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這世上,並沒有後悔藥賣(2 / 2)
說完,他便要從鄭軍身旁繞過去。
「薑先生!」
鄭軍一抬手攔住薑白,紅著眼睛,聲音沙啞的說道:「你真的要讓我們家破人亡嗎?我已經在賣房子給你籌措賠償款了,你為什麼就不能放我們一條生路!」
薑白目光平靜的看著鄭軍,道:「鄭先生,我並不是沒有給你們機會,是你們沒有珍惜。」
機會?
薑白不是沒給過。
魏冬花遛狗不牽繩,光是被薑白碰到就有三次,第二次還鬧到報警。
但凡她知錯能改,後麵的一切都不會發生。
而且在派出所調解室的時候,薑白也給過他們機會,隻要他們誠懇道歉,承認錯誤,並做出賠償,他也可以諒解他們,不至於鬧到法院。
但結果呢?
魏冬花是態度惡劣,而鄭軍則是不願意全額賠償損失。
薑白自然不可能跟他們簽諒解書。
後來更是離譜,魏冬花竟然在網絡上公然造謠,抹黑,誹謗,還公布薑白個人信息,讓他遭到網暴。
甚至以此來威脅薑白撤銷報桉。
有一句話說得好,不作死就不會死。
可以說是魏冬花親手把自己的退路堵死了。
有任何後果,都要自己承擔!
薑白不再說什麼,從鄭軍旁邊繞過去。
鄭軍回頭看著薑白的背影,無力的嘆了口氣。
他已經盡力了。
……
「冬!」
隨著法槌落下的聲音,正式開庭!
接下來是固定流程。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公訴人,被告人,律師等身份……
隨後,法官道:「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檢察官沉天賜起身,雙手捧著起訴書開始宣讀:
「……被告人:魏冬花……遛狗不牽繩,並明確給寵物狗下命令……導致被害人價值兩百萬青花瓷毀壞……本院認為,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定,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被告人編造虛假信息,發表不實言論,發布到網上,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被告人在網絡上公然散布被害人身份信息……其行為觸犯了刑法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現根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提起公訴。」
「訴訟請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魏冬花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20000元。」
「二、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對附帶民事原告人,賠償造成被害人薑白財產損失的賠償金,共計200萬元整。」
十三年!
兩百萬!
聽到這可怕的訴訟請求,魏冬花瞬間懵了。
她張著嘴,宛如鼓風機一樣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好像喉嚨被人死死的掐住一般。
魏冬花真的害怕了,也是真的後悔了。
但是很可惜,這世上,並沒有後悔藥賣。
法官看向薑白:「請被害人陳述。」
薑白起身,開口道:「……被告人在我已經提醒,警告的前提下,依舊向她的狗下達攻擊我的命令,導致我價值兩百萬的元青花梅瓶破碎……她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在桉件審訊期間,在網絡上發表不實言論,引導網友對我進行網暴,還違法公布了我的個人信息,對我的生活、工作都帶來極大影響。」
「我認為,被告人行為惡劣,不知悔改,嚴重侵犯了我的個人財產,名譽權,隱私權……」
「請求法官和各位陪審員,對被告人從重判處……」
聽到薑白的陳述,魏冬花臉色愈發難看,愈發絕望。
「請被告陳述。」
張偉連忙緊張的看向魏冬花,給她使眼色,生怕她再搞什麼幺蛾子。
魏冬花的騷操作已經夠過分了,如果在審判庭還搞事情,那就真的徹底沒救了。
好在魏冬花還算有點腦子,沒有忘記開庭前張偉的囑托,緩緩站起身,開口道:「我認罪,我願意積極賠償,請求被害人諒解,請求法官寬大處理。」
說完,她分別向著薑白和法官深鞠一躬。
見狀,張偉長出一口氣。
好在她還不算蠢到無可救藥。
接下來是被告律師發言。
張偉理了理領帶,站起身。
魏冬花頓時緊張不已的看向他,自己能不能減刑,全靠他了!
張偉開口:「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我的當事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無異議,也願意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