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 67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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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小一小二原本隻是漫天結界中一隻普通的天雷,機緣巧合,聽了顧仙仙背《道德經》,生出靈識,習得劍術,修真界的人都稱它們為「天雷化劍」,它們就成了「劍」,但其實它們可以化作數萬種形態,並不僅僅拘於這一種。

它們是雷非劍。

既然非是劍,便也不是劍靈了,更準確的說來,它們是天雷化形,更似妖,雷妖。

它們是妖怪!

很顯然,小二那個蠢貨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一直以為自己和小三那個蠢蛋一樣是隻「劍」,隻會化作劍形跟在顧仙仙那刁民身邊轉來轉去搖尾巴,作為一隻妖,它更像隻狗,太丟妖的臉了。

好在顧仙仙那刁民也沒有意識到它們是妖怪這回事,隔三差五的也會背書給它們聽,它也習慣了化作劍形上天下海,隻顧仙仙總是阻止它們下海,因為每次下海,總會漂起一片被電死的大魚小魚。

它們還無法精細控製自身的雷電力量,外溢的雷電穿過海水,尋常小魚哪裡受得住呢?

所以每次下海,都能電死一片。

——這些小魚兒也太沒用了。

但其實它們身上的雷電力量也並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所以每次在烏雲凝聚,電閃雷鳴的時候,便是它們積蓄力量的時候,相較於日常修煉獲得的靈力,雷電力量來得更快更方便,它們也更喜歡在雷電中暢遊。

它也會思考,有屬於自己的想法,它聽到顧仙仙說過好些次,她的下一個目標是飛升成仙,成仙是什麼它不懂,但它恍惚間明白,所謂飛升大道,是要離開這片小天地,要去往另一個世界。

她若是離開,它們就沒辦法再聽她背書了。

它們是妖,到底和小三不同,小三和琉璃劍都是顧仙仙的佩劍,能夠跟隨她去任何地方,它們不一樣,要想繼續跟著顧仙仙聽書——沒錯,它一直跟著顧仙仙,就是為了聽書,不像小二那個蠢蛋到處認媽媽——必定是要修行的。

好在它聽到的《道德經》越多,心中便越清明,模模糊糊中,知道該如何修煉,仿佛這種修煉方法天生便存在於它的腦海,隻等著它想起來。

小二就不像小一這般,腦子裡這麼多彎彎繞繞,它整天就知道玩,還帶著小樂瑤一起上天下海,玩累了玩開心了就去纏著顧仙仙要聽書,在它簡單的腦子裡,有顧仙仙在、有書聽,就再好不過了。

它完全把自己當成了一把劍,還是顧仙仙的「天雷化劍」。

尤其從小一哪兒得知自己不是劍,隻妖怪的時候,隻覺得天都塌了!

它要做劍,做顧仙仙的天雷化劍!

它才不要做妖怪!

既然妖怪不能永遠和媽媽在一起,但它可以像小三那樣認她為主呀,認了主人,她去哪兒,它就在哪兒,這樣不就好了?

小一就沒見過這麼沒出息的雷妖,氣得又揍得小二嗷嗷叫。

也幸而顧仙仙不是那種看到天材地寶就想據為己有的貪心鬼,也沒什麼壞心思,不然就小二這蠢樣,隻怕能渾身浴血,沾染渾身,墮身成魔!

她早就看出它們的神異,看出它們非同小可,卻從未想過自己獨占,她給了它們足夠的自由,也未曾利用它們做任何不好的事情,還教導它們要做個「撿到一分錢要交給警察叔叔」的好孩子。

雖然那會兒的它們還不能分辨什麼好什麼是壞,也不明白為什麼「撿到一分錢要交給警察叔叔」。

也因為這種自由,小一從來不想做一隻契約獸,契約獸哪裡好呢?沒有自由,沒有自我。它要做一隻能夠遨遊天地的妖,大妖!眼看小二竟然想做一隻契約獸,它立刻就揍了它一頓,要把它揍得不想做為止——若是顧仙仙因此區別對待,給小二開小灶,那它不是虧大了?

小二:??

小二太討厭小一了:我就要做媽媽的劍靈!我就要做契約獸!

小一:做了劍靈媽媽就變主人了,你就不是兒子是仆人,你去了那麼多地方,沒看見仆人是可以隨便買賣的嗎?隻有兒子賣不了,就像小樂瑤那樣,刁民對小樂瑤多好你看見了嗎?她可不會對仆人這麼好,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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