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狗咬狗(2 / 2)
說完,林風掐掉煙頭,扔進垃圾桶,揚長而去。
他想信沈艷秋的智商和狠毒,應該知道作出怎樣的選擇。
他也了解鍾健民的性格。
鍾健民現在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沈艷秋的身上,因為他很想有個孩子。
相信他會為了保全沈艷秋和孩子,攬下所有的罪責。
一旦鍾健民在法庭上認罪伏法,林風將會告訴他,沈艷秋已經殘忍的打掉了腹中的胎兒。
相信鍾健民不會甘心,一定會拉沈艷秋下水。
到時候,這對賤人在法庭上狗咬狗,相信會很精彩。
一抹得意的壞笑掛在林風的嘴角,回到了法庭,坐在了吳唯身邊。
目送林風離開,沈艷秋的心思變得活絡起來。
她最擔心的是坐牢。
更害怕鍾健民知道她流產的消息。
正如林風所言,稍後隻要釘死鍾健民,她就能平安度過此劫。
沈艷秋神容凝重的回到了法庭,坐在證人席上,大腦開始飛速動轉,思考稍後由她作證的時候,應該怎麼為自己開脫。
法官和陪審團成員,重新回到了法庭。
「肅靜!」
「開庭!」
法官舉起錘子,敲了一下,現在恢復了安靜。
吳唯擔心自己的情緒會失控,將辯護權交給了張律師代勞。
張律師開始發表辯護陳詞。
「被告鍾健民為了侵吞吳家的財產,明明知道原告和他沒有任何感情,並沒有主動提出離婚,卻在外麵和多名女性發生不正常的關係,對原告的心理造成了巨大傷害。」
「原告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提出離婚,被告卻不同意離婚。並且利用在海星電子廠擔任公司采購主管的工作便利,盜竊工廠巨額電子元器件,拿出去販賣,令工廠蒙受巨大的損失。」
「被告盜竊的巨額財產,全部拿來交給姘居的沈艷秋,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利益,完全符合重婚罪定罪標準。」
張律師朗聲發表完辯護,鍾健民的臉色顯得難看起來。
吳唯這是要把他往死裡整。
鍾健民怎麼甘心坐以待斃。
他從來沒有認為自己拿廠子裡的東西構得上盜竊罪,舉手要求為自己辯護。
得到法官的允許之後,鍾健民梗著脖子,大聲辯駁。
「我和吳唯是合法夫妻,工廠是我們家的,我沒有錢用,拿點東西出去賣,換點零花錢,拿自家的東西也犯法嗎?」
「再說了,我的錢不是全部被吳唯和警察截了下來,還給工廠了,能有多大的損失?」
聽見鍾健民如此無知的回復,吳唯輕聲冷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