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他對袁曼曼挺滿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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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決定把她留下來還坐前台,順便按照國家規定漲點工資:武館前台和健身房前台待遇肯定不一樣。

律師來了之後,和康王聊了一些員工們的事,基本就是員工們自離,因為他這個屬於倒閉了,健身房的營業許可都已經吊銷了——不得不說管理所動作真的快。

給員工們的薦書其實都有固定的模版,康王也不認識這些人,就按照模版寫一些不痛不癢無功無過的好話就可以,唯獨麻煩的,是那個經理,這時就不肯離職,還總說著要和康王談一談。

這就不太容易理解,但是律師經驗豐富,他提供了一些資訊,這位經理私下裡已經和某個大型連鎖品牌的健身館談妥了,連客戶資料都透露了。

按照這個行動方式,他應該是打算低價把這裡買下來,也包括原本的健身館執照,然後加盟連鎖品牌,從此人生就發達了。

其實好說好商量,那個執照不是問題,房子租給他也不是不能商量,因為新開武館,管理局是有十年內免房租的場地提供的,不見得非要在自己家的地盤上。

但這經理玩的就有點埋汰,實實在在的生意,硬讓他把道走偏了,好像在欺詐孤兒一樣,雖然他的所作所為確實有這樣的成分。

康王仔細想了想,還是決定把員工們都叫來。

他雖然學習不好,性格也魯莽,但不是不學無術之人,當年手底下也是管過千八百號亡命徒的,管理技術放到社會上一般,卻有自己的風格。

如果是國泰民安四季太平,自然無有用武之地,可是現在可以說是危機四伏的長期戰爭期間,他這一套,卻恰逢其時。

其實這段時間,員工們也都在討論公司的問題,那個經理沒少在他們中間做工作,一共就沒幾個人,還被搞得人心惶惶。

等人都到了,康王很直接的表示他年齡不夠,沒有辦法繼續經營健身館,所以這館子就解散了,大家自謀生路,該有的文書評語,也都按業內規矩辦理。

有律師在,他們倒也沒有說什麼,但是果然不出康王所料,這時候經理跳了出來。

他表示不需要解散,他可以出錢買,就是得便宜一點,因為直接解散,康王還要付給這些人多兩個月的工資,這是一筆不小的錢。

他表示如果這健身館繼續存在,隻是換了個主人,那康王自然就不用出這筆錢,而大家也沒有必要另尋他路,客戶都是熟人,可以保下,無非就當是這段時間東主有喜做了個歇業。

東主有喜……不知道和孫子是得意忘形,還是故意的,但是這四個字兒,不合時宜。

哪怕康王並沒有受到原身遺留的精神執念影響,但不代表他不感同身受——眾所周知,穿越者和重生者是危險職業,他們本身沒什麼,但是他們的親人,往往都被獻祭給了命運。

康王重生一次,穿越一次,這感情淡了是沒錯,卻不代表他不介意。

所以他吸了吸鼻子,轉頭問律師:「我現在還是老板,對吧?」

律師雖然是個中年人,但是見到康王的時候,他就很恭敬,這會自然也是如此,微微躬身:「當然,您是獨資所有人,有權處置這家公司內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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