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正中下懷(1 / 2)
第二天的商演在下午,上午的時候,徐正華還是忍不住跑去了正華服裝在魔都的直營店。畢竟是自家的生意嘛。
這邊的店開業也快一個月了,他是第一次來。
還是不敢帶陸桃,店裡人多眼雜,一個不小心就是全民吃瓜。
店裡的生意看起來很好。
說不上人流如織,但進去稍微轉一轉,就會發現每個店員都有自己對應的客人,服務態度很好,是一家高端奢侈品店的樣子。
帽子、墨鏡,徐正華的偽裝二件套全上了,但還是剛一進店就被店員和不少顧客給認出來了,但好在,隻有兩個顧客過來要了份簽名,並沒有引起哄鬧的場麵。
店長馬上就過來,跟在大老板的身後。
徐正華隨口問,她就隨口回答。
得知開業不到一個月,營業額已經1300多萬了,徐正華有些吃驚,忍不住扭頭看了她一眼——一個月啊,營業額一千多萬!
徐正華很知道自家服裝的毛利率有多高!
問了下才知道,剛開業那時候,有一周多,生意異常火爆,那段時間的出貨量很大,最近這兩周,已經平穩下來了,日均銷售額也就25到30萬的樣子。
現在的問題是,旗袍的銷路很好,魔都是頂級的國際大都市,旗袍似乎是一下子打中了很多女人的心,無論什麼價位、款型,目前的銷售情況都很好。但正華裝的銷售,卻大多都是年輕的男孩來買,很多還是媽媽帶著兒子來買。
也就是說,旗袍已經被一定程度上認可了,但正華裝現在其實還是隻能算一個「潮牌」——是完全被自己的歌迷承包了銷量的。
這不是個好現象,徐正華希望把正華裝推成正裝的。
當然,即便是現在這個賣法,開業不到一個月,正華裝也已經賣了3000多套了,銷售額有400萬左右的樣子——對於一款定價偏高,純靠當紅明星帶貨的輕奢服裝,銷售算不錯。
甚至於降一格,隻要三家直營店加一起,能穩住每個月賣出去500萬塊的正華裝,一年算下來,都足夠支撐正華製衣扭虧為大賺了!
視察結果讓他比較滿意。
但出了店鋪上了車,他還是給正華製衣現在的總經理尚乾榮打電話,「你之前遞上來的報告我看了,但我覺得八個店太多了,壓縮一下,六個店的名額,但是你要做好一整套的規章製度,對這些加盟店,一定要加強管理。」
然後又給謝淑敏打電話,「上次說的那個設計公司,你弄好了沒有?哦,哦,好,先把架子搭起來,對!還有……後續你留意一點,我也會留意,有那種電影電視劇拉贊助的,隻要是都市正裝劇,什麼商戰戲啦,什麼律政戲啦,包括戀愛戲啦,等等,殺手戲都沒問題,總之,正裝!咱們就考慮給點贊助,贊助衣服!」
陸桃剛才沒敢下車,這會兒就縮在他懷裡聽他講電話。
時不時仰頭看他一眼,一臉崇拜。
他還是個霸道總裁!
掛了電話,低頭看見她那個眼神兒的看著自己,徐正華笑了笑,刮了刮她的鼻子,「也不敢去別的地方瞎轉啊,還是回酒店?」
「嗯,好啊!」
她乖巧點頭,言聽計從。
這兩天,感覺她已經徹底變成了小迷妹,隻偶爾接到她的節目組裡打來的電話的時候,才會一下子又回歸到女強人的姿態。
盧立果開著車調頭回酒店。
結果車子還在半路,卻忽然接到劉君羨打來的電話,「正華,還在魔都吧?」得到徐正華肯定的回答,他哈哈大笑,「你絕對猜不到,我幫你找到了誰!」
「哦?找到了誰?您準備幫我介紹女朋友?」
「哈哈哈哈!」
劉君羨再次哈哈大笑,「比女朋友重要!」
然後他說:「還記得品酒的時候你跟我說什麼嗎?你說想買下那家酒廠?對嗎?哈哈哈,昨天晚上跟一個朋友吃飯,因為這款酒當初就是他推給我的,我就順嘴跟他聊起這件事,你猜怎麼著,他說這家酒廠的老板,現在就在魔都!怎麼樣,想不想見見?」
臥槽……茅,呃,醬香科技的老板?
這事兒徐正華還真的是想摻和一下,所以隻是稍加猶豫,就答應了下來,「可以啊!下午我有場活動,晚上?」
「好!那晚上我攢個局?」
「成啊!謝謝劉總!」
掛了電話,徐正華倒是覺得有點新奇——唱片公司老總給旗下歌手介紹酒廠老板?是希望他買下酒廠嗎?
反正徐正華是覺得,自己做老板的時候,都巴不得讓員工好好工作,所以隻要機會合適了,他就想對內發點股票當紅包。
培養主人翁精神嘛,歸屬感嘛!
這老板倒好,把旗下歌手往別的事情上引。
但是……無所謂了。
正中下懷。
於是馬上調出謝淑儀的電話,打過去,「姐,幫我查查現在貴省茅草鎮那邊的酒廠的情況,盡快。」
這事兒的優先級是低於吃進甲骨文的股票的,所以還沒開始弄。
謝淑儀應該是還在跟人開會,聞言停了片刻,但還是答應下來,「那我先讓小米給你查,我開完會再給你弄。」
「成。」
掛了電話,管玉蘭欲言又止,但最終沒開口。
倒是陸桃,忍不住說:「正華,你要小心,大家都很喜歡從你們這些歌星手裡騙錢。我做主持人沒幾年,已經聽說很多例子了。」
徐正華哈哈一笑,摟過來親一口,「謝謝提醒,我知道啦!」
下午的新車發布會照常參加,66萬不能不掙,馬上準備要在魔都買房子了,大概率要把前後兩次在魔都掙的這點錢都留在這裡。
當天晚上的飯局,是在這邊的一個高端俱樂部裡的私房菜。
徐正華並無顧忌的把小姐姐陸桃帶上了。
人家過來快兩天了,能給的都給了,能熟的都熟了,卻什麼都沒要,甚至兩天都沒怎麼敢出門,現在這麼私密的場合,你要是還不帶人家出門透透氣,讓人家自己待在酒店裡,那就不大像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