限售條件製約的,因為不是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權,而是通過有限合夥來持有。
一般情況下,公司管理層團隊最多隻能拋售不超過25%的股份來變現,看似有很多限製,實際上也有很多規避的辦法。
這樣的一套頂層架構,無疑是給景輝集團上市後,再次上了一套安全閥門,提前未雨綢繆,把潛在的一些問題早早的預防掉了。
不發生是最好,即便發生了,蘇景輝也不會傷腦筋!
如下是,蘇景輝的整個娛樂商業帝國的組織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