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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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耀:「……傻逼兒子睜大狗眼看看,這是私人遊戲廳,私人的,你爹帶你們見見世麵。」

一開始幾個男生還不信,但隨著攝像頭移動,遊戲廳的全貌展現,隔著屏幕那誇張的遊戲品類和遊戲設備都讓人流口水。

一群高中生隔著電話鬼哭狼嚎起來。

沈迎也由著便宜弟弟炫耀。

出了遊戲廳,又帶他去了車庫,馬廄,獅園,還有湖邊停泊的快艇。

那些隻在好萊塢大片裡看到過的豪車,神駿的寶馬,還有威風的獅子。

幾個高中生這會兒能抵一個養鴨場,讓整棟被刻意營造得死寂的莊園吵鬧了起來。

等最後電話對麵的人五體投地的叫自己爹,沈耀的虛榮心得到了前所未有滿足。

這才意猶未盡的掛斷電話。

看到他姐看著他,沈耀撓了撓頭不好意思道:「姐,我在這裡過周末,路哥不會介意吧?」

沈迎搖了搖頭:「他自己派人接你的,這兩天你就安心在這兒玩。」

「真的嗎?那,那我想試試這輛車。」

他隨手一指,是一輛布加迪威龍164。

「我夏天已經拿到駕照了,而且我會很小心的,絕對不磕著碰著它。」

沈迎點了點頭:「行,試試吧,開慢點。」

沈耀一喜,正打算上車,旁邊的人連忙道:「不好意思沈小姐,這是路先生的私駕,不讓人碰的。」

路臨危車多,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商務座駕,這類車配備了專門的司機駕駛。

另一種則是他的私駕,是他私人收藏體驗的,不允許別人駕駛。

而沈耀指的跑車恰好是後者。

沈耀聞言不好意思,正要道歉,卻聽他姐無所謂道:「可不讓碰的我也碰過很多回了。」

那人態度仍舊堅持:「沈小姐有路先生的特別交代,自然可以隨意駕駛。」

「但這項特權,沈小姐總不能默認為可以分享的。」

「要是隨便一個人,沈小姐都帶來共享路先生的愛車,恐怕路先生也會不高興的。」

不是哪個阿貓阿狗都配扌莫這裡的車的。

對方未盡之意裡麵的輕鄙明顯,可沈迎一聽就不樂意了。

她臉色嚴肅道:「隨便一個人?」

「你說的這個人可是我親弟弟,我老沈家的命根子,沒有什麼東西是我碰得而他卻碰不得的。」

「這話在路總麵前,我也是一個說法。」

沈耀聞言一臉感動:「姐,原來你還是這麼在乎我,什麼都把我放在第一位啊。」

最近他姐對他態度惡劣,動輒使喚打罵,他還以為他姐不喜歡他了。

可周圍的人則是被噎得半死。

這特別就是個扶弟魔吧?拚了命的摳男人東西補貼弟弟的扶弟魔吧?

雖然以路總的財力,這些都不在眼裡,可堂堂路總被一個扶弟魔撈女給纏上,光這標題都讓人慪得眼前發黑。

之後的兩天,宅邸內的人隻能眼睜睜的看著不要臉白吃白喝的人變成了兩個。

在嘗試過諸多項目之後,沈耀果然最鍾愛的還是遊戲。

所以剩下的時間大半還是泡在遊戲室內,享受無與倫比的設備帶來的遊戲體驗。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沈耀覺得自己技術都好了許多呢。

這天玩了大下午,直到沈迎打電話過來催,沈耀才依依不舍的關掉機器準備去餐廳吃晚飯。

經過走廊的時候,聽到有幾個人在說話。

沈耀本來沒有注意,可話音裡傳來幾個刺耳的關鍵詞。

他停住了腳步,裡麵的聲音也清晰起來——

「真把這裡當做自己家了。」

「自己身份不清不楚,賴著占便宜還不夠,居然拖家帶口的來。」

「該說不說,不愧是親姐弟,姐姐不要臉,弟弟小小年紀的也沒有羞恥心。在別人家裡是一點不把自己當外人。」

「哈哈哈,老沈家的命根子,這是哪個裹腳村妞兒才說得出的話?」

「說歸說,這幾天你們眼睛都放亮點,貴重的東西該收就收起來,別到時候被手腳不乾淨的偷走了。」

「應該不至於吧?」

「嗤,沒臉沒皮的無賴,你指望什麼?」

「你們別這麼說一個孩子,人家姐姐說了,他是考清華的料子呢。」

「噗嗤——」

「哈哈哈……」

沈耀難堪的跑回餐廳,他隻是個高中生,對成年人之間的復雜關係不是很了解。

但當初路哥在他家的時候,他和他姐也是盡心盡力照顧的,沒讓他乾一分錢的事。

是,這裡一個廁所都比他家來的豪華,但又不是他自己要來的。

是路哥讓人架著他來說要招待他的,總不至於連這麼一頓招待他都不配。

沈耀跑到他姐麵前,悶聲道:「姐,要不咱們回去吧?」

沈迎聞言,眉眼立刻露出了笑意。

這些人既看不上她,更不可能看得上她帶來「占便宜」的弟弟。

跟她一個成年人,且是當事人,凡事隻需點到為止就能做到精準打擊不一樣,一個十八歲的高中生,還置身事外,不說明白點怎麼可能起到效果?

這樣一來,證據就好收集多了。

沈迎起身,從沈耀的上衣口袋裡掏出一樣東西。

沈耀見狀,自己都不知道啥時候放進去的。

正要問,就聽到樓下傳來汽車停泊的聲音。

原來是路臨危提前一晚上回來了。

他頗有些歸心似箭,一回來就直奔餐廳找到沈迎。

結果對方見了他,神色就跟看到救世主一樣——

「路總,你可算回來了。」

路臨危唇角上揚,他就知道,這家夥原本就饞他,不可能幾天見不到他心裡不想。

畢竟她已經習慣他早晚之間的存在了。

正要得意,就聽沈迎來過她弟弟。

一臉委屈道:「路總,我要求行駛我勞動合同內的補充條款。」

「那就是員工身心健康的保障條約。」

「在路總出差期間,我遭受了嚴重的職場霸淩,甚至這份霸淩還追加到了毫無關係的我的家人身上。」

「我要求公司對我和我弟弟進行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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