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遠航之刑事審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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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被告原告都要上訴的消息出現在波士頓各大報紙上。

原告方認為判決有失公允,竟然讓一個殺人犯不用付出任何賠償代價,這實在是令人震驚,他們必需尋求法律的公平。

被告方的言辭多以克萊爾小姐的話為推測依據,大家都知道克萊爾小姐與被告克拉拉女士關係密切,而且,報紙上有刊登大段克萊爾女士對米勒夫婦不滿的話,從教子無方到應該對克拉拉賠禮道歉,甭提多吸引眼球了。有些報紙還引用了那句東方古語:子不教,父子過。

然後,第二天亞摩斯律師的記者會也證明了報紙的猜測,被告方的確要上訴。亞摩斯道,「這一次的案件並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女性飽受虐待而奮起防衛」的案件,我們都知道,婚姻期間,很多夫妻之間的暴力被簡單的視為家庭內部矛盾。這對於受害一方有著極大的不公正,使受害者失去了法律的保護。我希望這次的事件能成為男女婚姻期間暴力行為的轉折點,我們應該給受害者法律上同等的保護,而不是在他們結婚後就簡單的歸納為夫妻矛盾置之不理。這是一切的悲劇源頭,我們的受害者沒有保到幫助與保護,她為了活下去,在身心遭遇極大傷害的情況下,保護了自己。」

「這是偉大的自我防衛,而不是殺人過失。她應該得到自己在法律上合理的繼承權,更因在婚姻期間受到的傷害,得到一些補償。」亞摩斯對記者道,「不要懷疑我的當事人是為了約翰米勒的財產。事實上,她厭惡一切關於這個人的東西。她希望上訴,是因為想為以後的女性婚內暴力受害者做一個防衛的榜樣,正當防衛是沒有罪的!我們可以得到應得的一切!我的當事人承諾,在民事的最終判決之後,不論她得到多少財產,都會在律師行的見證下悉數捐獻慈善機構,用於慈善事業!這一切的捐獻細則,都會公之於眾。」

亞摩斯展示克拉拉簽字的承諾書。

帕布森接過,拿去給記者近前細拍。

這無疑成為第三天的頭條,有意思的是,當天米勒家族也發出聲明,他們也會將約翰的財產悉數捐出,用於慈善事業。

反正,原被告雙方現在的膠著點已完全不在財產多寡上,更多想的是,不蒸饅頭爭口氣,就是要較這個勁兒了!

當然,礙於米勒家族的聲明要晚於克拉拉方發出,如《正義報》這樣的報紙,很是諷刺了米勒夫婦一番。說他們是礙於克拉拉小姐的聲明,不得已而為之,完全是為了臉麵,而非真正的慈善之心。

因《正義報》銷量不俗,米勒家族看到這份報紙的報道,很是氣的不輕。米勒先生甚至給了米勒太太一記耳光,因為米勒先生認為,正因米勒太太對奧德裡奇的助理不禮貌,所以,奧德裡奇辭去了約翰案的民事代理律師一職。如今又被《正義報》諷刺,米勒先生一肚子火氣沒地方撒,就都便宜米勒太太了。雙方都要上訴的話,米勒家族還要另尋一位有名聲的大律師才行。

其實,米勒家族很想找《正義報》些麻煩,奈何《正義報》是完全公益性的報紙,而且,有專業的律師與專業的報界精英維多麗婭總編坐鎮,真不是想找麻煩就能找的。

此刻,米勒家族也顧不上《正義報》上的這些小是小非,因為,不僅米勒家族,整個波士頓的輿論目光都盯在了半月後的刑事法庭的審判上。

春天的微風吹動查爾斯河的河水,清澈的河水中倒映著新抽芽的花樹與來來往往的行人。從天空俯視整個波士頓地區,湛藍天空下,整個城市都被早春的綠意妝點的生機勃勃,人們除去冬天厚實的保暖服,換上顏色各異的春裝。

天氣晴好,除了春風仍帶了些料峭寒意,太陽暖暖的令人舒適。

褚韶華看一眼天邊紅日,笑道,「真是個好兆頭!」

刑事法庭是公訴人與辯護律師的對決。

因為米勒家族的影響力,也因為這次案件的影響力,刑事法庭在試圖與克拉拉送成辯訴交易未果的情況下派出了五十幾歲極具經驗的公訴人弗蘭克先生,這是波士頓法庭的首席公訴人,厲害不言而喻。

其實,在開庭之前,弗蘭克試圖說服克拉拉進行辯訴交易,因為事件對社會的影響力太大,這對於克拉拉來說有著極大的好處,法院甚至答應,隻要克拉拉點頭,他們可以將刑期定為十年。

天哪!

多麼不可思議的刑期!

十年!

是的,對於一位親手殺了丈夫的女人,隻需要判十年。期間還可以減刑,或者克拉拉五年之內就可以釋放。這是多麼不可思議的優渥條款!

但是,出乎意料的,克拉拉拒絕了!

弗蘭克終於相信,報紙上說的,這女人要做無罪辯護的話並非是為了給司法造成輿論壓力,她是真的認為自己無罪!

天哪!

早飯時,弗蘭克看向白瓷餐盤中的三明治,有些不滿意的問妻子,「怎麼沒做蟹肉焗蘑菇,今天可是有一場硬仗要打。」這是他昨天要求的菜單。

弗蘭克太太遞給丈夫一杯牛奶,說,「讓你像螃蟹一樣去判那個可憐女士死刑麼?」

弗蘭克道,「不要這樣說,我們要依靠法律的規則做事。」

弗蘭克太太聳聳肩,不再談論丈夫工作上的事,轉而憐惜的照顧起自己的兩個小女兒吃早飯,而是說,「我們可是有女兒的人。」

弗蘭克一身公訴人的黑色服裝,克拉拉身量瘦削,氣色卻是不錯。亞摩斯依舊是極具信心的辯護律師,與上一次民事審判不同的是,這一次,米勒太太出現在法庭上,以公訴人證人的身份。

米勒太太向大家講述了自己兒子如何疼愛克拉拉的事情,包括這樁婚事他們一開始是反對的,但因為兒子誠摯的感情,感動了米勒夫婦,他們最終點頭答應。就是在婚後,夫妻二人也不是沒有夫妻感情,米勒太太道,「我的確聽說過他們夫妻之間偶爾有些小矛盾,可多是一些很小的事,有時是克拉拉做的飯菜不好吃,有時是她的衣著不得體,讓約翰不高興。約翰的負擔那樣重,他要掙錢要養家要維護家庭的體麵,還要給克拉拉買很多的珠寶首飾,我知道的就有六七套一千美金以上的珠寶。如果沒有愛情,約翰不會這樣為克拉拉付出。」

「可夫妻之間即便有些矛盾,難道就要動手殺死對方嗎?可能是我年紀大了,不能理解現在年輕人的感情吧。」米勒太太抹著眼淚,動情的訴說著,卻不知眼淚沾濕了臉上的妝容,臉上的粉糊成一團,讓人看著頗是滑稽,「克拉拉的家境並不好,她嫁給了約翰才能住到高檔社區,才能有那些漂亮的衣裳,珍貴的首飾,以及體麵的地位。我想,約翰也許有錯,如果克拉拉向我們提出她想和約翰結束婚姻的話,我們會同意的。我不能理解她為什麼要殺人,也不能原諒她所做的事。」

弗蘭克感慨,「是啊,生活這樣的漫長,不要說婚姻期間,就是生活期間,我們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難道都要殺死對方才算結束嗎?我結婚三十幾年,對婚姻更是深有感觸,我與我的妻子也會有矛盾,但我們最終處理得當,於是,攜手走到今日。哪怕我們再如何生氣,可能也有氣到想殺了對方的沖動,但,人為什麼為人,就是因為,人是理智、有智慧的存在,克拉拉女士雖然在婚姻期間受到傷害,可親手拿傷殺死自己丈夫,我無法理解。何況,當時你的丈夫在洗澡,他並沒有對你的生命造成威脅,這甚至算不上自身防衛,而是故意殺人!」

其實,在法庭上,不論律師還是公訴人,都有些漫天要價,就地還錢的意思。

亞摩斯對於弗蘭克的話提出反對,在弗蘭克問過米勒太太後,亞摩斯對米勒太太提出問詢,「能具體的說一說你知道的他們夫妻矛盾的原因嗎?」

米勒太太道,「有兩次,克拉拉找到我哭訴,說約翰打她。我問了原因,一次是她做的飯菜不合約翰口味,約翰才發脾氣的。請體諒一個在外工作的勞累男人回到家都不能吃到一口合口飯菜時的氣憤吧。約翰真的很累,他需要支撐克拉拉全部的生活。」

亞摩斯繼續問,「那第二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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