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丁峰去唱歌,也要對標小天王的(1 / 2)
前麵說道,數字音樂還沒有正式鋪開,百度等音樂還處於,我是盜版我牛逼的狀態。
而實體音樂這邊,錄音帶在逐漸的被淘汰,光盤配cd機成了主流。
華語樂壇,基本上是E,華納,索尼,滾石,等等幾大公司。
他們大多是和港台歌手合作,然後在大陸大殺四方。
大陸這邊,搖滾經過95的輝煌,逐漸暗澹。
魔岩三傑,當代搖滾的代言人,在崔健大爺自己作死之後,扛起搖滾大旗的人。黑豹,超載,唐朝等人,完全不能和他們相比,但可惜,張楚死了,何勇瘋了,竇唯成仙了。整天搗鼓著那些試驗曲目,完全不能被大眾接受。
而民謠風,又漸漸的衰落。
老狼,普樹,葉陪,三大民謠戰將打不過一個周傑輪。
但是畢竟大陸體量大,各大音樂公司無不趨之若鶩。
就好像王妃,就被寶麗金挖走。劉煥老師也被索尼感召。
畢竟,這些大型公司,那可是可以在港台地區,甚至東南亞立足的。
除去這些大公司,內地也有一些中型或者準大型公司,其中就包括了麥田。
宋珂和矮大緊創立的麥田。
這家公司,以民謠為主要賣點,後來和華納合作,目前國內知名的民謠歌手,都和他們有合作。
不過華納方麵卻掙不到什麼利潤。去年更是被索尼的小天王周傑輪打的節節敗退。
這也是為什麼宋珂要積極求變的原因。
躺在客房的床上,舒舒服服享受丁峰金牌按摩的許涵和陳曦,給他普及了基本音樂公司知識。
「啊啊啊啊,神清氣爽!」享受完服務的倆姐姐還調笑他。「丁小丁,你在哪學的推拿,好厲害。」
「外門裡麵,治療跌打損傷,不是基本操作嗎?大驚小怪。」丁峰理所當然
唱歌不賺錢,或者說,大陸音樂人不賺錢,賺錢的不過水木,羽泉,陳明,葉赫那拉英幾個人。
目前唱片公司的合約大多是五年到十年,專輯,商演,以及各種其他收入,還要被公司盤剝,個人能拿到的隻有5%最多也就是15%。
但是咱許姐是誰啊,那可是比王菁華常季紅都要高半個段位的小阿悄。
硬生生的帶著陳曦殺到了麥田總部。
一番唇槍舌戰,終於達成意願。
丁峰作為原創歌手出道,不占用麥田的曲庫,自行創作,麥田負責審核,審核合格後,聯合出品。
一般情況下,新人歌手和公司合作,要多個心眼。
那種你拿著小樣去,人家看不上你,然後轉手把你歌扒了給自己歌手唱的比比皆是。
越是大公司越不要臉,而且越喜歡錢,你還沒轍,因為人家有權有勢。
大多時候,就是一錘子買賣,公司把專輯買下來,給一筆買斷費,後麵人家是宣傳也好,是給別人唱也好,那就是人家的事情了。
而許涵她們,則談下來另一種方式。
那就是,雙人聯合,公司出一筆錢,個人出一筆錢,雙方一起開放,公司負責宣傳,收益按照比例分成。
這很不容易,大公司完全不需要這麼做。
許涵則是靠著小阿悄當年的麵子,還有兩箱酒,一人一瓶,撂倒了章亞東,撂倒了宋珂,喝趴下了矮大緊,最後來救場的李總盛也被放到,而咱許姐依舊語笑嫣然,才把幾位喝服了。
「許姐,我給您這個麵子,專輯我聽聽看,如果質量好,那就按您說的辦。三七分賬,那小子三,我們七。」
「哎,這小子有個好爹啊。」章亞東明顯喝大了,嘴沒有把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