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難頂(2 / 2)
畢竟因詭武儀式而引發詭異襲擊從而導致死亡的事,無論放在哪裡都是常有的事,隻能說命該如此,也沒人深究。
現在回想,威老卻是覺得處處都透露著陰謀。
該不會……有什麼人為了得到馬家堡的傳承詭武,特意在這裡設下了局吧?
也不對啊!避天途的修煉條件,除了持有武譜的人知道具體細節外,其他人都不知具體內情,如何做到提前布局?
不管如何,馬芳芳之死必有蹊蹺!
壓下心思,威老請來醫師,給馬小晨治療,壓製傷勢。
幸好三槽劍是為了詭武儀式所鍛,本身並不是殺敵利器,所以隻是造成了常規的貫穿傷勢,再加上刺入月匈口並不是要求一定要貫穿心髒,所以馬小晨早就本能的避開致命位置。
因此這一劍,雖然表麵看起來傷勢嚴重,實則命是能保住的,隻是想要恢復傷勢,卻不是一時半會能行的。
等到醫師離開,過了幾個時辰,馬小晨才悠悠轉醒。
看著陌生的衡量,他神情有些茫然,但很快,避天途儀式失敗的記憶頓時湧入腦海。
神情一頓,而後瞬息扭曲,猙獰。
傳承詭武被人給學走,無論是什麼原因,無論是什麼人,都必須付出代價!
「不殺此人,我勢不為人!」
心中發下毒誓的時候,剛好威老從門外敲門而進。
「威老……咳!」
傷勢尚未恢復,但馬小晨殺人之心已經無可抑製。
他想要親手把那個未知的人給殺死!
如果威老能把人擒來,他也希望最後動手把對方人頭砍下來的是自己!
「威老,避天途到底是被什麼人給偷學走的,你有什麼眉目嗎?」
馬小晨對威老的能力極為信任。
這一路過來,若不是威老,他早就死在了路上了。
到了白霧城後,威老更是一手操辦了所有事情,其能力之強,完全成了馬小晨心中的支柱。
「還在打探,不過已經有些許眉目,據說當時馬芳芳小姐死的時候,有人目擊過,正在被名為雨女詭的詭異追殺,而後死在雨女詭的手中。而後雨女詭一路殺人殺到白霧城的門口,進行大肆屠殺,最後被名為無殤劍的家夥給滅了。」
「無殤劍?」
馬小晨一愣。
他雖然少有外出,一直待在馬家堡中,但對於附近的煞身境的高手還是有所耳聞的。
什麼無殤劍,那是根本就沒有聽說。
「我知道小少爺所想,問題在於連我這個老江湖,也從來沒有聽說過無殤劍這號人物。不過根據消息所說,無殤劍最後是跟著暗部的人進入了白霧城中,之後還幾次出現過白霧城內,具體還沒打探出來。
但既然那無殤劍露麵過,想要打探消息應該不難。」
威老的意思很簡單,就從無殤劍著手,順便把城門口那批幸存者全部調查一遍,最好能把馬芳芳之死的整個事情經過完全還原,從中找出那個最有可能偷學了避天途的家夥!
一旦找到那個人……
威老雙眼微微一眯,殺機四溢。
「如此……就全拜托給威老了,我甚至懷疑芳芳姐之死另有蹊蹺!極有可能是被人所害,而後殺人奪寶!」
馬小晨越想越是覺得事情不對勁,腦補出了不少事情,甚至懷疑是不是馬家堡的對手暗中作祟。
總之,馬芳芳死的冤屈!自己必須為芳芳姐報仇!
「此事急不來,事情已經過了這麼多天,再想詳細調查需要時間,小少爺你暫且安心養傷,有消息我會第一時間讓你知道的。」
聽到威老這番話,馬小晨才安心躺下。
他越發感覺此行有威老同行,真是莫大的幸運。
第二天,傷勢沒好,消息略有進展,聽聞威老找到了一個那天城門口的目擊者。
畢竟那一天城門口遭遇雨女詭後活下來的幸存者數量其實不少,少說也有百多人人數,因此真要追根究底得去查,去撒下大片錢財去找,還是能找到人的。
不是所有人都麵對錢財誘惑而不出賣他人的,特別是這件事隻需提一嘴,甚至都不用管後續如何,也不會被人找上麻煩,一切都在暗中完成了交易。
「所以,無殤劍其實是個少年人?」
「應該不會錯,雖然武者們也要易容之術,但不是主修這方向詭武的人,體型很難大幅度的改變,因此少年人這個身份應該是假不了,至少體型不會錯。」
頓了下,威老繼續道:「容貌好改,體型難變,這是江湖裡大部分人的認知,基本不會偏差太多。」
以少年人的體型作為依據,就能篩選一大片的武者,一下子思路就變得清晰了很多。
「當時的雨女詭,以目擊之人的描述來人,絕對是真詭!而且是煞級初階中相當厲害的那種,而那無殤劍,能直接碾了過去,將那頭雨女詭打得毫無反手之力,可見實力相當可怕,至少也是煞氣中階左右的強者!」
這是相當棘手的事情。
如果當時出手的無殤劍,是個普通武者,威老打探清楚消息後,直接就能過去抓人,嚴刑拷打,把想要的東西全部問出來即可。
但現在的話,即使真的找到無殤劍,也隻能緩緩圖之,不能惹怒這位強者。
否則就是算威老,也不會是其對手。
到了煞氣境中階這個層次的高手,已經屬於相當難纏的對手,沒有點特殊手段,根本無法力敵。
「可惜……好不容易找到了可以還原馬芳芳死時到底發生了什麼的人,結果對方的實力卻自己之上……」
威老心中閃過嘆息,若非如此,事情將會變得非常簡單。
但無論如何,這個當時事件中唯一的強者,還是需要接觸一二的。
威老心中有了想法,開始朝這方麵打聽消息,很快就有了葉明住處的情報。
「剩下的,就是去會一會傳說中的無殤劍了!」
威老目光微凝,邁開腳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