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京城事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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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榆向楊夫人解釋了一番小丫頭的來歷,這才讓林母相信自己並沒有拐人家的孩子。

「誰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楊夫人嗔怪兒子一句,便招呼起小姑娘:「沫沫是嗎?來奶奶這兒。」

小姑娘顛顛地撲向林母,被楊夫人穩穩接住,在林母懷裡撒嬌賣癡起來。

「用了飯沒有?用了就換身衣裳去見你老子。」

楊夫人有了小丫頭便把兒子拋在腦後,隨口吩咐道。

穀雨帶著林榆兄弟三人去換了齊衰服,本來林嘉林晞二人與林如海已是出了五服的同族,並不用守孝,隻林嘉道:

「老爺待嘉如親子一般無二,如今二叔家嬸母過世,哪裡能不盡孝?」

穀雨問過楊夫人,這才罷了。

依據本朝律法:

子女為父母皆是斬衰三年(二十七個月),媳為姑舅,妻為夫亦是斬衰三年。夫為妻、子為出母、嫁母齊衰杖期。為祖父母、叔伯父母、在室的姑母、姐妹、兄弟、侄等齊衰不杖期。為曾祖父母齊衰五月,為高祖父母齊衰三月。

齊衰是守孝一年,其實也就是九個月,杖期是說服一年孝期(九個月)且拿著拐杖,表示特別哀痛。在室的姑母乃是指已經訂婚還未出嫁,或是被休回娘家的姑母。

似賈敏這般嫁到了林家的出嫁女,賈家賈寶玉這一輩的子侄是不用為其守孝的。

若是有心,平日裡穿著素淨些也就是了。

再或是如林嘉、林晞這般,被林父林母扶養長大,雖說血緣遠了些,卻是如同自家親子一般,為賈敏服齊衰不杖期也是有的。

當然,這隻是大雍朝的律法,管不到其他朝代的規矩。

按照規矩,林榆三人作為子侄,要為嬸母賈敏服齊衰不杖期。即服喪一年(九個月)。

作為丈夫的林如海為妻子賈敏服齊衰杖期(九個月),當今特特降旨奪情,準了林如海一月假期為妻子籌辦喪事,維揚鹽政諸事仍由林如海處理。

林榆兄弟三人換過衣服,先去祭拜了嬸母賈敏的靈位,便由穀雨帶著往書房去。

此時林長江兄弟二人俱在書房,楊家長子楊樺身著素淨衣裳,幫著招待些賓客,也還沒回京。

林榆三人來到書房時,林長江兄弟二人並楊樺正商量著扶賈敏的靈柩會姑蘇祖地安葬事宜。

三兄弟先向林父長江行過禮,又由林長江帶著見了叔父林如海。

「不過十餘年,榆哥兒就這般大了,嘉哥兒、晞哥兒亦是大了。可知歲月不饒人吶。」林如海笑著感嘆道。

林如海身著素服,留著一綹胡須,與林長江麵容有幾分相似,隻頭發都花白了,不過比林父小兩歲,看上去卻是老了不止十歲。

此時麵上有幾分憔悴,精神卻是極好,一雙眼睛望向你時,帶著攝人的寒光,讓人不敢直視。

這般目光卻與楊壹他們這些在沙場上拚命,殺過人見過血的凶人不同,帶著幾分讀書人特有的冷靜自矜。

如今這雙歷經滄桑的眼睛對上三位子侄,其中一位還是林家嫡枝兩房唯一的嫡子,又是極優秀的繼承人,較平日裡卻是溫和許多。

見過二叔,林榆這才看向微笑著站在一旁的青年男子。

不過二十左右的年紀,穿著一身素服,不能掩其滿身鋒芒,光是站在那裡,就如出鞘的利劍一般。

「樺表哥如何來了?」林榆詫異道。

「還沒恭喜榆弟高中!」楊樺笑著打趣了一句,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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