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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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陽收回最後一縷光線的時候,時之貽和全叢終於回到了村長家。

劉嬸當時傷勢太重,隻能在推車上,被人用粗布擋了風來得地方。

院中濃濃的血腥味,村長好心的給點了幾盞燈。

要知道,在鄉下其實一般睡的很早,因為燈這種東西,一旦用完便要再買,所以能省一點便是一點。

全叢背著藥簍,看見躺在上麵的劉嬸,麵上吃驚:「怎麼傷的那麼重。」

「好不容易撿了一條命回來,在村口被人發現用推車給推回來得,你平日裡采藥多,醫術比我好,你快瞧瞧。」時之貽道。

他放下藥簍,拿著燈仔細的瞧著劉嬸的傷口。

先前劉嬸疼的迷迷糊糊就睡了過去,現下有絲清醒,看見是全叢,勉強的道:「吃過飯了嗎?」

全叢鼻子一酸:「吃過了,您傷勢太重,暫時還不能吃東西,我去給您熬藥去。」

他從藥簍拿出幾株草藥,時之貽接過:「我來吧,你陪著她。」

全叢感激的道:「之逸,謝謝你,要不是你在這裡給劉嬸處理傷口,恐怕她熬不過我來。」

「醫者仁心,不能見死不救,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時之貽拿著藥,同村長借了廚房,找到一個瓦罐,把草藥放進去。

村長替她燒起火,便拿著旱煙鬥出去了。

熬藥是個細活,尤其是這種對時辰要求高的,要一直看著。

而且要注意藥的火候,時不時要用扇子著火,不要讓它滅。

時之貽坐在瓦罐前,看著火堆,腦子亂亂的。

自從來到這個村子,每天都在死人。

每個人的死法都異常的恐怖,似乎被野獸啃食。

更為關鍵的是,昨天死在林子裡的人,他的骨縫中發現了鐵屑。

這一點,其實可以印證,殺人的很有可能是人,而不是妖怪。

話本裡的妖怪有法力,動動手指頭就能殺人,不需要用鐵。

死去的屍體,先是被一股大力沖撞,然後用獠牙捅穿身體,再用野獸爪痕的利器撕裂,殘忍而又絕望的死去。

但是隻有昨天那個人死去的動靜較大,先前地死人,據村民所說,有的沒發出過聲音悄然無息的死去,而有的臨死前爆發出淒厲的慘叫,隻是一聲,便沒有了,等到村民順著聲音出門找那豬頭怪的時候,它早已經不見了身影。

如果一點點捋出來,從最開始的屍體談論,要想殺一個人,讓這個人無法發出聲音。

學過醫術的時之貽隻能想到,用迷藥。

她的瞳孔微微放大,對,用迷藥!

迷藥的製作,需要草藥,村子裡上山采藥的,隻有全叢一個人。

但和他這幾天的相處,時之貽始終沒法想象,陽光下那個善良的少年會是殺人凶手。

後來的死去的人,隻發出一聲慘叫的,很有可能是不經意間見到了極為恐怖的事情,接著直接被人一刀封喉而死,手法必須是了解人體,知道大動脈在哪裡,這樣能一擊必中,然後類似野獸的爪痕撕裂身體,或者用鐵器留下啃食的痕跡。

豬頭人身。

活下來的小孩子是這樣說的。

如果是帶著豬麵具的話,也會有人頭發的痕跡,小孩極度驚恐下,能看到是個豬的腦袋。

會有豬的腦袋長在人身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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