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招兵買馬(1 / 2)
甭管戴著多高的帽子,有一點始終不可否認,那就是:夏為也是一家企業,老總夏是非也是一個商人,不可能真的放著超高利潤不要。
要知道,如果以商羽的定價買芯片,那麼節省多少,就是多少純利潤。
簡直賺大發了。
但夏是非沒有那樣做,除了不想擾亂市場,以及想要做高端品牌外,最主要的一點,還是他想要將商羽徹底捆綁在自己的戰車上。
至少,神龍芯片必須牢牢地綁住,不能放手。
「我出芯片,你們製造成手機,合夥兒做生意?這個想法不錯,隻是……」商羽從小就跟老爸學習如何做生意,可不是生意場上的小白,清楚的知道天上不可能掉餡餅,搖著頭說:「這樣一來,神龍芯片可就跟夏為手機捆綁在一起了。」
合夥做手機,平分利潤,表麵上看起來似乎不虧。
但問題來了:牌子是人家夏為的,經銷也是夏為一手操辦,若是再來個獨家供應,那自己的「神龍芯片」豈不是就成了夏為的附屬?
這可不是商羽想要的合作方式。
「這樣難道有什麼不好嗎?我可以保證,隻要你們的『神龍芯片』能一直保持國內領先水準,那麼夏為手機的重心,就永遠都在咱們合夥開發的那一款手機上!」夏是非說。
他是有捆綁「神龍芯片」的心思,但開出的條件,也足夠豐厚。
利潤五五分賬。
商羽這邊雖然出了最關鍵的「芯片」,但也隻有芯片而已,夏為可是付出了5g技術、鴻蒙係統、經銷渠道等很多東西。
若是隻考慮賺錢的話,就算完全捆綁,也不虧。
然而,做高科技生意,能隻看錢嗎?
當然不能。
主動權也是很重要的東西。
別的不說,就說「芯片事件」,那是夏為出不起生產芯片的錢,還是島積電不想賺夏為這筆巨額的代工費?
都不是。
歸根究底,是「光刻機」的主動權不在島積電手裡。
同理,若是「神龍芯片」完全捆綁在夏為的戰車上,那以後一旦夏為出了什麼狀況,九天科技還不得躺著中槍?
「我可以同意獨家授權,但戰略合作方式,需要修改一下。」商羽最終說。
聞言,夏是非立刻詢問:「怎麼個改法?」
「我必須有權利拉更多的企業加入合作,至於他們以什麼方式加入,咱們可以商量,但你不能拒絕。」商羽說。
此話一出,夏是非立刻笑了,說:「看樣子,你野心不小。」
「隻能說,未雨綢繆。」
生意場上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不防備一手,萬一合作之後,錢還沒掙到夏為就歇菜了,神龍芯片砸在手裡是小事,沒錢去開發其它東西,那可就完犢子了。
雖然這種可能性極小。
「但是,你那邊不能斷供芯片,這個得寫在協議裡。另外,如果你強行拉夏為的競爭對手進來,夏為必須能保證自己的利益不會受損。」夏是非說。
「這個好說。」
最終,兩人商談許久,簽訂了一個《戰略合作協議》。
協議內容主要有三點:
一,九天科技為協議成員獨家供應「神龍芯片」,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可斷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