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定要發財!【求一張月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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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雪雖然被打壓,過氣了。

可她多年下來也算積累了不少錢。

即便是因為合同的原因賠了不少,但她也比宋子墨好一萬倍。

因此,對於份子錢,她幾乎是不怎麼在意的。

哪怕是全部給宋子墨,她也無所謂。

隻是,她沒有想到對方會開口罷了。

而在解決完雙方的訴求後。

沈清雪看著眼前這個窮困潦倒的導演,不由問出了她之前一直想問的問題。

「我說,你之前在酒館裡唱的歌,是你原創的嗎?」

宋子墨沒想到對方會問這種問題,愣了一下後才回了一句:「恩。」

她先簡單的誇了一下。

「歌不錯。」

隨後則漫不經心的問了新的問題。

「為什麼沒考慮往音樂方向發展?」

「就憑你剛才那首歌,也能火。」

對於她的問題。

宋子墨不是沒有考慮過。

剛穿越時,他就想過,自己可以先從歌手這塊發展。

可很快他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其原因很簡單。

他的嗓音比普通人好,但比那些職業歌手來說還是差很多。

這樣的情況下,他就不是文抄公了,而是樂壇聖人!

為什麼這麼說?

原因很簡單。

他唱的每一首歌,不出意外的話,都會成為經典歌曲。

但因為嗓音的問題,從而導致他沒有把這首歌曲的精華唱出來。

而其餘歌手看到他的這首歌。

想也不想,一定會翻唱。

到時候,自己「原創」過來的歌曲,全部成為了別人的嫁衣。

毫不誇張的說。

他這是變相培養出無數個樂壇天王出來。

屆時。

整個樂壇的歌手,一定會把他封為聖人!

畢竟,他這是在點燃自己,照亮別人啊。

可宋子墨是聖人嗎?答案顯然不是!

因此,他直接在腦海中拒絕了當歌手的想法。

安安心心拍電影它不香嗎?

但麵對沈清雪的詢問,他還是隨口扯了個理由糊弄過去。

「這首歌也是偶然之作,不可能每首歌都能這麼好,況且我心裡也憋了一股氣,也想證明自己的導演之路。」

聽到他的解釋。

沈清雪沒有多疑,點了點頭也覺得合理。

「確實。」

「那我們明天見,明天在商議一下具體細節,同時我會把合同帶過來。」

宋子墨沒有留戀,點頭回道:「好,明天見!」

言畢。

沈清雪先行一步。

等對方離開後。

宋子墨才踏步離開,他並沒有打車回家,而是向家的方向步行起來。

一邊走,一邊思考著接下來的事情了。

現在沈清雪這邊是答應了和自己合作。

自己的貸款還有三個月到期。

所以,他沒有多少時間可以耽擱了,必須要把接下來的時間安排的妥妥當當。

按照他的預想。

假結婚後。

自己大概能收到七十萬左右的份子錢。

沈清雪的人脈能力,應該能收到一百五十萬至兩百萬。

也就是說,兩個人加起來的份子錢應該是不低於兩百二十萬。

運氣好的話,可能突破三百萬。

依照男女平等的條約,分到他手上的錢,最低都是一百萬。

一百萬元放在別的導演身上,那估計連群演的錢都付不起。

可放在宋子墨手裡。

絕對是能拍出一部不錯的電影出來。

不過。

宋子墨要注意的事情有兩點。

首先,自己要拍的話,必須要拍那些前世本身就是低成本的電影。

就一百萬的額度,如果讓他拍一些前世的大製作,那根本不可能。

其次,拍攝時間不能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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