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被舉報(1 / 2)
又是一個周末,譚墨去供銷社,到負責賣肉的老趙那兒,去取元旦時定好的豬下水和排骨以及豬蹄子。
自從譚墨住進四合院兒開始,他就經常來供銷社買肉,一來二去跟負責賣肉的老趙就熟悉了起來。
譚墨比較會做人,熟悉了以後,再過來買肉時,都會跟他攀談幾句,有時遞上一根煙,有時會扔給老趙一整包。
要知道譚墨抽的煙可不便宜,現在大生產一毛一,大前門三毛五,而譚墨抽的煙是四毛八分錢的牡丹。
在京城有一點特殊,售價五毛錢以上的煙,是要煙票的,比如華子賣六毛五。不是譚墨抽不起華子,而是他沒有那麼多煙票。
隨著兩人關係日漸緊密,譚墨也能從老趙手裡提前預訂一些想要買的緊俏肉食。
現在因為排骨不要票,想要給家裡添點葷腥的人,都想買點,可是一頭豬也就兩扇排骨,你排隊排到後麵就肯定買不到了。
這年月吃上點葷腥其實是挺難的,有些東西不是你有錢就賣給你的,沒有票一切都白搭。
所以那些不要票的排骨,棒骨,豬蹄子和下水就成了搶手貨。
而譚墨就能讓老趙先給預留出來,隻要到時候過來取就可以了。
從老趙那兒出來,譚墨又買了點雞蛋,然後拐到清真店裡,買了一整條的羊腿肉和三斤牛肋條,和一整個牛肚。
花掉了他整整八斤的肉票,好在是牛肚不要票,要不然譚墨能哭出聲來。
這還不算完,譚墨又買了兩隻公雞,一隻母雞,外加兩隻鴨子。
不過買完之後,譚墨心裡吐槽道:誰他媽說現在老母雞一塊一隻,這不坑人呢嗎?
(64年左右,公雞每隻在22到28元之間,母雞每隻一般在25元到32元之間)
當路過賣魚的地方時,譚墨看到有條大鯰魚,這個他最喜歡吃,所以沒猶豫就買了下來,還順手買了一條四斤多重的黑魚。
本來還想再買點,無奈實在東西太多,有點拿不下了,想想還有半個月才過年,可以下周日再過來買,便作罷了。
1965年1月24號,星期日,臘月二十二。
又是采購的日子,明天就是小年兒,譚墨決定今天把該買的年貨都買好,然後靜等著過年就行了。
為了一次性把該買的東西都帶回去,譚墨還特地買了一個車搭鏈,以便能攜帶更多的東西。
(搭鏈就是用布連在一起的兩個布口袋,一般放在自行車後座。)
譚墨用了一個上午,總算是買的差不多了。品種更是多種多樣,什麼紅糖,白糖,水果糖。花生,瓜子,鬆子仁。
可以這麼說吧!事無巨細,凡是能想到的,用到的,買了個遍。譚墨的理念是:需要票的少買點,不要票的多來些。
轉過天來臘月二十三,北方的小年兒,說來也巧今天軋鋼廠關餉(發工資)。本來是每個月的24號,但昨天是禮拜天,就改到了今天。
領了錢兒的譚墨,本來準備早早開溜,無奈被科長揪住了,讓他把過年的值班表排一下,所以就耽擱了。不僅沒早下班,比平時還晚了一會兒。
譚墨剛走進中院兒,就看到一群人圍在一起。他以為又是因為什麼事兒,要開所謂的全院兒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