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輕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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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勝男做什麼都是錯的,李勝男在他們心裡永遠低人一等!

小時候早早總為母親氣憤不平,後來明白了,這些都是母親自找的!她為了愛一個男人自願讓他的家人把她踩在腳下,愛得那麼卑微,根本就沒了自我。

自己都不要自己的自尊了,又能指望誰來尊重你?你為他們做得越多越讓人看不起!

後來母親離婚,也曾經跟早早談過,她跟周誌遠這十多年的婚姻,最大的教訓就是為了愛情把自己變得太過卑微。

不知道好好愛惜自己的女人,永遠都不可能得到尊重,哪裡還配得到愛情呢。

早早長大以後,慢慢明白了很多事,對爺爺奶奶家的那些人也看清楚了,他們花著母親的錢自卑心虛,所以更加變本加厲地要把母親踩在腳下。而父親,他並不是真的對母親全無感情,可現實是他對這一切也無能為力,他改變不了現狀,甚至他也需要把母親踩低而抬高自己,所以他也放任家裡人對母親的侮辱。

母親看明白了,毅然決然地把自己十幾年的深情和心血拋下去過自己全新的人生,也給早早上了最深刻的一堂人生課。

如果說周家人是自私又自卑,那麼韓君平對早早的輕視就是真真正正的底氣十足了。

周家人畢竟有求於李勝男,而早早在所有人眼裡都是不折不扣攀高枝的。

早早連找個理由反駁都不能,她跟沈澈確實是兩個世界的人,她是忠義坊的野孩子,母親推著小推車在街頭賣魚丸粉起家,她跟著一群街頭小混混長大,連她常吃的大排檔沈澈吃一頓都要送醫院急救。

此後無數個夜晚,早早都會無比羞恥地回想起那天跟韓君平見麵的一切,直到她能冷漠地分析當時所有的細節,冷酷地告訴自己,她之所以被人看不起,被人輕蔑地踩在腳底下,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她想討好韓君平,她希望韓君平能喜歡自己。

是的,那時候的早早是韓君平兒子的女朋友,第一次見麵就把沈澈折騰進了醫院,她心虛也忐忑,她不想留給沈澈的媽媽這樣一個壞印象。

那是她喜歡的人的媽媽啊……

沈澈在她睡覺的時候偷偷在她手心寫字:早早,等你到十八歲,我們就結婚。她裝作不知道,可還是會偷偷笑出來。她怎麼會不希望跟沈澈媽媽相處好呢……

可沈澈的媽媽在侮辱她的媽媽,早早絕對不會忍!

韓君平那句「原來是李勝男的女兒」已經清清楚楚地說明了一切,早早所有的擔憂和忐忑瞬間無影無蹤。

她是李勝男的女兒,即使不是為了自己,為了母親她也不能低人一等!

母親終於走出周家的泥沼,不能再因為她被人看不起!

那天早早沒有等沈澈出來,冷冷回敬了韓君平一句:「沈澈是你的兒子?可真不像!否則我肯定不會跟他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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