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1998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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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夏。

深城,羅湖火車站。

林風背著牛仔包,站在報亭前,聽見報亭錄音機正在播放一首老歌。

他掏出一塊錢,購買了一份當天的深城特區報。

看著上麵赫然顯現的1998年8月21日的時候,腦子一片淩亂。

哪怕此時已經重生了半個小時,林風仍然無法相信,自己在酒店睡覺,一覺醒來居然會出現在一輛從成都開往深城的綠皮火車上。

如果不是乘務員將他喊醒,叫他下車,而且口袋裡有一張火車票,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現在身在何方。

林風努力嘗試說服自己,接受已經重生的事實。

可是,內心仍然很不甘心。

他努力打拚了二十年,終於有房有車有事業,突然擁有的一切成為了過去式,一夜回到解放前,叫他如何不抓狂?

看著羅湖火車站落地玻璃裡,自己那張青春洋溢,朝氣蓬勃的臉,身上穿著的灰色t恤和牛仔褲,腳上的運動鞋,記憶一下子拉回了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的今天。

他同樣是這副打扮,背著牛仔包,來到了這個陌生的南方城市。

那時候的他,心裡對這座城市充滿著愛與憧憬。

因為在這座城市裡,有他的初戀女友沈艷秋。

沈艷秋是林風的高中同學。

一個白皙,高挑,聰明,漂亮,而且非常善解人意的女孩兒。

在林風的眼裡,幾乎挑不出她任何缺點。

高考落榜的沈艷秋,沒有選擇復讀,而是跟著村裡的小姐妹來到了深城打工。

而他則去了西南一所重點大學就讀。

四年的異地戀,林風覺得時間和距離,不但沒有令他對沈艷秋的感情變淡,反而變得更加的濃烈。

畢業後,他放棄留校執教的機會,隻想盡快來到這個城市,陪著沈艷秋一起打拚,努力賺錢回家結婚。

他發誓要讓沈艷秋一輩子過得幸福。

前往深城之前,林風沒有寫信告訴沈艷秋。

他隻想給沈艷秋一個大大的驚喜。

手裡握著沈艷秋寫信給他留下的地址,林風乘坐了一個多小時的中巴,來到了下沙工業區的出租屋的門口。

當他敲響防盜門,看見一個穿著短褲叉,光著膀子的男人,從沈艷秋的臥室走出來,替他打開了門。

看著這一幕,林風腦子嗡的一響,整個世界瞬間崩塌,怒火上湧。

腦子淩亂了數秒之後,他抄起了門邊的拖把,朝著這個死胖子的頭上掄去。

胖子轟然倒地,頭破血流,暈厥過去。

沈艷秋報警了。

指控林風故意殺人未遂。

警察帶走了林風。

這點皮外傷,原本隻用拘留半個月,在胖子的一番運作,還有沈艷秋的親自指證下,最後以殺人未遂罪,判了他兩年有期徒刑。

一位重點大學畢業的大學生,因為故意殺人而鋃鐺入獄。

這對林風全家而言,是毀滅性的打擊。

原本身患重病的母親,麵對流言蜚語,還有對林風的擔憂,導致病情惡化,在他出獄之前,已經撒手人寰,永遠的離開了這個世界。

子欲養而親不待,樹欲靜而風不止。

這是林風一生的痛!

也是他對沈艷秋永遠無法釋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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