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藏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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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就是危險,它不會憑空消失。

我可以幫你們,想辦法把書藏起來。但那也隻是把風險轉移到了其他地方,讓你們不再承擔風險,但終歸是有人要承擔這份風險的。

你們兩個是我的親人,我當然願意為你們這麼做。

以冬梅姐和曉光哥跟咱們家的關係,加上他們平日裡對我多有照顧,我當然也願意為他們這麼做。

但是其他人呢?我和他們非親非故的,憑什麼要去幫他們解決,這麼大的一個麻煩?」

一番話有理有據,還把蔡曉光和郝冬梅標記為「自己人」,狠狠的刷了一波他們兩人的好感。

隻有周蓉,因為已經答應朋友們幫忙藏書。如果事到臨頭又要毀約的話,她的人就丟大了,所以自己坐在那裡生悶氣。

周秉義卻是憑借老道的經驗,聽出了他話裡的意思,開口問起來:

「你問憑什麼,他們如果什麼都不做的話,自然是沒資格請你幫忙的。

但是他們又確實很需要你的幫助,那麼,他們做些什麼,才能有資格請你幫助呢?」

聽了他的話,周秉昆開始思索起來。

自己有一個隨身空間,用來藏這些書綽綽有餘。但他並不想就這麼便宜那群疑似白眼狼的家夥。

「幫他們藏書可以,但我有一個條件。我隻保證幫他們保管5年。

他們畢竟是你們的朋友,看在你們的麵子上,我也可以適當幫一下忙。幫他們保管5年,已經夠可以了。

5年的時間,完全足夠他們安定下來了。如果他們真的很在意這些書的話,怎樣也能找到自己保管的辦法了。

所以5年之內,他們可以隨時從我這裡把書拿回去。

但是5年之後,如果還沒有把書取走的話,那我就要自行處理了。

而且,為了安全起見,他們不能直接從我這裡取走書,隻能告訴我要哪本書,而我也不會直接把書給他們,而是通過我自己的方法,把書送到他們手中。

如果同意我的條件的話,我可以幫這個忙,不同意的話,就把書取走,自己想辦法吧。」

周秉昆對他自己想的這個辦法十分滿意。

約定了讓他們必須在5年內把書取走,不然的話,書就歸自己了。

如此一來,不在意這些書的人,可能直接就不要了,那自己就白得了這些書。

這些來數量就不多,在將來的年月還要被處理掉一部分,這就使得這些書更為珍貴,一些甚至可能變成絕版。

這樣一來它就不隻是書了,還搖身一變成為了文物。

自己平白得了許多文物,怎麼算都是賺翻了。

而那些在意這些書的人,在未來的時間裡,就會時刻想辦法,把這些書拿回去。

他們越是想辦法,就越會意識到,保管這些書所要麵臨的,究竟是多麼大的危險,也就越能意識到,自己對他們的幫助有多大,而不是下意識的覺得「不就是幫我保管了幾年書麼」。

這些書的主人,周秉昆還是很看好的,能夠上頂級重點高中的,不是人中龍鳳,就是背景深厚。

能夠與他們結一份善緣,在這個時代施恩於他們,算得上是一筆相當不錯的投資。

畢竟,他十分清楚,在之後百廢待興的年代,人脈究竟意味著什麼。

某種程度上來講,這也可以稱得上是「奇貨可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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