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律師函真的來了!(2 / 2)
第二個是見義勇為的同時還反擊隔岸觀火添油加醋造謠吃人血饅頭的鍵盤俠許晴,讓對方身敗名裂一曲鐵窗淚。
就在這兩天,她發現蘇凡還接觸了一起高空拋物電梯尿尿的熊孩子案件。
最後用非常規的方法對付這一家人,最後不但沒有被記恨而且還收獲了對方的道謝。
網上對此一片好評。
可以說對方已經算春江區的標杆人物了。
所以她們今天打算對對方進行一個專訪。
「不好意思,我還是個學生,學業為重暫時沒時間來著。」
蘇凡禮貌的拒絕了對方。
采訪什麼的以後畢業再說吧。
現在他精力有限。
自己這個別人家的孩子還沒畢業呢,學校甚至都還有課要上。
隻要答應了一家媒體,搞不好後邊還會有更多的媒體。
出名固然好。
畢竟有很多小錢錢。
但他還得拿畢業證。
那是父母和全家的期待。
他不想做一個畢不了業的『別人家』孩子。
畢竟學習優秀這玩意他想一直保持下去。
就這樣他掛斷了電話。
晚上跟小忠、沈藥、還有阿偉三個舍友約了頓火鍋。
雖然此時是九二月份,但畢竟是大四了。
臨近畢業。
一陣感慨啊。
聊著聊著就聊到考研、保研這件事上了。
三人一致決定,社會太殘忍,他們還想要待在學校裡當個溫室裡的花朵。
並且發誓本科找不到女朋友一定要在研究生找個女朋友!
對於這個,蘇凡表示他要在社會上沖鋒陷陣!!
至於保研。
他瘋了才保研!
滅絕師太整他整得那麼慘。
自己要是保研,那玩意落在對方手上還要不要活了?
酒足飯飽,四人在寢室睡了一天。
周日蘇凡回到了家。
「快遞?」
剛到小區沒多久蘇凡接到了郵政小哥的電話。
「律師函?」
當他看到是律師函的時候其實是有些驚訝地。
因為他實在是沒有想到對方居然真的會給自己發律師函。
關鍵對方是怎麼有這個臉的。
他兒子可是偷了自己的外賣啊。
瞅了一眼,蘇凡丟到了一邊。
之前他就說了,這玩意沒什麼用。
這就好比讀書的時候同班同學給你塞了一張紙條。
告訴你,你要是不按照我的要求做,今晚就要揍你滿地找牙!
然而你比對方還強壯。
你怕這一張廢紙條?
有本事就直接讓法院給他發傳票。
那東西才是硬核玩意。
還是用剛剛的例子舉例。
傳票就相當於對方真已經帶了人來堵你,揍你,如果你沒有能力反擊就真滿地找牙。
然而現在他證據可齊全著呢,要真告,他給你玩一個反手刑事立案的操作。
他那天計算了一下,自己丟失的外賣已經達到了四百多元。
原則上這個如果是單次的涉案金額的話是不能立案的。
因為金額太小。
但因為對方偷竊的次數多。
這就可以立案了。
現在這個社會,留案底將來會有很多的限製,甚至對人生影響都不好,所以隻要你敢來,他一點都不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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