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起訴,她慌了!(第一更)(2 / 2)
在這個世界,基層派出所一般要執行行政拘留在審訊完了之後會放到候審室,然後警方在弄相關的材料,弄完後才能去提人出來去送拘。
基本上帶上銀手銬從審訊室出來再送進候審室,晚上就別想回去了。
等每天晚上深夜一起送去拘留所就行。
說來,還得感謝三個好基友,太特麼給力了,要不然自己也看不到這嘴巴吧啦吧啦在叫囂的女人的現世報!
估扌莫著也是許晴這醜陋嘴臉讓很多人都看不爽。
畢竟這事根本不關她的事,借此吃人血饅頭就算了。
還大肆宣揚謠言吸睛,甚至來到救人者麵前指責。
看得人家血壓都高了。
不曲一涼涼送進去,對不起看眾不是?
「嗬!姓蘇的你也別得意,就算我今天戴上銀手銬又怎麼樣,也就是行政拘留5天而已,你要真那麼有本事怎麼不送我進去坐真正的牢啊!!」
許晴雖然心裡很崩潰,畢竟自己從未想過真的會被抓進拘留所。
這是人生中第一次戴上銀手銬第一次要進拘留所。
但她依舊不服氣蘇凡這一幅得逞的樣子,剎那對著他公開挑釁。
確實,自己也就是行政拘留五天!
大不了自己就栽這幾天又如何!
不爭饅頭爭口氣!
她就不服你這個姓蘇的!
反正她這也不算虧。
在直播的時候自己掙了四萬多元,拘留所待個五天就相當於付出個小代價了。
至於工作。
沒了就沒了。
等賬號申訴成功,她就開直播掙錢。
現在一天能掙到自己之前差不多一整年的薪水,以後就算流量沒了,賬號還有十五萬粉絲呢!
一天一兩百塊掙不到?
「你是說這個?」
忽然蘇凡將筆記本電腦扭轉。
正是法院訴訟服務平台。
「這是什麼?」
許晴平時也用不到這東西,看到這個整個人滿是疑惑。
「滿足你的要求啊,根據法律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在剛剛,我已經向春江市春江區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要求以誣告陷害罪追究你的刑事責任。。」
蘇凡聳了聳肩開口道。
「你,你告我了?」
許晴聽到這話一臉詫異,甚至可以看到對方眼神中還透著慌亂。
「當然了,你屢次要求我肯定不能讓你失望不是,按照現有的證據的話你這應該算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並且還詆毀了我個人的聲譽,總體上情節嚴重,估扌莫著坐牢三五個月還是可以的,當然,我這證據還沒搜集完,等證據齊了超常發揮的話,一年半載也有可能。」
蘇凡嘴角微微上揚,笑眯眯的說道。
弘揚社會正能量嘛,這種明明做好事還倒打一耙的鍵盤俠,那不得送進去改造改造?
「別啊,哥,我之前是開玩笑的!」
看到蘇凡真的提交證據在網上立案了。
許晴茫然到不知所措。
緩了一會兒立馬哭喪著臉跟蘇凡道歉道。
三五天的拘留她能接受。
但要真住三五個月的話,那她可就真的得崩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