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條件(2 / 2)
幫助李光明的唯一的原因,就是防止他把事情說出去。
這個李光明應該知道不少事情。
律師的聲音喚回了李光明的思緒,他一下子驚醒過來,「你不要問了,我什麼都不會說的!」
剛才自己好不容易打開的缺口,就這樣功虧一簣!
我來到門口,冷冷的看著律師,「從現在開始,你已經無權再進入警局!」
「為什麼?你們沒有資格這麼做!不管他是罪犯也好,還是別人也罷,他都有權利取得辯護!」
「你擁有為他辯護的權利,但也是在我們審訊之後。」
律師不甘心的走了,我來到大廳,看著正在工作的警員,嚴肅說道:「剛才誰把她放進來的,你們難道不知道我在進行審訊嗎?」
這個時候把人放進來,讓我的審訊被迫中斷,絕對是警局裡的大忌!
「我們會給對方機會,但並不是在任何時候,身為一名刑警隊的警察,要明白這一點!」
就在這時,一個小警員站起身,「是我放她進去的,她當時不是說要進去找罪犯,而是說要找你。」
既然這樣,那我也不好繼續說什麼了,「下一次出現這種情況,不準放任何人進來,聽見沒有?」
「我知道了。」
我剛轉過身,就聽見那名警員有些不滿的竊竊私語,「這跟我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要怪我?這裡是海市,又不是他的家!」
「行了,別說了!」
我想都沒想,轉過身來到剛才說話的警員麵前,「你把剛才的話再說一遍,你的工作出現了失誤,你明明知道我的審訊室,你還卻讓他去找我,這難道不是阻礙了我審訊的進展嗎?你現在還在背後說三道四,你到底是怎麼上警察學院!」
如果不是正規科班畢業,或者是辦過重大刑事案件,他們是絕對沒有機會進入到刑偵隊的。
小警員大概也沒想到我會如此憤怒,頓時有些慌了,「那個律師和李光明有關係,她突然說要找你,我當然以為她可能是有什麼重要的事情。」
我伸手重重一拍桌子,「那你應該先通報我,再得到我的準許之後再讓她進來,這麼簡單的做事流程,你都不知道嗎?」
說句實話,我很少會發火,因為我做事向來沒有那麼高要求,但是我沒想到連這麼簡單的事情,他們都會出現問題。
小警員也來了火氣,「你隻不過是一個外來的,又不是我們錢隊長,你憑什麼這麼說我?我以前是這麼辦事的,錢隊長也沒說我什麼!」
「好,既然這樣,那你們繼續辦案吧。」
說完,我轉過身就開始收拾東西,我今天必須要把他們這個壞毛病糾正過來!
以前這麼做,可不代表他沒有問題,另外一名警員出來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