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我實名舉報龍城銀行行長巨額財產來源不明!(1 / 2)
「什麼?銀監局調查組的人已經強行開始調查了?」
「你個廢物!連半小時都沒拖住!廢物!」
範海天怒罵一通,隨後氣沖沖的掛斷電話,坐在地上「吭哧吭哧」的喘著粗氣。
孟宇坐在床上,也是心亂如麻,正捧著手機在上網搜索著什麼。
「挪用三千萬公款要判多少年?」
「挪用公款後不歸還會怎麼樣?」
「挪用公款給別人,別人會判刑嗎?」
「……」
越查越心驚。
原來挪用公款罪判刑這麼重!
以三千萬的數額,至少都要十年有期徒刑,甚至可能突破二十年!
而且有些回答還顯示,挪用公款給別人使用,這個使用人也可能會成立犯罪!
也就是說,孟宇很可能因此而獲刑。
關鍵就在於,他是否知道那三千萬是挪用的公款。
如果明知是公款而讓別人挪用,或者接受這筆錢,那自然是有罪的。
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使用者在用款時知道這筆款項是公款,那麼這就隻是一次普通的民間借貸事件。
我隻是跟姐夫借錢而已,誰知道他會去挪用公款?
這種情形當然不成立犯罪。
看到這些後,孟宇連忙沖著範海天說道:「姐夫,如果你被抓了,警察審訊的時候,你可千萬別賣了我!你就說……就說我隻是單純的跟你借錢,你是因為拿不出這麼多錢,才會去挪用公款,反正千萬別說我知情就行!」
聽到這話,範海天難以置信的看向他:「你說什麼?你他媽還有良心嗎?都這個時候了你不想著趕緊把錢還回來,就隻顧著自己?」
「我隻是不想坐牢我有什麼錯!」
孟宇梗著脖子,理直氣壯的喊了一句。
但在範海天的注視下,還是有些心虛的低下了頭。
「孟宇我告訴你,最好收起你那點小心思。」
「我不管你用乾什麼辦法,總之今天之內必須把錢給我還回來。」
「別忘了,你不僅知道那是公款,而且還是你讓我去挪用的,真要事發,你的刑罰不會比我輕!」
範海天死死盯著孟宇,咬牙說道。
後者頓時驚慌不已,大聲喊道:「我什麼時候讓你去挪用公款了!別亂咬人!而且,你沒證據,警察可不會隨便就相信你的鬼話!」
「誰說我沒證據?難道你不知道,我一直都有通話錄音的習慣?」範海天冷笑。
「咕都!」
孟宇狠狠咽了下口水,然後哭喪著臉哀求。
「姐夫,沒,沒必要這樣吧?」
「我們可是一家人,看在我姐的份上,你也不能把我拉下水吧?」
「姐夫……」
聲音都在顫抖。
「我拉你下水?」
範海天瞪著雙眼,表情恨不得把孟宇生吃了。
「要不是你做生意缺資金周轉,老子會挪用公款?」
「還有你那個姐,也他媽是個拎不清的蠢貨,如果不是她又哭又鬧的,老子也不至於鋌而走險。」
「你還有臉跟我說這種話!」
範海天一把揪住孟宇的衣領,咬牙道:「孟宇我告訴你,如果不想坐牢,你他媽最好趕緊把錢給我還回來!要不然,我們就一起做獄友去!」
說完,用力一推將孟宇推得摔在床上。
「……好,我,我一定想辦法。」
孟宇喘著粗氣,目光驚慌無比。
連忙找到自己的手機就開始打電話。
「弄到錢立刻聯係我!」
範海天丟下一句話,甩手離開。
銀監局調查組已經開始調查,這也就說明,事情瞞不住了。
畢竟挪用公款就不是一個多麼高明、多麼隱秘的犯罪行為,隻要有人查,那絕對是一查一個準兒。
範海天坐在自己的奔馳車裡,座椅放倒躺在上麵,眉頭緊鎖閉目沉思。
畢竟是當行長的人,遇到事兒還是能沉得住氣的。
思考片刻之後,範海天猛地睜開眼睛,「撲騰」一下坐起來,在手機通訊錄裡翻了翻,找到備注為「法務老趙」的電話撥了過去。
「餵老趙,是我,有件事兒想跟你谘詢一下……」
半小時後。
某咖啡廳內。
「行長,發生什麼事了這麼急急忙忙的找我過來?」趙凱急匆匆趕到,跟範海天打了聲招呼,在對麵落座。
他四十上下的樣子,梳著一絲不苟的大背頭,金絲眼鏡,西裝革履,一副社會精英的打扮,正是龍城銀行法務部的趙凱。
範海天沒心情跟他寒暄,直入主題:「我挪用了行裡三千萬,現在銀監局調查組已經在調查,事情估計很快就會敗露。老趙,你得給我分析分析,支支招。」
三千萬!
聽到這個誇張的數字,趙凱頓時童孔驟縮,麵露驚色。
沉吟片刻後緩緩開口:「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成立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行長,我可以問下你挪用公款的用途嗎?」
範海天滿臉的懊惱:「借給我小舅子做生意……」
「……」
趙凱嘴角抽了抽,三千萬啊,還是公款,說借就借了。
「你這種情況,屬於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
「16年頒布的《最高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桉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中第六條規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挪用公款罪的『數額較大』。」
「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就是『數額巨大』。」
「你挪用了三千萬,這個數額甚至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什麼!?」
範海天大驚,臉色瞬間變得蒼白。
他知道自己會有麻煩,但沒想到麻煩會這麼大。
連忙問道:「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減刑?」
「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盡快把挪用的公款還回來。」趙凱說道。
凡是經濟犯罪,基本上都跟涉桉數額有關,比如詐騙罪、受賄罪、貪汙罪等,數額越大,刑罰也就越重。
而最有效的減刑辦法,就是積極主動的退贓退賠。
挪用公款罪也是如此。
歸還跟不歸還,在量刑的時候,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範海天連忙問道:「那如果,我把錢全都還上,會被判多少年?」
趙凱想了想,說道:「這個很難說,要看有沒有其他情形,以及當庭辯護的情況……」
「你就說個最好的結果,沒事,放心說。」
「……最好的結果,應該也不會低於十五年。」
聽了趙凱這個回答,範海天的心徹底沉了下去。
不還錢,無期徒刑。
還了錢,十五年以上。
媽的!
傻子才還錢!
範海天腦海之中瞬間產生了一個想法。
轉移資產,攜款潛逃!
範海天絕對能稱得上有錢人,哪怕不算車子房子,光錢就超過千萬,有這筆錢,到任何一個國家都能過得不錯。
如果再加上那挪用的三千萬……
下半輩子絕對能過得賽過活神仙!
當然,前提是能逃出國門。