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唐宋元明清(1 / 2)
「邀請函,楊大人邀請我去如意樓?」
下午,段王野收到一張請帖,讓他去如意樓參加除妖募捐活動,就連許仙也收到了。
懸賞除妖,最重要的是賞錢,隻要錢給到位,妖怪自己除自己都能商量。
作為發起人,楊知縣是不會自掏月要包的,拿自己的錢除妖,良心會痛的。
於是就搞了個募捐活動,錢塘有頭有臉的都邀請了,據說到時還有一位大人物位臨。
「難道有貓膩?」
段王野猜測,自己才華橫溢聲望暴漲,邀請很正常,可是邀請許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一,許仙窮。
二,地位低。
三,重復一二。
說句難聽的,要不是吃到白素貞這盆超級軟飯,許仙都有可能打光棍,穿個拖鞋蹲街邊,見姑娘就吹口哨那種。
「管他呢,見招拆招。」
段王野沒多想,和許仙一同前去,吳晶晶也跟著,身份書童兼保鏢。
如意樓是錢塘最大的酒樓,開在最繁華街區,門前車水馬龍,進出的都是有錢有勢的主。
以許仙的經濟實力,一年隻能去一次,還隻敢吃個半飽,再多就得留下洗盤子了。
一路走來,不斷有人向段王野打招呼,這人氣,比肩蘇坡愛豆。
吳晶晶一路觀察,見識到師傅如此受歡迎,更加肯定自己跟對人了,這眼光,獨領群妖。
一進如意樓,撲麵而來的奢華,金碧輝煌的風格覆蓋全樓,上下兩層一層比一層豪華。
整體感覺就是珠光寶氣般的閃亮,或者說,閃瞎窮比的狗眼。
在這裡消費,你要是隻點一盤土豆絲,自己都先羞愧死。
當然,宋朝還沒有土豆,用它舉例,是實在沒有比它更便宜的菜了,如果有,土豆也笑笑不說話。
「段公子,這裡!」
盡管大廳裡人多眼雜,唐媽媽還是一眼瞅見段王野,起身呼喊。
這一喊,無數人側目,實在是段王野名聲太大,事跡太猛,連縣太爺都敢硬剛,誰不想見識見識。
在座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大鬧公堂時幾乎都沒去,所以不認識。
段王野苦笑,盛情難卻,隻好走了過去。
人群的目光也一直在三人身上遊走,猜測誰是段王野。
首先,排除段王野,太普通。
見識過他風采的人都被折服,早已忽略容貌本身,所以,傳說中,段王野帥的不可直視。
其次,排除許仙,柔柔弱弱,沒有硬剛縣令的氣質。
最後得出結論,吳晶晶是段王野。
當唐媽媽拉著段王野問長問短時,好多人都暈了。
這家夥是段王野,是我瞎了還是匯報的下人瞎了?
說好的由內而外的氣質呢,難道有錢人和窮人的審美不在一個層麵?
唐媽媽這一桌共五人,四個老鴇,一個漂客,嗯,沒錯,就是大俠步付強。
「什麼破才子,我呸。」
「就是,混老鴇圈,吾等羞與他為伍。」
「這種貨色也敢懟縣令,嘩眾取寵罷了。」
遠處,不少讀書人破口大罵,有些是嫉妒他的才華,有些是羨慕他的名氣,文人相輕很正常。
其他人也竊竊私語,大都不是好話,所謂,期待越高失望越大。
段王野太讓人失望,長相普通,還自甘墮落,跟老鴇團混一起,一言難盡啊。
這些人根本看不起青樓女子,要不是為了讓捐錢,都不願意坐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