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七年,鍛骨大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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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

演武場上,隻見一身高一米九,體重至少一百八十斤的壯碩青年。

在炎炎烈日下,手持一把九尺長的鐵杆大槍,練習著槍法的基本功。

攔、拿、紮!

一板一眼,一絲不苟,青年的神態無比認真,每一次刺出都做到了全神貫注,毫無保留!

青年赤裸著上身,渾身皮膚呈古銅色,如黃銅一樣,在陽光下反射著暗棕色的光芒。

青年並不像其它清朝人一樣留著一條金錢鼠尾辮子,而是留著一頭不到五毫米長的板寸發型。

不認識的人,估計會以為這位青年是哪家寺廟裡出家的和尚。

這位壯碩的青年正是餘恪。

此時餘恪的身上滿是汗水,滴落的汗水甚至打濕了褲子。

他下身成馬步樁,如立地生根,每一次刺出大槍時,馬步又會自然而然的演變成弓步。

餘恪渾身的力道仿佛擰成了一根繩子,這股力道龐大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由地而起,直達槍頭處。

每一次刺擊,餘恪都會保留三分力,但即便如此,槍頭刺出時依然快得化作殘影,同時發出低沉的爆鳴聲。

他渾身氣血翻湧不止,不停地淬煉著身上每一寸皮肉和筋骨。

每一次出槍,餘恪的身上每一個毛孔,都會湧出許多夾雜著體內廢汙的汗水。

手中的長槍足有五十斤重,但這點重量對於餘恪來說,幾乎像不存在一樣。

四年前抻筋大成,餘恪掌握了鍛骨之法時,便已經擁有了千斤之力。

霍家武館裡所有的學徒,包括那兩個早早就開始鍛骨的師兄,都已不是他的對手。

四年後的今天,餘恪甚至能單手輕鬆舉起院子裡近半噸重的花崗岩石墩子。

即便是養髒大成的霍恩第,也不敢說百分百能勝過他。

當然,換做十年前的霍恩第,擊敗餘恪輕輕鬆鬆。

但如今霍恩第已年近半百,氣血開始走下坡路,力氣比年輕時大有不如。

靠著一身神力,餘恪已能在養髒大成的霍恩第手下堅持個幾十回合。

說實話,餘恪也弄不清楚他這一身比擬古代悍將的力氣,是怎麼練出來的。

他隻是每日按部就班的練拳習武,淬煉身體。

上午練武,下午學醫,晚上練習周天小還功,每天的藥膳不能少。

七年如一日。

自然而然地便擁有了這一身神力。

或許就和這一顆幾乎過目不忘的大腦一樣,是他的金手指吧?

七年過去。餘恪也已經十七歲了。

不過光從外貌上來看,估計沒誰會把他當做十七歲的少年。

倒不是餘恪長得又多醜,或者多老成。

而是因為餘恪實在太強壯了,堪比勇次郎那種。

光是往那一站,都能嚇得小孩三天連續做噩夢。

普通的窮苦百姓站在他麵前,隻到他月匈口位置。

餘恪目光炯炯地盯著槍尖,突然長槍一收,槍口翻轉,在演武場上耍起一套槍法。

霸王槍!

這套槍法的名字雖然霸氣,但並不是什麼深奧的槍法,跟那位烏江自刎的霸王也沒有任何關係,隻是一套尋常的兵器功夫罷了。

這套槍法中除了槍法的基礎要領,攔、拿、紮外,還有崩、點、穿、劈、圈、挑、撥等一些基礎招式,不成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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