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點東西(2 / 2)
根據54年的規定人口擁有遷徙自由的權利,58年才明確農戶與非農戶。故此60年代時秦淮茹一家都是非農戶有糧本。
(我算了一下64年左右,秦淮茹一家每月的供應量應該在120斤到140斤之間)
如果秦淮茹不是非農戶,即便她在賈東旭死後去軋鋼廠接班,她所拿到的配額也隻是賈東旭的,而不是她秦淮茹的。
秦淮茹出身農村,對當時的政策及法律不懂所造成的,對其所居住的住房歸屬不明白,在她潛意識裡,房子在賈東旭名下就應該歸賈家所有,這才有了她被其婆婆拿捏的地方。
秦淮茹並不知道,工作隻能由配偶及直係子女,以及在本人明確意願下的非直係親屬接班。
而租賃的房屋也隻能有配偶作為繼任的第一承租人,其次才是子女與父母。
還有一點要說的是,票!
票據是當時的主旋律,其重要性甚至於超過了錢。
糧票有分本地糧票和全國通用糧票,就bj而言本地糧票和全國通用糧票的兌換比例在13比1左右。
糧票是可以買細糧的,所以糧票和錢的兌換比例大約為一市斤本地糧票兌換02元左右。
肉票分為有時限肉票和無時限肉票,經常可以見到那種限當月使用的肉票。
肉票的作用肯定是買肉了,但並非所有的肉食都需要肉票,也根據時間的不同決定所買肉食是否要票。
比如雞鴨鵝,在58年到64年前期是要肉票的。往後的年份也再次出現過要肉票的情況。
再比如雞蛋,在58年到62年末是有雞蛋票存在的。
還比如排骨棒骨蹄子內髒等這些東西也有過要肉票的時候,但時間並不長。
62年以後這些基本就不要票了,但這些正因為不要票也成了大家搶購的目標。為了購買這些往往會排大隊,當然也不乏找關係走後門的。
我查到的資料是63年的,當時的bj ,豬肉064元到085元(分級),排骨038到044元,豬蹄04元,棒骨018元,內髒036到04元,魚03元每市斤,雞蛋每個約為006元,母雞每隻28到35元,公雞會略便宜一點每隻大約25元到32元不等。
肉票跟錢的私下對換比例約為1:1,就是說一斤肉票換一塊錢。
說一下工資吧!
警務人員13級到一級分別是,345元,401元,46元,53元,61元,69元,78元,875元,98元,1005元,122元,1355元,1485元。
一般的機務工人,學徒18元第一年,轉正235元第二年,一級33元第三年,二級386元,三級工452元,四級528元,五級617元,六級723元,七級845元,八級99元。另外,重力勞動工人會有兩元的補貼,比如秦淮茹等。
以後再有什麼需要解釋的再發單章給大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