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好人還是有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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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牧沒想到,自己的這一天竟然過得如此的精彩。

先是莫名其妙地變成了一條狗,接著差點被人一鋤頭磕死,然後又差點被狗咬……

接下來就更精彩了。

先是見識了前女友的醜惡嘴臉,接著又看到了好兄弟的真麵目。

不僅如此,自己才做了小半天的狗,卻不僅咬了一隻狗,還咬了一個人。

不對,是咬了兩隻狗!

鍾嘉義那樣無義的人,確實比狗還不如。

唉,真是人心難測啊!

不過對二逼青年來說,他很快就想通了,也接受了,畢竟在小說的世界裡麵,比這還人麵獸心的事有很多很多。

不想那麼多了,先想怎麼回花城的事吧,還是先盡快回到本體身邊要緊。

楊牧開始靜心思考起來。

在沒人幫助的情況下,一條狗想回花城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畢竟這裡離花城差不多有近300公裡呢!

來的時候,楊牧是開車來的,而且走的是高速。

可現在要回去的話,高速肯定是不能走的,要是一條狗在高速上走,分分鍾可能被車給撞死不說,還可能隨時麵臨路警的捕捉。

那就隻能走省道了。

至於坐車、蹭車,楊牧已經不想了。

作為一條狗,楊牧知道,那樣根本就不現實,他已經深深體會到,對於一條狗來說,人類的世界是多麼的恐怖。

楊牧已經接受自己是一條狗的現實了。

想走回去也不容易。

一來,楊牧對這裡的道路並不熟悉,在沒有導航的情況下,他隻能憑感覺扌莫索著往下走。

二來,近300公裡的距離,對於一條狗來說,絕對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楊牧知道,牧羊犬作為一種工作犬,在訓練有素的情況下,一天能行走的距離大約是50-60公裡。

可關鍵是,老黑並沒有接受過長途跋涉方麵的專門訓練啊!

由此可想而知,就算一路順風,楊牧要想走回花城,起碼也得五六天時間。

而在這五六天時間裡,他還得避開各種危險,解決吃喝拉撒睡的問題。

真心不容易!

管不了那麼多了,先走起來再說。

楊牧開始向著縣城的方向走了起來,畢竟這一段路他還是開車走過的。

……

楊牧這一咬,可是把鍾家上下忙得手忙腳亂。

大喜之日竟然見血光了,果然是黴運狗!

鍾父看著兒子鮮血淋淋的手,心裡一陣煩躁。

看到那一咬之後,鍾父原本是想追上去一棒子就將那條萬惡的黴運狗給打死的,可畢竟還是兒子的傷勢重要。

再說,他也沒把握追上一條狂奔的狗。

先把兒子送鎮上的醫院去看看再說!

鍾父很快就做出了選擇。

唉,又得破財了!

大喜之日,招災又破財,真是黴透了。

等那可惡的小子醒來,一定要狠狠地敲他一筆!

另一個決定又很快從鍾父的腦袋裡冒了出來。

……

還有一個人更是忙得手忙腳亂,那就是陳超。

老黑被撞時,陳超剛好開車跟在後頭,然後他看到楊牧也追了過去。

出於關心,等現場的車挪開後,陳超趕緊驅車跟了過去,然後親眼見到了楊牧摔暈的事……

楊牧出事,陳超當然不能撒手不管,他第一時間就叫來了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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