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電子競技基地(2 / 2)
這已經是給足了麵子,給足了誠意。
如果依舊貪心不足,反而會破壞了此次的交易。
一次性賣4套房子,這對中介小哥來說,可是一筆不錯的提成。
他現在可不容許這兩位鄰居臨時性的心生歹意。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中介小哥可不希望到手的銀子,就被這兩個不知好歹的鄰居破壞掉。
於是,見慣了房產交易中爾虞我詐,甚至是臨時起意的漲價行為之後。
中介小哥看著二人偷扌莫對視的那個眼神,不等二人開口就趕緊把二人拉了出去。
「兩位叔叔,我知道你們二位是什麼想法。
但是在你們開口之前,容我先說上幾句。
你們可能不清楚裡麵那位是什麼人?你們隻知道他是一個學生模樣的年輕人。
不過,一口氣能買下4套房子,並且不需要父母的同意。
這樣的人,即便是在咱們富豪遍地走的京城也不多見。
之前我跟他已經有過合作,雖然很年輕,但是做事很乾練也很乾脆。
如果兩位叔叔對蘇安提出在市場價上漲1000塊不滿意,我們此次的交易就此打住,沒必要再浪費口水。
畢竟,既然對方給出的價不滿意。
又何必囉囉嗦嗦,絮絮叨叨。
如果兩位叔叔滿意,隻不過是想多要一些,我更勸二位要三思。
我可以跟二位打賭,如果兩位叔叔提出繼續漲價。
這位年輕人不會跟你們多說一句廢話,今天的生意也就到此為止了。
咱們這可不是在市場買衣服,非要撐一撐對方的價格,甚至擺出一副你不賣我就走人的態勢。
這畢竟是房子,幾十萬上百萬的東西。
一件衣服幾十塊錢,磨磨嘴皮子有可能會降價。
一套房子,就算是磨破了嘴皮,沒有人會或增或減十幾萬。「中介小哥苦口婆心的勸著二人,千萬不要感覺遇到了一個傻子一樣,想要再宰對方一塊肉。
貪心不足,隻會讓自己空歡喜一場。
既然有意要賣房,遇上好價錢就應該果斷一些。
聽到勸說之後,其中一人從剛才的過度興奮中冷卻了下來。
然而另一人卻滿臉的不屑。
一個中介,算什麼東西?
他既然想買,況且一張嘴就提了1000的幅度,多了不敢說再要他個三五百,他還不是乖乖的應著。
「我本來就打算抽個空,在這兩天去你們中介一趟,把我這房子掛上去。
剛才聽到那後生的話,我的確是存了心思想多掙一點。
沒辦法,孩子在國外求學需要大把的資金。
為了孩子能有個更好的未來,我這也隻能是房子賣了,爭取換兒孫一個更好的明天。
況且,專家們都說房價遲早會掉。
趁著現在的高位,把房子給賣掉。
等到房子價格回落了之後,我再買一套麵積差不多的也就是了。
既然聽你這麼說,這價格我也是打心底裡滿意。
那我們就去簽合同,這房子我賣了。」其中一位大叔,答應的很是痛快。
尤其是,他現在的的確確是在急用錢的關口。
在這樣的關口,遇到了這樣的高價。
可不能因為自己的一時貪念,就錯過了這麼好的機會。
再加上,報紙上電視裡天天在說,房價已經快要見頂。
很快就會大幅度的下落。
現在不賣,難不成等到房子價格開始下滑的時候再出手?
現在賣掉,等到房價回落之後,爭取用便宜的價格去買一套比現在麵積還大的房子。
中介小哥聽到其中一位答應之後,心裡麵至少放鬆了一大半。
有這位鄰居做榜樣,相信另外的大叔應該不會
然而這份放鬆還沒有徹底落地,另外的大叔就已經開口。
「我跟他不一樣,他們家孩子在國外上學。
我們家的兒子都已經參加工作了,每個月還有1000多塊錢的工資。
我現在不缺錢,所以我不著急賣房子。
就算是給了個不錯的價,但這個價跟我想象中還差得遠。
你去跟他說,每平米再漲500塊,他要願意我就給他簽合同。
他要不願意,今天這事兒就當做沒發生好了。
反正是吧?
反正我又不缺錢。「這位大叔一直強調自己不缺錢,其目的就是為了讓對方用更多的錢來打動自己。
中介小哥聽到這話之後,心中默默的嘆息。
看來,他這房子的生意很難做成了。
果然,當中介小哥把兩個人的想法反饋給蘇安的時候。
對於蘇安而言,拿到了三套房子,生活上已經有了很大的空間。
雖說會稍顯擁擠一些,不過比兩套房明顯寬裕很多。
「那行,現在你就去準備合同。
明天我們把交易程序走一遍,下午我就可以支付給你全款。
爭取未來一周之內把家搬完,一周後我要開始裝修。」蘇安說話時根本沒有理會另外一位大叔。
此時此刻,另外的那位大叔心中也在滴咕。
難不成真像那位中介所說,這小子脾氣如此的倔強。
「哼!沒準是欲擒故縱的手段。」有了這樣的想法後也不再逗留,而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等著這位年輕人上門求自己。
這一個樓層4套房,買了這其中的三套。
隻要他想買,一定會來求自己。
隻要房子沒有全麵開始裝修之前,這年輕人應該會上門試探一下自己的口風。
然而,這位大叔直到等到第2天,仍舊沒有等到蘇安或者那位中介小哥上門。
跑到鄰居家想探聽一下口風的時候,卻發現自己的這位鄰居已經開始整理家裡的一切,做好了第2天就要搬家的準備。
「你們在房管局把程序都走完了?」大叔一臉不敢置信的問道。
「這種事兒隻要錢款到位,尤其是全款支付,不用走銀行審批的情況下。
房管局的那套程序兩個小時就能搞定。
隻不過想要拿到房本需要等個三五天。
好在我們合同已經簽署,那小子倒也大方,直接把錢給我打了過來。
現在這房子已經不是我的了,咱們這10多年的鄰居也到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