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回來拉(2 / 2)
丁峰說著,跪在地上,開始磕頭。
「可他們還說,看我這小店根本還不起他們的錢,他把我的女兒賣到窯子裡去,跟窯子已經說好了,他們還說,他們還說,我的閨女天生就是拿來賣的!」
丁峰起身,表情逐漸凶惡。
「我求他們,別把我閨女賣了,我求他們,他們不同意,我求他們,他們不同意!」
丁峰跪著起了身,表情逐漸猙獰,他舉起手,像拿著刀一樣的殺人
「我們是窮人!可我們本本分分!我們靠我們的體力來賺錢來養家!我們雖然窮,但我們是人,我們不是畜牲!」
那女孩背對著他,手裡夾著一支煙,手肘支著桌子,煙卷向上,回頭看著他。
「可你賠上了一條命!」
雨後放晴,陽光透過百葉窗的格子,傾灑在女孩兒的臉上,形成了一道明,一道暗,光影在她的臉上交錯,丁峰一時間看不清楚她的相貌,隻覺得那鳥鳥升起的煙圈,那如絲綢般華麗的光暈,交織著,讓人有些眩暈。
他依舊說出了那句台詞。
「我不後悔!我殺了那些帶票的!我救了很多像我一樣的窮人!」
他似乎是想起了什麼,猙獰的臉漸漸地變得很平靜,他跪在地上,匍匐著爬到了女孩腳前,捧起了女孩的鞋,虔誠的用自己的袖子擦著。擦著。
擦好了之後,諂媚的問道。
「這位爺,求您件事行嗎?明天一早,我閨女就要出閣了,可我看不見她了,您可否幫我看一眼她嗎,如果您能幫我看她一眼,我就放心了,我閨女她叫,她叫鳳蝶…」
哇哦,袁紅和胡哥完全看傻了,倆人隻是傻呆呆的鼓起掌來。
而那個女孩,噗嗤一聲,笑了。這一笑,花開了,候鳥重來,整個世界都變得不一樣。
春天來了。
「啊?是你啊?」姑娘笑著笑著,眼睛彎彎,鼻子翹挺,嘴角一個好看的弧度。「我是萬倩,你還記得我嗎?」
「…」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記得,記得,你是那誰嘛,萬倩,我記得,啊,好久不見了,你最近可好?」丁峰很假的和姑娘寒暄著,心裡麵想的是,這t啊?我認識嗎?
不知道別人有沒有這種經歷,就是那種,對麵走過來一個人和你熱情的打招呼,然後你完全沒印象。
對的,現在的丁峰就是這麼尷尬。
他對這個女孩一點印象都沒有,但是偏偏對方好像認識他。這就尷尬了。
女孩也看出了他的尷尬。然後都起了嘴。
「哎,你不記得了,車站,小偷,一把小刀?」
哦。丁峰恍然大悟,就是當初在車站救得那個紅衣女孩啊。
仔細看看,還真是她。
「啊,是啊,三個月沒見了,我記得你,萬倩嘛。」丁峰毫無誠意。
「哼,好了,小胡子,小猴子,今天就練到這邊吧,姐姐我要去上課了,你們和這個呆頭鵝說說排練的事情吧。」姑娘瞪了丁峰一樣。然後站起身,把散落在地上的煙頭收拾了一下,接著頭也不回的走了。
不知道想到了什麼,走了幾步,突然又笑了,她笑著回頭,看著丁峰。
「呆頭鵝,我叫萬倩,00表演的,下次再遇見,可不許不記得了啊。還有,你欠我一頓飯。」
噠噠噠的,萬倩跑掉了。
而丁峰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什麼就t欠你一頓飯啊,你哪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