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自求多福的試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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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劉大山哎,煩死我了經過警方調查,這個劉大山把郭麗敏買回家後,那是真當媳婦兒在對待。又不打又不罵,但凡有點事,又是哄又是勸的。和很多收買婦女的人都不一樣」

「所以從客觀上來講,這個劉大山除了犯收買被拐婦女罪外,他其實並無過錯?起碼在我們大部分人的心中,以我們的道德尺度去衡量他,會覺得他其實問題不嚴重,甚至他買下郭麗敏,反而是把郭麗敏從人販子手裡解救出來了。」

林毅嗬嗬一笑,他理解牛莉為何如此抓狂。

站在郭麗敏父母的角度,你買老子女兒,那恨不得法律給你判死刑。不給你狗日的一槍崩了,都難解心頭之恨。而站在劉大山的角度,則會覺得委屈:

自己有花錢、又花精力,把郭麗敏買來後也是當個寶兒似的寵著。結果現在人沒了不說,還要判我

而站在旁觀者角度呢,那就真令人糾結了。首先,林毅也覺得,有罪不能不罰,劉大山購買郭麗敏的行為,肯定是犯罪行為!雖說罪不至死,這種情況給劉大山判重了,林毅會覺得有些太過,但判你三年監禁也實屬應該。

可像如今這樣,因為過了追訴時限,啥懲罰沒有,這就有點

「哎,誰說不是呢。反正現在,郭麗敏父母是鐵了心要想要嚴懲劉大山,我隻是個律師,還是實習的。律所接了活,我就隻有乾啊,隻能想辦法看怎麼加重處罰咯」

牛莉微微嘆了口氣。人們常說,學法容易學著學著就沒了人性,牛莉此前一直對此不以為然。覺得言過其實,可走出校門後,碰到這第一個案子就

要考慮人性,那她認為劉大山就不應該過度懲罰。畢竟從人性的角度考慮,一個一輩子娶不到媳婦的老光棍,又生活在偏遠的,信息閉塞的山區,他心裡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買媳婦這種事是違法的。

買來以後,也是好好善待對方。既不知法,後麵的行為裡也沒有違法,那過度懲罰,對他無疑不公平。可郭麗敏父母那邊

總之,這就是一筆爛賬。想要保留自己的人性,想辦法推動最後的判決變成有限度的懲罰,那無疑是兩頭不討好。一方想嚴懲、一方想脫罪,自己搞個適度懲罰,這不是兩頭不是人是什麼?

甚至律所的飯碗都得丟

「好啦,不說這個了,謝謝你的書!加個微信吧,回頭你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微信上隨時問我。」

「好,謝謝你!」

隨著兩人互換微信後,高鐵也緩緩駛入京城南站。在出站口揮別牛莉,林毅顧不得思考關於郭麗敏案的問題,急匆匆地召來一輛網約車,直奔《華夏檢察官》總導演胡大海所在的天霖娛樂公司準備試鏡。

在前往片場的車上,林毅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按理說,收買被拐婦女,是很典型的狀態犯,也就是持續性犯罪行為。

隻要他買來的女子,一直在他身邊,在他的監視、控製下,沒有被解救,那就意味著犯罪行為仍在繼續。因為女子還是被拐賣來的女子嘛,所以以這個邏輯出發,直到三個月前才被警方解救的郭麗敏,其實脫離劉大山的控製才三個月。

而刑事追訴時限的計算方式,對持續犯行為,則是以犯罪終止之日,即郭麗敏脫離劉大山控製之日起才會開始計算。也就是說,這個案子其實根本沒有過追訴時效,那為什麼牛莉剛剛會說過了追訴時效,可以不予追究呢?

帶著心頭的疑惑,林毅來到天霖娛樂。順著工作人員的指引上了六樓,在一處好似練習室的房間外,林毅領到了自己的號牌

「哥們,看你有點眼熟啊?你是哪個公司的?」

「我還沒簽公司,可能我大眾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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