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母子相見(1 / 2)
解菊青坐臥不安,一會兒照鏡子,兒子會不會嫌她老?自己年輕的樣子他沒見到,一下子認了個老娘——年輕時她不是大美人也是比一般人像樣的;一會兒去找衣服,穿什麼衣服見兒子呢?衣帽間裡衣服太多,陳列鋪排著堪比服裝店,而且是高檔服裝店。她大略算過,她這個衣帽間,衣服的購置價上百萬。還不算保險箱裡的珠寶,它們上千萬的。
錢多得用不完,如今來了個新兒子幫她花錢。
她挑了件家居薄襖,真絲緞麵,純手工貨,特別是那繡花,機器紡不出來。紅色的,喜慶,式樣又是居家隨和的。照照鏡子,滿意的。雖然上了年紀,但錢堆出了一個發型精致、麵容精妝、衣飾高檔的有點貴婦氣質的半老徐娘。
她還對丈夫說,保險箱裡的一隻鑽戒,等見到媳婦即李坤興的妻子時送給她。2克拉的,十年前花30萬買的。
至於給新兒子的禮物,他們剛才商量是一隻手表,家裡有勞力士、江詩丹頓,都是準備送人的禮物。兩隻表都是20幾萬,讓李坤興挑,他們估計他挑江詩丹頓,勞力士太土豪,或者客氣,都不要。
他們還商量,要給新兒子一百萬現金的見麵禮。尤茂昆剛才讓會計送來了一張支票。估計李坤興更不會要。這是他們的心意,兒子不要的話以後來日方長。當然,最多金錢代替不了親情。親情才是無價的;但是,不能因為親情無價就看低有價財物的作用,它們是相互促進的嘛。
這邊,李坤興急急地往回趕。照尤茂昆發來的微信地點打開導航,57分鍾能到。李坤興來開庭坐的是當事人單位的車。一路上,李坤興不能跟他們說剛認了個親生父母,隻能平抑心情,與當事人——企業的副總說案子的事。這是一隻上訴案,對方一審敗訴後上訴的,李坤興說今天開庭沒意外,對方的所謂新證據也不足以推翻原判決。但話不能說滿,又說了不利的方麵,說雖然有八成把握,但如果那兩成被法官看重——這部分有法官的自由心證和裁量權,就難說了。副總粗通法律,也經歷過類似案子,他與以前的比較,說之前的贏得輕鬆,言下之意似乎懷疑李律師的代理能力。李坤興便深入淺出地說明兩隻訴訟看似同樣實質有重要節點不同,說得副總認同了。車裡人說話就不多了,司機是隻開車不說話的。但不能冷場,一般人概念中,律師是外向的,能說會道,李坤興自認為自己性格中性偏外向,在庭審後他本不愛說話,要在腦子裡復盤,思考相關延伸法律問題,但不能冷場,律師不說話是大忌,裝酷更是笑話,因此他沒有讓車內長期沒人說話,便問問企業其它情況,提點法律建議。畢竟這個企業給他一年8萬元顧問費的。
這樣,他就沒工夫想接下來的與親父母會麵的人生大事。
一個小時後到達,李坤興對副總道別。他說的是到一個企業董事長家裡去,有法律事務。律師當然要借機抬高自己。
李坤興站在別墅前,見大院子的銅柵欄門半開,就走了進去。太陽已經西斜,陽光照射在藍幽幽的大幅的別墅落地窗玻璃上,反射李坤興身上,背後的斜陽也照著他,他如同舞台劇的中心人物。也許這昭示著他即將登上新的人生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