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回娘家(2 / 2)
「怎麼到你這買塊布料這麼容易啊,人家一年到頭也攢不了幾尺布票,你倒好一堆一堆的買。」
林母對於林晚晚嫁給趙雷,那也是同意的,不然哪有這好日子啊,看看現在可能城裡人都沒她日子過得好啊。
「你女兒孝敬你還嫌棄啊,那我可回去了。」
「說你一句還不行了。」林母道。
「趙雷下個月回來不?」
她這女婿好是好,但是這老是分隔兩地也不是辦法,可是她女婿又還沒分到房。
「不知道。」
她哪知道他回不回來啊,他不回來她還自由自在呢?
「你就不知道上點心嗎?」林母愁啊,看她這沒心沒肺的樣子就氣不打一處來。
「我怎麼就不上心了,我把家裡照顧好,養大兩個娃,讓他毫無顧慮,還不夠上心啊。」
跟林母聊聊家常話,就回去了,繼續翻譯,昨天一天翻譯了六十頁,她給自己定下了每天最少翻譯五十頁。
這一本也就一百九十多頁,照這速度她一周就能翻譯完一本。
又要準備晚飯了,每天想著吃什麼也挺煩的。
商場裡雖然有做好的,但是拿出來怎麼解釋啊,難不成說肉是早幾天買的。
沒肉也不行,她就喜歡吃肉,進入商場,挑了條兩斤重的鱸魚,麻利的殺好,拿到廚房蒸,來到這裡她還沒吃過魚呢。
還有雞也沒有,明天去趟縣城看看黑市有沒有活雞,買幾隻好了,當然雞商場也是有的,但是都是殺好的雞。
她想試試這個年代沒有吃過飼料的雞,那味道肯定很好。
現在家家戶戶倒也有養雞,但是都是有要求的,每家按人數算每兩人就養一隻。
老趙家就有養,六個大人算三隻,七個小孩也是算三隻,他們那邊後院就搭了個雞棚,養著六隻雞。
對於農家人來說雞是大財物來著,畢竟養雞,養大了就可以上交就有工分,雞生的蛋就歸自己家。
要留下吃,或是拿到供銷社去換鹽換油也是可以的。
換錢就是六分錢一個,去黑市賣的話能有三毛錢一個。
當然也會有人偷偷的養多的,養到半大的時候就拿去偷偷賣了,畢竟要是被人告發了多養,那是要出事的。
雞還小的時候多養倒是沒事,畢竟會有養不活的,所以可以多養的,大了那可就不行的,那叫割資本主義的行為。
林晚晚家就沒養,她不喜歡那個味道,想吃雞去買就是,沒必要那麼麻煩。
養雞還要精心伺候,鏟屎,餵東西。
太麻煩了。
蒸好魚,再拿三個之前就煎好的雞蛋,炒個青菜就好了。
吃飯時,二娃就對這魚贊口不絕了「娘這魚好好吃啊?」
「好吃吃多點。」給二娃又加了一大塊魚腩。
好吃當然是好吃,肯定比以前他們吃過的好吃多了。
以前原主也會蒸魚,就是不舍得放料,魚腥味都沒去掉,吃起來自然沒那麼好吃。
見大娃盯著,林晚晚明白,也給大娃夾了一大塊魚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